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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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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引言为依法严肃处理醉酒驾车犯罪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9月8日发布了《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意见》在明确行为人明知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的同时,强调指出,一般情况下,醉酒驾车构成本  相似文献   

2.
将某一类醉酒驾车犯罪行为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因为此类行为的特点是:醉酒驾车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而不是醉酒驾车本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的出台是为了遏制酒后和醉酒驾车犯罪的多发、高发态势,但要达到这一目的,还需要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  相似文献   

3.
在现行法律体系下,醉酒驾车并不能从源头上杜绝危害的发生,而公安部近日给全国交管部门下发<关于修改酒后驾驶有关法律规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将醉酒驾车等行为纳入刑法处罚范围.本文试图从三个方面论证醉酒驾车入罪的理论依据,用一个命题叙述,醉酒驾车行为是否为蔑视社会秩序的明显最极端的表现.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醉酒驾车问题逐渐成为社会焦点话题,尤其是在司法领域,关于醉驾定罪量刑已经成了众多专家及法律人士讨论的话题,文章将从醉酒驾车行为入刑的刑法学理论,以及醉酒驾车刑事法规制的完善制度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5.
刘军 《政府法制》2011,(29):32-32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机动车的数量迅猛增长,醉酒驾车现象也日益增多,给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本文从法律角度入手,以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条款为基础,对当前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分析与研究,以期醉酒驾车行为能够得到依法惩处。  相似文献   

6.
近来,由于醉酒驾车犯罪频发,社会舆论对此比较关注,对此类犯罪的定罪量刑也有不同意见,司法实践中的处理也不完全一致。2009年9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就醉酒驾车犯罪的有关问题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两起分别发生在广东、四川的醉酒驾车犯罪案件。两案罪犯分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时间,醉酒驾车犯罪的法律适用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相似文献   

7.
醉酒驾车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呈现出四个特点:醉酒驾车型危险驾驶是危险驾驶罪案件的主要表现形式;醉酒驾车型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中年男性;醉酒驾车导致交通事故频发;醉酒驾驶摩托车构成犯罪的比例增加。醉酒驾车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三个问题:对"机动车"的界定有争议,诉讼程序违法及对《刑法》第133条之一第2款的错误适用。建议法律扩大"机动车"的范围,将有期徒刑纳入危险驾驶罪的刑罚范围,对危险驾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律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相似文献   

8.
徐迅雷 《政府法制》2009,(17):13-13
日本是一个对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的处罚在法律上趋严规定的国家。就在今年5月,日本福冈一起酒后驾车案的判决,再度引起了日本社会极大的关注。  相似文献   

9.
李阳 《法制与社会》2011,(27):128-130
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通过实行,醉酒驾车行为升格为犯罪行为。修八在体现民生保护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犯罪圈,如何在我国这样一个没有前科消灭而同时又极其注重犯罪记录负面评价的制度背景之下,将醉酒驾车这类轻微犯罪给公共利益和犯罪人自身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便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对于醉酒驾车一类的轻微犯罪适用暂缓起诉制度,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公共利益和犯罪人自身的损耗实现双赢。  相似文献   

10.
日本是一个对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的处罚在法律上趋严规定的国家.就在今年5月,日本福冈一起酒后驾车案的判决,再度引起了日本社会极大的关注.  相似文献   

11.
醉酒驾车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醉酒驾车对公共交通安全危害极大。根据原因自由行为理论及法律规定,醉酒驾车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醉酒驾车肇事的应根据案件情况定罪。醉酒驾车肇事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般系间接故意犯罪,量刑时要准确把握犯罪的社会危害和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慎重适用死刑,我国刑法应增设危险驾驶罪。  相似文献   

12.
当下酒后驾车行为给社会公众人身财产带来巨大的损害或者威胁,为了遏制日趋严重的酒后驾车行为,同时保证社会公众安全出行的社会环境,酒后驾车行为的犯罪化成为时下热议的话题,社会热心人士也建议增设“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罪”。但是,作为一项立法建议,应从我国现实语境下做出理性的分析,不论是从传统的文化背景还是从法律制度看,我国尚缺乏将醉酒驾车犯罪化的现实条件,不宜将饮酒、醉酒驾车行为予以入罪,而应从法律之内与法律之外来完善抗制酒后驾车行为的措施。  相似文献   

13.
管彦杰  聂慧苹 《河北法学》2012,(8):146-147,148,149,150
刑法修正案﹙八﹚有关醉酒驾车的新增规定在完善醉酒驾车的刑法规制的同时,也因其本身的规定导致了刑法理论上的质问。质问包括罪状和法定刑两方面。罪状的质问包括:行为方式、罪过、行为场所的内容,以及新增醉酒驾车犯罪与相关犯罪的竞合关系。在法定刑方面:新增醉酒驾车犯罪的"拘役和罚金"的法定刑太轻导致了新增规定在司法适用中被部分架空,与此同时,还导致了追溯时效和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适用上的争议。为解释这些置疑,应当在明确新增规定与原有交通肇事罪之间的独立关系的基础上,认可新增规定主观上由过失实施,并对"道路上"进行扩大解释;在刑罚上,并且充分利用非刑罚处理方法,以实现立法初衷。  相似文献   

14.
刑法修正案(八)有关醉酒驾车的新增规定在完善醉酒驾车的刑法规制的同时,也因其本身的规定导致了刑法理论上的质问.质问包括罪状和法定刑两方面.罪状的质问包括:行为方式、罪过、行为场所的内容,以及新增醉酒驾车犯罪与相关犯罪的竞合关系.在法定刑方面:新增醉酒驾车犯罪的“拘役和罚金”的法定刑太轻导致了新增规定在司法适用中被部分架空,与此同时,还导致了追溯时效和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适用上的争议.为解释这些置疑,应当在明确新增规定与原有交通肇事罪之间的独立关系的基础上,认可新增规定主观上由过失实施,并对“道路上”进行扩大解释;在刑罚上,并且充分利用非刑罚处理方法,以实现立法初衷.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机动车越来越多,关于醉酒驾车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也日益增多,引起了社会广大人士的关注和重视。醉酒驾车致人死亡目前已经是一种犯罪行为,为了尽可能减少醉酒驾车的情况,更好的实现文明行驶,一定要严格规范醉酒驾车致人死亡的犯罪行为,因此非常有必要进一步探讨分析醉酒驾车致人死亡刑事实务问题。  相似文献   

16.
公务员行政处分救济制度的理论基础探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泽军 《法学杂志》2001,22(4):38-40
公务员行政处分救济制度的核心问题是公务员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的定位。这种行政法律关系在理论形态上 ,经历了一个从“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到“特别法律关系理论”的发展演变过程。  相似文献   

17.
2009年公安部在全国开展了严打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行动,但对醉酒驾车行为的惩治不能只停留在严打的期限内。本文就醉酒驾车致人死亡的相关刑事实务问题进行探讨,旨在力求通过法律手段打赢醉酒驾车这场持久战。  相似文献   

18.
醉酒驾车会对社会带来极大危害,是交通安全的不稳定因素.但是醉酒驾车的处罚定性存在较大争议.本文可从这一现象谈起,在主体部分详细阐述不同人的观点及其原因,有人认为醉酒驾车是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应当作为犯罪行为进行严惩;而有人认为应当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判定,而不应当一概而论.最后,我们可以得出自己的观点:醉酒驾车的处罚应该加强,但是醉酒驾车的司机是否应该被当作罪犯应该视其情节轻重决定.  相似文献   

19.
醉酒驾车入刑俨然已经成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通过法律来规制此现象西方各国都有自己相关的法律规定,但并不是都归于刑法管辖,很多都由保安处分来规制。从现在中国的国情来看,用刑法这一最严厉的部门法来调整这一系列的法律关系并不合适。但是无论从中国的酒文化来看,或者从中国行政司法所处的现状来说,通过刑法来解决问题可能不但解决不了,反而会没有基本的文化基础而加大司法机关的办案压力。这在很大程度上把行政问题转嫁给司法机关来解决,把本已经超负荷运转的司法机构加上更多的负担。  相似文献   

20.
李想 《法制与社会》2010,(1):101-101
由于醉酒后驾驶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我国对于酒后驾车行为的法律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本文试通过考察和借鉴其他国家关于酒后驾车的立法,对完善我国酒后驾车行为的法律规制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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