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黄江天 《中国法律》2005,(3):40-41,107-109
香港基本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度和政策的依据。在香港实施的法律中。基本法的法律地位高於特区制定的法律,特区制定的任何法律都不得同基本法相抵触。为了保证基本法的贯彻实施,正确地理解基本法的解释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香港特区基本法》赋予了特区法院以司法终审权,而人大释法与之并行不悖。人大释法符合《香港特区基本法》与我国的宪法体制,虽然人大往往是被动释法,但却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较强的政治性,其解释规则亦异于特区法院。为了使人大释法与特区司法之间进行更好地衔接,需要进一步在实践中明晰《香港特区基本法》第158条、强化基本法委员会的作用并适时启动修法程序。  相似文献   

3.
我们时常谈及“法治”,但这个法其实源于何处,其发展过程究竟是怎样的,相信不是每个人都清楚。根据《基本法》第 18条的规定,在香港特区实行的法律有《基本法》、香港原有法律、香港特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和透过《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在这四类法律中,只有“香港原有法律”一类是从殖民地时代过渡到特区,其他三类都是在 1997年 7月 1日或以后才成为香港法律的来源。   “香港原有法律”,根据《基本法》第 8条,是指普通法、衡平法、条例、例属立法和习惯法。它们当中除同《基本法》相抵触或经香港特区立法…  相似文献   

4.
《现代法学》2017,(5):3-10
《宪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制定的依据,也是其实施的保障。《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关系是基本法理论与实践中值得研究的重大问题。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制定过程中,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发挥了价值引导与规范保障作用,为香港的繁荣与稳定提供了坚实的宪法保障。  相似文献   

5.
黄江天 《中国法律》2007,(2):29-31,92-95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43条、59条及60条的规定,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区和特区行政机关(政府)的首长。行政长官的法律地位具有两重身份,特区首长的身份表明其法律地位高于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与其法律地位相适应,行政长官具有相当广泛的权力。  相似文献   

6.
王振民 《中国法律》2015,(2):27-28,30,31
从基本法中不难看出,中央赋予香港的自治权是史无前例的高。基本法对特区自治权做了详细规定,比如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区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力等。从1990年香港基本法诞生开始。过渡期7年加上香港回归18年来的实践证明,基本法是一部很好的宪制法律。  相似文献   

7.
一部充分体现“一国两制”精神的重要法律文献●吕国华随着香港的回归,《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将正式实施。《基本法》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被称为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特区)的“根本大法”。①《基本法》对香港特区政...  相似文献   

8.
杨勇  沈浩  金钰 《中国律师》2009,(3):87-91
香港回归祖国迎来律师业发展新时期(1997--2007)一、香港回归祖国后。“一国两制”下的香港律师业1997年7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简称《基本法》)开始实施后,无论是香港原有的法律还是香港特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必须一律以《基本法》为依据。《基本法》对香港的地位,经济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所作的规定,香港特区政府和居民必须遵守。因此,  相似文献   

9.
基本法第39条没有赋予公约在香港具有宪法性地位,从理论上分析,一元论的传统中,会产生公约与一国宪法或法律冲突的问题,香港秉承二元论传统,被转化的公约—香港人权法案作为一个普通立法,不具有宪法性地位。公约在香港司法实践中的地位则呈现多样性的特点。香港法院将公约等同于基本法和人权法案、或者将公约作为解释基本法的背景资料、或者将公约作为本地立法的发展、或者直接适用公约。公约在香港司法地位的多样性易导致公约与人权法案性质和地位上的混淆。  相似文献   

10.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已经施行十年了,在这十年里,它为香港社会的法治与繁荣稳定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基本法依宪法的规定而制定,它涵盖了香港的社会、经济制度、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制度以及行政管理、立法、司法制度,在香港其是具有宪法性质的法律,被称为"小宪法"。香港的任何法律均不得与基本法相抵触,从而与中国宪法保持了  相似文献   

11.
谈现代科技的发展与宪法(学)的关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韩大元  王贵松 《法学论坛》2004,19(1):100-112
现代科技发展十分迅猛,对宪法和宪法学都带来了深刻的影响。文章两位作者就现代科技发展对宪法(学)发展的贡献,现代科技发展对宪法(学)的冲击和挑战,特别是器官移植与生命权、克隆人与宪法价值、基因检测与公民的平等权、信息传播与公民的隐私权、因特网技术与宪政体制和基本权利等问题展开了讨论。宪法(学)也不是消极地应对科技的发展,而是积极地回应,一方面给现代科技的发展提供支持,另一方面也为限制现代科技发展的负面效应提出有效的对策。现代科技的发展应该回归到宪法的价值体制之内。  相似文献   

12.
未成年学生的人身伤害与学校的法律责任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王新 《河北法学》2000,(3):107-108
未成年学生发生人身伤害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发生在校内,有的发生有上学或放学的路上;有的发生在课上,也有的发生在课间;有的是由于嬉戏所致,有的是学校管理疏漏引发。总之致伤的原因和情况多种多样。由此所引发的未成年学生诉学校损害赔偿的案件也逐年增加。对学校应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人们争议颇多。...  相似文献   

13.
公司准据法确定的根本思路在于,将公司内部事务主义作为其基本规范立场以实现公司自治和投资自由化,通过非结论式正面清单合理界定内部事务主义的规范范围,同时在特定的条件下保留对内部事务主义的规范例外,形成对公司自治的限制和维护投资安全和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相关规定的设计和表达未能完整体现这一思路,当文本表现出规范立场的摇摆不定和规范范围的模糊不清时,司法实践呈现出的就是裁判的乱象丛生。这也难以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公正高效权威的法律保障。解决上述问题的具体路径是,提炼公司准据法规范范围中所列举事项的内在关联性和分类标准,将现有的客观标准主观化,合理设定公司准据法的规范范围;在坚持将内部事务主义作为公司准据法确定的基本规范立场的同时,为防止法律的滥用和应对虚假外国公司,应明确针对内部事务主义的适用作出旨在保护第三方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限制性规定。  相似文献   

14.
刑事审判的效率与公正虽取决于多种因素,但是与刑事庭审的方式确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庭审过程中法官调查证据、适用法律的形式、途径以及控、辩、审三方的地位及相互关系对事实的认定、证据的取舍、法律的适用的都会产生直接的影响。我国原有法官唱主角的庭审方式已经不再适应现代刑事司法的要求,庭审方式的改革和完善已成为刑事司法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改革的目标就是厘清控、辩、审三方职能和关系,正确界定法官的地位和作用,确保刑事审判中的控诉、辩护和审判职能应分别由三方各自独立而互不依附的诉讼主体承担,三方的诉讼行为也不得与其诉讼职能相违背,与他们进行或参与审判活动的具体目标应该保持一致。  相似文献   

15.
我国《继承法》偏重于保护继承人的利益,忽视了对于遗产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建议在编纂民法典时,坚持继承人利益与债权人利益并重和同等保护的理念,明确规定先清偿债务后分割遗产原则,建立相应的遗产管理制度、遗产清册制度和遗产债权公告制度,采取有条件的限定继承制度,规定共同继承人对于遗产债务的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6.
张新民 《法学家》2000,(4):80-84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不同刑种的不同刑期,怎样确定刑期的开始之日,如何折抵刑期等问题,见仁见智、莫衷一是。为此,谈点个人看法,以抛砖引玉。 一、执行之日应为生效之日 根据我国刑法第41条、第44条、47条的规定,...  相似文献   

17.
潘金贵 《现代法学》2008,30(3):107-113
建立侦诉协作机制,增强侦诉合力,形成"大控方"的追诉格局,对于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具有重大的价值和意义。目前,司法实务部门对侦诉协作机制所进行的积极探索,为该机制的立法构建提供了有益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时应当通过程序设计对侦诉协作机制作出明确规定,并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推动该机制良好地运行。  相似文献   

18.
19.
陈文兴 《中国司法》2011,(11):96-99
中国检察机关具有“双重性质”。在职能任务方面,它是司法机关;但在组织建构方面,它却类似于行政机关。因此,讨论检察一体化与检察官独立问题,必须考虑到上述“双重性质”。目前,我国检察一体化机制还不完善,这往往导致检察指令权运作不规范。为了保障检察官秉公办案、严格执法,我国应借鉴国际社会经验,立足于中国法治建设的全局,规范检察指令权的行使。  相似文献   

20.
论死刑核准权的收回与死刑复核程序的完善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少杀、慎杀是严格限制死刑适用的重要刑事政策。因特定时期的需要而将部分死刑案件的核准权长期、大范围下放,带来诸如死刑适用的标准不统一,二审程序与死刑复核程序“合二为一”,违反法律适用和法制统一原则,不符合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等严重弊端,应当采取果断措施,将死刑核准权收回。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分院是将死刑核准权收回最高人民法院的最佳方案。并结合司法实践,就应否坚持全面复核、全案复核、规定死刑复核案件审理期限、实行开庭审理、死刑案件实行三审终审制等如何完善死刑复核程序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