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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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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礼"作为中国古代社会的道德与法律的重要表现形式,它的运作过程全面体现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精髓."礼治"的基本内涵是建立具有道德内涵的礼仪制度,并通过礼仪制度确立等级分别,最终实现政治等级秩序和社会等级秩序.中国古代"礼治"实践的真正途径是法律强制,法律对"礼"这种道德规范的法律强制所形成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中国当代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现代价值.  相似文献   

2.
中国传统的法律思想 ,以“礼法合流”、“以礼统法”为特征 ,经历了“礼法对峙”———“礼法合流”———“以礼统法”之漫长的文化流变。本文试图从展示中国法律思想特色之形成、发展、成熟的过程入手 ,揭示其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及其思想传统 ,从而为现代法治及其思想体系的建立提供历史的借鉴。  相似文献   

3.
本文作者将中国法律思想的发展历史分为五个时期,并做了如下概括:1.夏商西周时期的主要法律思想是奴隶主贵族的神权法思想和以宗法为核心的礼治思想;2.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其中以儒法两家的法律思想最具特色,儒家张主“为国以礼”,宣扬“礼治”,法家提出“依法治国”,强调“法治”;3.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是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发展,形成并达定鼎的时期,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以儒家经典为指导,以礼入律,在实践中出现了中国古代礼治思想法律化—一唐律,同时,此间也出现了一些非正统的法律学说和思潮;4.宋元明清依然是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占导主地位,但围绕意在重整封建伦理纲常、加强思想统治的理学,曾展开过激烈争论,明末清初则出现了一股启蒙思潮;5.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法律思想随着历史的时期变更,也出现了较大的变化,产生了许多具有进步意义的思想和学说,中国法律思想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相似文献   

4.
中国法制历史中礼与法的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作者认为:礼制是中国古代统治阶级所确认的人们和社会总的行为规范,整个中国古代社会的法制历史始终受着礼制的支配和影响,是一部礼法结合的历史。作者从以下四个方面论证了中国法制历史中的礼法关系:(1)礼的概念,从礼法混乱到礼法结合;(2)礼治与法治不是水火不容,儒家并非无视法的作用,而法家也不否定礼制,礼治与法治后来渐趋合一;(3)礼对法具有支配和影响作用,礼是立法的根据,礼制规范被移植为法律,礼制是适用法律的原则;(4)中国古代的礼是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总的政策纲领。  相似文献   

5.
儒家法律传统是中国古代社会农耕生产方式、宗法家庭组织、君主专制政体三合一基本特征的历史产物。先秦儒家法律传统以“礼治”、“德治”、“人治”等思想为其基本内容。西汉以后又不断充实完善,成为支配古代法律实践的正统价值观。  相似文献   

6.
《法学》1986,(12)
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是完善民主与法制、巩固我国人民民主政权的一项基本工程。为此,借鉴外国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总结我们自己的经验,笔者就近几年在古代法律史教学中所接触的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首先,中国古代的法律史遗产是在什么历史环境中形成的?它都具有什么特点? 1.中国有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历史,法律制度与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思想基本上是为这一专制政权服务的,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封建主义的法律制度总结了秦汉以来法制建设的经验,全面体现了地主阶级的意志,是所谓中华法系的精粹。其中以“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法律指导思想代代相传,至明清而不衰。  相似文献   

7.
本文以合法性概念为切入点,分析了中国古代礼治和西方法治的合法性要素,探讨了中国礼治的合法性危机和法治的合法化道路,分析了当前中国法治之路上法律移植论和本土资源论之间的分野。  相似文献   

8.
礼制与法律是中国古代社会统治秩序的两大支柱。在宋代,传统法制较礼制对妇女的言行的束缚不断得以加强,特别是神宗加强法制建设后更是如此。当时,在对普通妇女生活的约束方面,“礼”与“法”的关系呈现出一种特殊形态,不是法律被礼教同化,而是礼教依附于法律。“礼弱法强”成为普通妇女生活的一个突出现象。从而使当时普通妇女的生活呈现出不同以往的许多新变化。  相似文献   

9.
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2011年年会暨纪念《科技与法律》杂志创刊20周年座谈会以“专利·标准·品牌——助推经济发展民生”为主题,围绕“科技立法研究”、“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技术标准与成果转化”、“科技法律实务前沿”、“知识产权热点问题研究”等展开了广泛讨论,对促进学术交流与科技法制建设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0.
中国古代法律传统和法律生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存在明晰的“法文化共识”,这是本文对中国古代法文化所作的一个新的概括。中国古代“法文化共识”的主要内容是以儒学为主导的法律意识、以宗法伦常为核心的法律价值和礼规范为主体的法律规则。这些“共识”不是官方和国家利用权势向民间和社会进行灌输和强加所造就的,而是据于它们的生成特点和本质属性而自然形成的结果。中国古代“法文化共识”富有积极意义,它使中国古代法律获得了普遍支持和有效实施的基础,减少和缓和了官方与民间、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紧张和矛盾,使民间自治得以广泛实施,更为中华法系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中国古代“法文化共识”这一传统及其实践的积极作用,对我们有一系列深刻的历史启迪。  相似文献   

11.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中的“关键字”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马小红 《河北法学》2011,29(2):10-18
通过阐述黄宗羲《明夷待访录》中有关"君"、"臣"、"法"释义说明"关键字"在中国传统法研究中的重要意义,并对法、律、礼、法律、法治进行解读,认为法家的法治与现代法治精神背道而驰,现代的法治发展应该从传统法的精神——礼治中汲取有益的成分。  相似文献   

12.
本文意在为中国的私权研究寻找切入点。有关财产、契约制度的丰富史料和古人有关“定分止争”的确权思想 ,表明古代中国有发达的财产、契约等“实在权利” ,缺失的是包含人之平等、自由等主体意识的“观念权利”。通过对中、西传统文化根源的比较研究 ,得出人有无自觉主体意识以及法律对主体资格的承认与否是两种文化差异的最显著表现 ,即古代中国以身份和等级观念为根基的“礼治”和“儒教”思想从开始便漠视人的主体性 ,而西方以自然哲学为根基的自然法理论从开始就注意并强调人的主体性。该差异引致了“观念权利”起源于西方而非中国。因此 ,私权研究应从主体性开始  相似文献   

13.
传统伦理思想在我国古代社会中占据重要地位,与当时的法律相融合,共同为统治阶级服务。在现代法制建设中,我国结合实际,批判地继承了古代优秀的传统伦理思想,使其继续发挥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而服务。本文主要通过分析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中的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来探索其对现代法制的影响。  相似文献   

14.
中国古代社会特有的礼法合一使法律在运用时要考虑到各种方面的影响,其中极为重要的就是孝对法律的影响。当孝子为尽孝道违反法律时,即礼与法相冲突时,中国古代的法律往往会对犯法的孝子孝女宽免,并且变通了法律以达到礼法合一,使中国的古代司法充满了人情味。  相似文献   

15.
<正> 今天的法制是昨天法制的发展和继续。对于礼这一法制现象,我们应当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它的内容与演变,进而阐明它在整个中国古代法律中所起的作用及其成因。本文浅作这方面的尝试。一、礼的主要内容与(?)变礼滥觞于原始的宗教祭祀,但它演变为礼治观念,直至成为统治阶级安邦治民的手段,则是在宗法制度得到充分发展以后。所谓宗法,最早是为了保卫有着同一血缘关系的奴隶主大家族的政治、经济特权(特别是财产和权力再分配方面的利益)而从氏族制的基础上蜕变而来。周公制礼,“礼刑并用”,礼与刑一起跨入了西周奴隶制社会上层建筑的门槛,礼与刑相辅相成为  相似文献   

16.
本文通过分析传统中国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精神的冲突和矛盾,指出现代中国虽然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的场景与古代已经截然不同,但儒家的人本思想、以礼入法、和谐思想、慎刑思想仍然是当代中国现代法治建设值得发掘和继承的重要法治源泉。  相似文献   

17.
法律被一个社会所信仰的关键前提之一,在于它必须是一个民族传统的某种形式的延续。从这个角度看,自汉代初年的“引礼入律”就是将中国古代社会久远的传统注入到法家建构的法律体系之中,并统摄在儒家思想的灵魂之下,由此使法家的法律体系获得长久的生命力,也促成了中国古代社会法律信仰的形成。儒家思想所具有的宗教及世俗的双重特征,官方意识形态的权威地位,自上而下的实践表达,使这种信仰极易为民众所接受,并持续近二千年之久,近代以来,对中国传统的人为割裂,是今日中国社会法律信仰难以形成的主要原因之一。这是建设法治社会必须面对与反思的重大问题。  相似文献   

18.
唐代对于民间复仇,仍然承继着传统法律中对此问题的两难处境。从实质上而言,复仇问题涉及到了中国古代“礼”与“法”之间的冲突。“礼”与“法”是中国古代治国的两种手段,帝王们所追求的最高境界就是达到礼与法的和谐,可是礼与法毕竟不是同一范畴的事物,两者在具体个案中导致  相似文献   

19.
中国古代的礼就是指一系列的外在礼仪规范.礼仪内在地包含了礼义和礼具,礼义和礼具正是通过礼仪才发挥了其沟通神人、规范行为、彰显尊卑亲疏男女长幼秩序的功能.礼与官制、法律等可能曾经有过共同的起源,在后世也存在某些相互的影响,但这都不能成为礼包含官制、法律等的证据.礼并不是中国古代的根本法,它不具备根本法的形式特征和实质特征,甚至不完全具备法律的特征.如果以其包含了当时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为由,遂认定其为根本法,则无异于将所有法律都上升为根本法,因为它们也都是以当时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为基础,并且体现和服务于这种价值观的.在成文法时代,礼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如果违反了,可能会招致刑法的制裁,也可能不会,甚至有时行为合乎礼的要求,也会招致制裁,其判断的标准关键在于,这种行为是否同时违反了律、令、格、式等法律规范,如果违反了,就会出礼入刑,或合礼入刑,受到法律的制裁,否则即使出礼,也常常不会入刑.在一个礼、法等规范形式已有明确分化的成文法时代,用描述传说中的西周社会的出礼入刑来概括后世的礼法关系,并不完全符合礼和法的历史实际.  相似文献   

20.
变法,法治建设及其本土资源   总被引:46,自引:0,他引:46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Ⅰ.在关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法治的讨论中,许多学者主张,政府要运用国家强制力尽快建立一个现代的法律体系,以保证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同时主张更多并加快移植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即所谓同国际社会“接轨”。我在本文中称这种强调政府运用强制力规制经济和社会的法制建设模式为“变法”模式。 这些观点并不错,而且在实践上也促进了中国的法治建设,但在理论上有一些重大弱点,并在实践上可能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首先,这种观点的理论基础是,法律是一种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因此要利用法律这种工具来规制社会。这样的理论似乎符合我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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