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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检察机关对调解书进行监督的权限已为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确认,须关注的是如何使此项制度发挥实际效用,实现对调解书的有效监督.民事调解检察监督是对问题调解案件的救济渠道之一,也是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途径之一,是对虚假诉讼恶意调解案件的最重要监督手段.从民诉法条文解释和实践层面的共识来看,检察监督无法也不应限定于特定类型的案件.对于调解监督实践面临的包括主动发现案件、审查案件时间延长、检察建议效力缺乏刚性、案件量增加的挑战等难题,应采取建立通报机制、民事检察一体化办案、区分抗诉与检察建议适用案件类型、优化考核机制等措施予以应对.  相似文献   

2.
合议调解虽作为一项制度在民事诉讼法上得到确立,但由于其与诉讼调解的当事人意思自治、自由处分和效率原则的基本要求相悖离,陷于虽立难行的困境之中,急需完善。结合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尚未建立有效监督机制的特点,笔者认为应突破现有的诉讼法律框架,以监督作为合议调解的职能定位,设立专门合议调解庭,以当事人意愿真实性、法官调解行为和调解结果合法性、案件关联性为合议审查事项,并铺之以程序的重新架构,形成合议调解对独任制调解的有效制约,建立和完善起民事诉讼调解的监督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3.
刘佳 《法制与社会》2012,(18):143-144
近年来,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要求对民事调解进行检察监督的呼声越来越高。2011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实行)》(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规定,明确了检察机关可以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进行监督。无疑为民事调解检察监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有力支持。然而作为检察机关仍然需要思考的,是民事调解检察监督的困境与出路。  相似文献   

4.
新的刑诉法的颁布为刑事和解提供了法律依据,检察与调解对接作为刑事和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内涵和特点以及所带来的实践意义都很值得探究;同时,检察与调解对接的刑事和解在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反腐倡廉等方面正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2011年,上海市检察院成立了社区检察指导处(筹),各个区县检察院也先后成立了几十个社区检察室.如何发挥社区检察室的职能作用成为当前社区检察干警们的探索性问题.本文把社区检察参与轻伤害案件调解工作作为发挥社区检察职能的切入点之一,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尝试构建检察机关参与轻伤害案件调解工作的具体运作机制.  相似文献   

6.
民事检察调解制度本质上是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因应形势的必要延伸,其理论基点是在民事检察监督权规制下当事人有限度的意思自治,其司法理念在于检察能动。为推进民事检察调解的制度化建设,亟须在立法层面明确以下内容:一是确定适用的案件范围,二是规范适用的程序设计,三是提供协议履行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7.
民事调解作为定纷止争的一种法定方式,深受国内外法学学者的青睐。检察机关作为民事调解的专门监督机关,有其特有的作用。新《民事诉讼法》的出台进一步巩固了民事调解检察监督权在司法实践中地位,使民事调解制度更趋科学。  相似文献   

8.
本文从理论界关于民事检察调解工作的存废争议出发,思考了民事调解工作存在的必要性,与此同时也剖析了当前民事调解工作在司法实践中的不足,进而从四个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希望能达到推进民事调解工作创新发展的目的。  相似文献   

9.
民行检察监督部门在对调解案件进行监督时,准确把握审查要点,对于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具有积极的意义。一、当事人本人是否到庭,由委托代理人参与调解的,其特别授权是否真实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相似文献   

10.
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对现行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的修正,固然将目前在实践中比较成熟的抗诉、检察建议这两种监督方式通过修正立法予以了确认,但同时这种修正也使得检察监督的方式成为封闭性的,建议将本条修正案改为"人民检察院有权以检察建议、抗诉等方式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修正草案规定调解书只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形下,检察机关才可予以监督,建议放开检察机关对调解的监督范围,与法院系统内部对调解的监督范围相一致,只要检察机关发现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或其内容违反法律的,均可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抗诉。修正草案中要求当事人先穷尽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的救济途径,才能再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建议删除这一规定。  相似文献   

11.
泗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以创新的眼光对民行检察工作积极探索,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以强化民事调解监督为落脚点,注重发挥民行检察的调解作用,积极化解矛盾,服务构建和谐社会,有效地推进了民行检察监督工作的向前开展。  相似文献   

12.
余小永 《法制与社会》2010,(33):132-133
民行检察和解工作机制是当前检察机关为适应时代需要而进行的一项工作创新之举,是调解优先原则在民行检察工作的体现。本文试就民行检察和解工作机制的形成原因、意义以及在实践中具体适用的原则、方法作简要的论述。  相似文献   

13.
民事调解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化解社会矛盾,解决人民群众纠纷的有效手段。新民诉法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民事调解检察监督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4.
我国调解制度在程序上、调解的模式上、调解协议义务人履行情况上均存在不足之处。调解必须建立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明确案件调解适用范围、规范法院调解的程序,加强立案前的调解工作,积极探索协助调解、委托调解等模式,引入有效的调解履行督促机制,杜绝义务人不当参与调解。  相似文献   

15.
王赞 《天津检察》2010,(4):17-19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引入调解优先机制既有诉讼契约化趋势及法律监督属性作为其理论基础。又有较之于抗诉方式的优越性作为其实践支撑。检察机关应当着眼于调解优先机制的现代化和正当性,遵循检察活动的一般规律,积极推进调解优先机制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并以此为契机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水平的提高。  相似文献   

16.
行政调解的制度设计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目前的行政调解制度存在层次不齐、随机设置、内容简单、对象含混、原则、方法、标准及条件不清晰等缺陷,应当加以改进。行政调解制度的设计包括五个方面:扩大调解范围;增加第三部门为调解组织;明确自愿自治、合法合理等调解的原则;丰富调解方法;完善调解程序。  相似文献   

17.
对公诉案件进行调解作为一种新兴的犯罪处理模式,创设了一种新的利益争端解决方式,能够弥补现行刑事司法体制的不足与缺陷。在检察权的大框架下考察,公诉调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强化,是公诉权司法属性的发挥。应构建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将检察调解正式入律,并设计一套科学的运行模式,在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的同时,真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相似文献   

18.
法院调解历来是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途径,针对我国传统法院调解中"调审合一"、"调解与审判功能混淆"的弊端,民事审判制度的改革提出了"调审分离"的改革方案。审前调解就是实现调解程序和审判程序分离,是在立案后开庭审理之前,由法院专门调解人员主持下进行的调解。审前调解程序具有当事人处分权优先性、独立性、契约性、职业化和专业化的特征,具有不同于审判程序的调解原则和程序设置。  相似文献   

19.
李荣碧 《法制与社会》2012,(20):102-103
中国的传统调解文化,影响着法院的调解工作,中国的调解文化,决定了中国法院调解除具有现代法制国家的一般特点外,还应当具有浓厚的中国特色。法院调解,必须注重中国传统调解文化的影响,发挥中国传统调解文化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20.
商事调解,是一种不同于仲裁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与法院调解的新型调解形式。目前,国内关于商事调解的规则主要见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的调解规则与北京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湘潭仲裁委员会的调解规则以及西安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调解暂行规则等。商事调解有自己明显的特征和优势。在本文中,笔者将对此种调解的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并将之与仲裁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与法院调解相区别、比较,进而总结出商事调解的优势。最后,对于此种调解所产生的调解协议以及调解书如何获得强制执行力的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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