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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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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的活动。真实性、合法性是公证活动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如果公证机构为不真实、不合法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事实予以公证,就会产生错误公证的问题。对于错误的公证,相关的公证机构、公证相对人以及其他对错误公证有责任的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2.
论公证赔偿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一、公证赔偿的定义与特点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的活动。真实性、合法性是公证活动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若公证机构对不真实、不合法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事实予以公证,就会产生错误公证的问题。错误公证的法律后果之一即为公证赔偿。因此,所谓公证赔偿,是指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在办理公证及辅助性事务的过程中,对于因自己的过错而导致当事人遭受的损失所应承担的补偿责任。公证赔偿具有如下特点: (一)承担公证赔偿的前提,在于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存在过错。根据罗马法“无过  相似文献   

3.
委托公证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谢京杰 《中国公证》2007,(11):33-35
委托公证是公证机构的常态业务之一,包括单方法律行为的委托公证即委托书公证和双方法律行为的委托公证即委托合同公证,其中以第一种最为常见,本文所探讨的委托公证也仅限于委托书公证。委托书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证明其单方授权行为真实、合法的证明活动。委托书公证的单方性,  相似文献   

4.
遗嘱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立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行为、意思表示及遗嘱内容真实合法的一种证明活动。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国家恢复公证制度以来,遗嘱公证作为一种法律现象和公民自我保护的法律形式,已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  相似文献   

5.
委托是委托人授权受托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事务的法律行为.委托人因时间、地点、健康等条件限制,不能或不便于自已进行民事活动时,可委托他人代理.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后果均由委托人享有或承担.委托书是当事人一方(委托人)委托他方(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而他方接受此项委托所产生的一种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委托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委托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受托为真实、合法的活动.其意义在于能使接受委托书的单位或个人相信委托人的签字、盖章是真实合法的活动.  相似文献   

6.
公证事项的证成就是对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并为出具公证文书这一决定提供充足、真实的理由、合法依据的活动或过程。《公证法》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律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从这条法律条文对公证所下的定义,可以看出法律对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要求,  相似文献   

7.
问题一:遗产继承公证证明的内容究竟是什么? 对遗产继承公证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谓之“继承公证”,认为是公证处根据法律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二种谓之“继承权公证”,认为是公证机构根据继承人的申请,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确认并证明继承人对死者遗产享有继承权的证明活动。  相似文献   

8.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司法证明活动。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有利于保护公民个人的财产所有权,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减少继承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公证书是国家公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进行审查后,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文书.公证书是司法文书的一种,具有法定效力.具体而言,我国的公证书具有三种法定效力:一是证据效力,即公证书在法律上能够直接证明公证书所确认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是真实的、合法的.二是强制执行效力,即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定程序对无疑义的债权文书可赋予与人民法院判决书、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一样的执行效力,也就是说公证机构出具的执行证书可以直接成为强制执行的法定依据.  相似文献   

10.
刘春竹 《中国司法》2003,(10):45-46
委托公证一般被描述为是对当事人的委托行为依法予以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的证明行为。这类公证看似简单,但实践中对这类公证的办理,公证员之间存有很多争议,比如委托公证的证明对象是委托行为还是委托文书?如果是法律行为,证明的是其生效还是成立?等等。  相似文献   

11.
于新亮 《中国公证》2005,(11):48-49
公证作为一项预防诉讼、减少纠纷的司法证明制度,以真实、合法为办证原则,即只能对同时具有真实性、合法性的事项进行公证,已经出台的<公证法>对此也有明确规定.但以目前公证在社会诚信体系中的地位、公证行业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水平、公证员在社会中的地位及职权等,很难保证有些公证业务的完全真实、合法.  相似文献   

12.
骆军 《中国公证》2008,(1):40-41
声明书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声明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声明多体现在民事、经济交往过程中,它以声明人意思自治为原则,用书面形式来体现。声明书经过公证,通过证明声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可以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或者冒名顶替,使声明书接受者和使用者消除疑虑。因为声明书系单方的法律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亦由声明人自行承担。  相似文献   

13.
李力 《中国公证》2014,(6):58-60
正根据我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由此可见,在我国当前法律制度框架下,当事人在申请公证时提供的证据,是公证机构判明公证对象的真实性以及出具公证书的主要依据。即,公证员只有对相关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进行了  相似文献   

14.
公证权力的司法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公证权力属性问题,司法部早在1994年下发的<关于我国公证制度和公证效力的复函>中就已经作了解释:"一、我国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份,公证处是行使国家证明权的机关(当然也包括司法证明权)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公证证明职能.……二、公证书依法具有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和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是法院认定事实的依据.  相似文献   

15.
社会事物的纷繁多样决定了公证事项的复杂性。公证实务中,一些公证当事人申请的事项和提供的材料,形式上看起来似乎真实合法,而实质内容往往并非如此;相反,一些从形式上看似乎不真实合法的事情,不能仅仅停留在形式审查的层面,而应该进行实质性审查,必要时还要进行法律推理、判断,即公证人员要善于运用法律思维进行推理、判断,对公证事实、证据材料进行实质性的识别,并对识别结果予以证明。这个过程,我们称它为“推理公证”。  相似文献   

16.
朱江林 《中国公证》2005,(11):34-38
一、公证真实、合法原则的内涵与外延应与时俱进、重新审视 公证的真实、合法原则,有没有"边界"?这是司法部研究室王公义同志2005年4月25日在湖北省公证队伍"三项教育"培训班上提出的一个命题,发人深思.长期以来,关于真实原则,习惯以客观事实为真实的根据,虽然有其合理性,但弊端也是明显的.所谓客观事实,它反映的是原始状态下的实际事实,而法律真实不仅要有客观事实为基础,更重要的是,它要由符合证据的形式与实质要件特征的证据来支持.  相似文献   

17.
公证机关的公证职能,就是对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确认。所公证的事项如果失去了真实性、合法性,也就从根本上失去了公证的意义。因此,真实合法是公证的生命力,是公证人员必须严格遵循的工作准则。为保证公证事项的真实合法性,在整个公证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换句话说,诚实信用就是公证工作的生命线。  相似文献   

18.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这一规定确立了公证当事人的举证制度;但是,如何来认定公证活动中证据的充分性,如何将公证证据与民事诉讼层面上的证据相连接以及在公证实践活动中如何加以应用是需要认真思考的一个课题.  相似文献   

19.
法律明确规定公证证明真实合法,但有这样一种观点.即公证确认的权利能保证实现,公证要确认“可行性”。“保证实现”的观点认为,公证机构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进行公证.确认了当事人的权利,出具了公证书,该权利就能保证实现。比如合同公证,确认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应得的利益就可保证实现,否则,公证机构应承担法律责任。“可行陛”的观点认为,公证不仅要确认公证事项真实、合法,而且要确认可行.即公证要证明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对公证的这种认识,我们在一些教科书上及公证宣传媒介上即可见到。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律师与公证制度教程》对公证的表述是:“公证,是……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的一种非诉讼活动。”“公证的目的是确认公证对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20.
公证机构通过对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审查,对真实、合法的公证事项依法予以确认,并通过出具公证书的形式,赋予其法律上的证明效力,使其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如公证合法有效,则会有效地维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反之,如果审查不严,而导致公证书失实或违法,就会出现错证;而如果规避法律、虚构事实而出具的公证书,就是假证和伪证。以上两种情况都会侵犯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仅起不到公证应有积极作用,反而会起反作用,引起一系列严重的后果。造就是公证执业风险。详细说来,公证执业风险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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