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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问题的提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  相似文献   

2.
《司法业务文选》2013,(Z1):85-92
1.2012年12月17日国务院令第630号公布2.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决定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三条:"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本决定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3.
《江淮法治》2012,(14):57
《出借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出借人承担赔偿责任吗?》《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据此,陈某将自己的私家车在借给张某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首先  相似文献   

4.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如下修改: 第七十六条修改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5.
[类别]民商法·保险[公布日期]2006.6.19一、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二、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相似文献   

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实行无过错原则和过错原则并行的归责原则体系。本文在分析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76条规定的基础上,认为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归责原则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7.
[公布日期]2006.2.28[类别]经济法·民航[施行日期]2006.3.28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内航空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以下简称《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航空运输中发生的损害赔偿。第三条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以下简称承运人)应当在下列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内按照实际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民用航空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一)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万元;(二)对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3000元;(三)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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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07·8·26[施行日期]2007·10·1[文(令)号]第504号令[类别]行政法·房地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对《物业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  相似文献   

9.
[公布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08·1·13[施行日期]2008·1·13[文(令)号]第515号令[类别]经济法·价格国务院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做如下修改:一、第四条修改为:“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二)除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  相似文献   

10.
一、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中“赔偿责任”的理解问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所在单位或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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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机关]国务院[文(令)号]第484号令[公布日期]2007.1.26[类别]经济法·商务[施行日期]2007.1.26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对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的管制,防止核武器扩散,防范核恐怖主义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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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令)号]法释〔2006〕12号[公布日期]2006·12·28[类别]程序法·刑事诉讼[施行日期]2007·1·1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将人民法院组织法原第十三条修改为第十二条:“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修改后的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决定如下:(一)自2007年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决定和人民法院组织法原第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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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文(令)号]主席令第66号[公布日期]2007.6.29[类别]经济法.税务[施行日期]2007.6.29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第十二条修改为:“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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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令)号]保监发〔2006〕71号[公布日期]2006.6.25[类别]民商法·保险各保监局,各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将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为加强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交强险的重要意义(一)交强险是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交强险制度的实施不仅关系到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交强险制度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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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机关]交通部[文(令)号]〔2006〕第12号令[公布日期]2006.12.4[类别]经济法·交通[施行日期]2007.1.1[同时废止法规]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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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文(令)号]高检发控字〔2007〕1号[公布日期]2007·3·26[类别]行政法·信访[施行日期]2007·3·26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信访工作机构及职责第三章信访事项的管辖第四章信访事项的受理第五章信访事项的办理第六章信访事项的交办和督办第七章责任追究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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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令)号]主席令第59号令[公布日期]2006.10.31[类别]国家法[施行日期]2007.1.1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作如下修改:第十三条修改为:“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本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根据本决定作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调整后,重新公布。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79年7月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三号公布自1980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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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2005.12.19[施行日期]2006.1.1[文(令)号]第452号令[类别]经济法·税务[同时修改法规]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案例》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十三条修改为:“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二、第十八条修改为:“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说的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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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业务文选》2012,(19):3-10
1.2012年3月30日国务院令第618号公布2.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决定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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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民商法·保险[公布日期]2006.6.3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以下简称交强险)的核算和报告,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指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经营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第二章核算原则第三条保险公司应当遵循“准确、公平、透明”的基本原则,单独核算、单独报告交强险的经营损益、专属资产和专属负债。前款所指专属资产,是指仅由交强险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资产。前款所指专属负债,是指仅由交强险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负债。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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