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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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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境行政听证制度是环境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核心内容,是环境行政机关在行使环境行政职权时依据的法定程序,也是监督行政主体环境行政行为的重要程序,更是维护环境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必不可少的程序。我国的环境行政听证才刚刚起步,有许多地方需要尽快完善。  相似文献   

2.
曾清 《法制与社会》2014,(14):33-34
行政听证制度作为行政程序的核心制度,特别是价格听证制度,是民主制度在我国行政领域的重要体现和重要标志。当下关于价格听证的信任危机愈演愈烈,听证主体群体的单一和"逢听必涨"的怪圈、听证参加人缺乏民意代表性及其遴选机制不科学、听证记录的法律效力不明确、听证缺乏监督机制等成为了热点问题。建立和健全价格听证制度,对于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政府价格决策的"透明度",确保价格决策机制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民主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从价格听证制度的概念引入,然后分析我国价格听证制度当中听证代表遴选机制、听证主持人制度、听证笔录效力以及相应的价格听证监督和救济机制,以我国听证制度存在的不足为依据,提出一些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王馨  时光 《中国公证》2004,(1):24-27
行政听证的基本理念 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前告知相对人决定理由与听证权利,给相对人表达意见的权利,以便对特定事项进行举证、质证并全面了解案情,从而以公正公开民主的方式行使行政权力的一种程序.  相似文献   

4.
王瑾 《法制与经济》2008,(12):120-122
听证制度是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在我国高校学生管理中的引入和运用行政听证制度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在具体实践中,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重大决策的形成以及对学生的奖惩等事项都要经过听证程序的检验,同时要注意听证主持人和参加人的选定以及听证结果的效力等问题。  相似文献   

5.
论行政听证适用范围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听证作为保障公正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现代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其基本宗旨在于尊重行政相对人的法律人格,保证行政处理决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从而达到事前预防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侵犯的目的。但是,我国的听证制度在适用范围同其他国家相比过于狭窄,为了实现程序正义、程序公正的实质要义,有必要将抽象行政行为及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也纳入听证程序。  相似文献   

6.
听证制度是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在我国高校学生管理中的引入和运用行政听证制度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在具体实践中,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重大决策的形成以及对学生的奖惩等事项都要经过听证程序的检验,同时要注意听证主持人和参加人的选定以及听证结果的效力等问题。  相似文献   

7.
论行政听证程序的控权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振良 《行政与法》2004,(10):68-70
法律的主要价值在于规范和控制权利或权力的行使。行政法在控制行政权力方面亦有所长,尤其行政听证程序作为行政程序法体系中的核心制度,代表着一国行政法治化的程度。我国1996年制定的《行政处罚法》第一次规定了正式行政听证程序制度,但尚存在众多难题。本文立足于法律程序的一般法律价值,从控制行政权的角度分析行政听证程序在控制自由裁量权上所体现的优势,最后总结出行政听证制度控权的实质,即以行政相对人程序抗辩权对抗行政主体权力,达到防止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的控权目的。  相似文献   

8.
行政立法正式听证与非正式听证的实质性区别在于行政立法主体受听证笔录拘束的程度。基于行政立法自身的特点,行政立法应当更多地采用非正式听证。任何行政程序都需要有具体程序制度的支持,因此,应当建立支持行政立法非正式听证的各项具体制度,包括公告制度、评议制度、相对案卷排他制度和效力制度等等。  相似文献   

9.
美国的行政立法听证制度探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行政立法听证是指行政立法主体在立法时听取有关当事人意见的程序制度。美国的行政立法听证制度发展比较完善 ,其法理基础是美国宪法所确认的“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听证的方式有正式听证程序、非正式听证程序以及混合听证程序 ,但实践中常见的是混合听证程序。行政立法听证具有传播信息、宣传立法、协调利益关系以及安全阀的功能 ,但也有一些不足之处。美国的法律和立法实践也确立了一些不实行听证的情形  相似文献   

10.
行政听证制度在资本主义法律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国自1996年在相关法律中建立听证制度以来,其价值已初步显现。新颁布的行政许可法在听证制度的设定上有了一定的进一步,主要体现在听证参与人、听证笔录的效力以及保障听证权利的实现等几个方面,但在某些听证程序方面,如听证的启动、听证主持人的资格、质证、听证与复议的衔接等方面还没有规定,本文主要从这些方面对健全我国听证程序提出了建议和设想。  相似文献   

11.
听证程序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行为前给予当事人就事实表达意见的机会,通以公正、公开、民主的方式达到行政目的的程序,应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但要在所有行政行为作出之前均执行复杂的听证程序,造成许多负担会影响行政效率.我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及法规均对行政听证作了规定,行政听证在现代法律制度中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而占有重要地位.完善我国行政听证程序应扩大行政听证的适用范围,完善行政听证的法律程序,进而更好推动我国行政管理的健康合理发展.  相似文献   

12.
行政听证启动程序的模式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立法分别确立了行政处罚听证和价格听证制度。由于所适用的行政管理领域与行政管理行为各自的特殊性,两种行政听证采取的启动程序模式并不相同。行政处罚听证是经由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而启动,采用的自愿听证;价格听证则是一种强制性程序,实行法定听证;不同的启动模式反映了立法者不同的价值取向。相对而言,法定听证更有助于实现对行政权的控制和对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13.
廖秀健 《行政与法》2004,(1):109-111
行政听证是一项保障行政相对人申辩权利最重要、最关键的程序制度,在我国八年的尝试阶段,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诸如听证的适用范围过窄、行政立法听证流于形式、听证主持人员素质不高、举证责任不明确、对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保护不足、听证笔录的效力未作规定等问题。就其原因除立法本身不完善外,还有程序法治观念淡薄,听证程序适用的法制环境过差、公民的法律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薄弱的法制现状等原因。  相似文献   

14.
秦俭 《法制与社会》2011,(19):165-165
《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1款规定了行政处罚听证制度。这一制度施行的目的在于赋予当事人了解行政决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并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以促进行政活动的公正性。此文总结了相关学者们对适用范围、主持人制度、听证笔录的效力、听证程序及启动主体的规定、参加人的范围、听证期限等方面这些缺陷提出的完善方法,使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充分发挥它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行政听证是行政程序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适用中诸多规则的合理选择对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以及促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行政听证的法理为基础,结合实践,从听证申请人、听证适用的标准、听证的内容等角度分析了现行行政听证制度主要缺陷,并提出了相应完善意见,以期推动行政听证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16.
本文从案卷排他性制度基本理论入手,论证其价值内核在于保证"决定者必须听证",促使行政相对人的申辩权和质证权得以真正发挥作用,是听证程序的核心;并结合行政处罚本身具有的惩戒性,以及对行政相对人实体权利的直接影响,提出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中设立案卷排他性规则的必要性。我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中案卷排他性制度的缺失,造成在行政处罚活动中出现了案外调查取证,单方面接触当事人等种种现象,使听证程序流于形式。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中确立案卷排他性制度,设置否定性法律后果,承认并限制官方认知等建议。  相似文献   

17.
行政听证笔录的法律效力分析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石佑启 《法学》2004,(4):51-61
行政听证笔录的法律效力是听证制度中的核心问题。随着人们程序理念的不断增强和程序法治化进程的日益推进 ,为了保障当事人程序抗辩权的有效行使 ,完善我国的听证制度 ,提高行政决定的质量 ,增强其可接受性 ,我国应借鉴美国的案卷排他性原则 ,吸收其精髓 ,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听证笔录的法律效力 ,使听证笔录成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的唯一依据 ,并以此推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等相应立法在具体制度上的创新与完善 ,促进听证制度功能的充分发挥 ,有效地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论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法理基础和宪法依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黄建水 《行政与法》2005,(1):106-109
行政许可听证制度是一项保障行政许可相对人发表意见、了解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依据,保护当事人民主权利的法律制度。探讨行政听证制度的宪法依据和法理基础不仅是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立法要求,而且也是完善和发展我国听证制度的现实需要。自然公正原则、正当法律程序和依法治国理论是西方国家听证制度的法理基础。美国听证制度的依据源于宪法规定的正当法律程序。确立我国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宪法依据,进一步完善我国听证制度就必须修正《宪法》第五十一条,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享有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一切国家机关未经合法程序不得剥夺。”一款,并制订统一的《行政程序法》。  相似文献   

19.
行政听证程序是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内容,但目前我国行政听证制度在适用范围、听证主持人、听证笔录的效力、听证程序的监督和救济机制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完善的对策在于:扩大行政听证的适用范围;建立健全的听证主持人制度;完善案卷排他性原则,明确听证笔录的法律效力;建立行政听证程序的监督和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20.
听证这一概念的核心内涵是“听取对方的意见”,根据听证程序存在的领域不同,听证可以分为立法听证、行政听证、司法听证。我国以法律的形式在立法领域和行政领域确立了听证制度。但目前在我国对于听证一词的使用比较混乱,各个领域都在积极地引入听证制度,这中间较规范的有立法听证,例如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就曾《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地方立法组织过立法听证;有行政机关的听证,最初主要体现在行政处罚听证和价格听证,目前来看经常受到社会关注的是价格听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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