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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姚琪 《法制博览》2023,(8):52-54
矿山企业由于自身行业的特殊性,其经营发展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特别是向银行融资。与此相对应的是,银行往往一度将矿山企业视为优质客户,并积极争取为其提供金融服务的机会,从而获得较高的稳定的收益。而在以上如此紧密的互动背后,存在着这样一个让人无法忽视的现象或问题,即通常情况下,矿山企业从银行获得资金支持依赖于股权质押或采矿权抵押的形式,那么如果将股权、采矿权分别质押或抵押给不同的银行,在其中一家银行的债权逾期而需要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况下,势必影响另一家银行的担保物权。在此情形下,银行担保物权如何有效实现,现行法律未有规定。本文试从股权质押、采矿权抵押的基本内涵及权利实现入手,分析二者之间的关系及内在联系,对银行在面对矿山企业股权质押与采矿权抵押分置时如何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2.
肖大燕 《法制博览》2015,(2):209+208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继承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因有限责任公司存续期间股东死亡而发生继承人继承股权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规定突破了以往的继承客体,由单一的财产性权益继承扩展到包括股东资格在内的权益继承,是对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保护的一大进步,也为办理股权继承公证提供了法律依据。下面笔者就股权继承的法律依据、理论基础以及在办理公证时应当审查的重点谈一谈粗浅的认识。  相似文献   

3.
经济的高速发展,促使大量自然人持有股份或者设立公司的现象逐渐攀升;同时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股权的继承公证问题也日益凸显。本文紧紧围绕股东资格与股权的关系、股东继承资格的限制性审查、股权合法性确定、股东与股权资格继承的相关告知程序展开对自然人股东股权继承公证的分析与探讨。  相似文献   

4.
梁慧巧 《法制博览》2015,(6):211-212
股权转移和股权变动是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引起的两个不同层面的法律效果。区分股权转移和股权变动是厘清本案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以解决本案纠纷的关键。本文就股权转移与股权变动作初步的探讨,并在此基础上对本案作进一步分析。  相似文献   

5.
实践中,在公司股东之间拟转让股权时,许多股东选择让其公司为股权转让款提供担保.但是,当公司与股权转让者签订担保合同之后,可能会出现两种结果:一是,合同双方按时履约,公司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另一结果是,股权转让股东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股权对价给付义务,股权转让股东便有权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当公司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公司资产...  相似文献   

6.
人身保险作为一种人身属性的保险,其具有的可质押性,在促进国家经济发展、资金融通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人身保险单可质押的原因仍然困惑着一些人,因此本文主要着眼于探讨人身险保单可质押的原因。  相似文献   

7.
赵淼 《法制博览》2013,(6):50-52
股权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一项重要权利,目的在于维护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和封闭性。然而对其法律性质和效力公司法却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导致实践中对于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案件如何处理没有统一的判案标准。对于股权优先购买权的性质问题,本文不作探讨,因为权利性质属于纯法理上的问题,而效力问题才是关涉权利行使的法律后果和当事人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本文主要通过分析股权优先购买权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认为现行法下,无论是合同法、公司法抑或是其他法律法规都没有给股权优先购买权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给出合理解释,因此有必要重构股权优先购买权的效力,为法律的补充或修改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8.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纠纷频发,但涉及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规范较少,本文选取有限责任公司实股激励中典型的对股东自益权的限制角度进行分析,对比司法实践中的不同判例,认为可对股权激励协议先进行劳动法视域下的考察,排除公司对激励对象单方面限制的不公平条款,再以合同法进行规制。在对股权激励自益权的限制中,以尊重当事人契约自由为原则,突破合同约定为例外。  相似文献   

9.
纳税质押是纳税担保中使用频率较高的制度,但纳税质押在实践中存在质押难的问题。本文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基础,结合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分析纳税质押财产应具备的属性以及造成质押财产争议的原因,并提出纳税质押良性发展的进路。  相似文献   

10.
刁姝 《法制博览》2015,(2):217+215
股权回购协议作为保护股东和投资者利益的制度创新,已然成为实现公司决策合理性与公平性的重要内容。反观传统理论对这一做法的否定,现代法治理念已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上为其找到充分的可行性依据。公证模式下的股权回购协议不仅提高了公司运转的效率,也为预期利益的实现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但在应用过程中也可能存在困境与风险。因此,需要完善相关的制度建设,避免不适当的行为影响其效果的发挥。  相似文献   

11.
何亮亮 《法制博览》2022,(14):63-65
属于夫妻共有的夫妻一方名下股权,在法律性质上,同时具备财产性和人身性,离婚时可予以分割,但必须充分考虑《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公司法》股权转让的有关规定,要顾及其他股东权益和公司人合性问题.夫妻共有股权有多种类型,结合分割原则有不同分割方法,主要分为股权份额分割与股权价值分割,但在实务操作中存在分割障碍,为此笔者提...  相似文献   

12.
商洁玲 《法制博览》2013,(10):188+185
《公司法》确立了股权继承制度,但规定十分简略,本文从法律解释学的角度试图论述包括继承中股权转移的时间、股权的主体、股权共有中共有人构成的具体确定和共有股权的具体行使等问题。  相似文献   

13.
重整计划的实质是投资人、出资人、债权人、债务人多方交易合意的集合,经裁定批准生效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该效力应及于重整计划的各个参与方,即对出资人也应具有约束力。在承债式重整模式下,若出资人拒不配合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主审法院可依重整计划具备强制执行效力而将股权强制变更至重整投资人名下,以保障重整计划的顺利执行。  相似文献   

14.
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要区分投资的比例而定,不同核算方法又有不同要求,而且根据投资比例的变化还可以实现不同核算方法的转换,因此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较为复杂。同时,目前会计准则和税收法律对于股权投资处理的所得税政策具有不同的规定,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在投资核算特别是投资收益的纳税问题上,会计制度规定和税法规定存在着较大差异,从以上差异中,企业可以找到许多税收筹划空间。因此企业在进行股权投资业务的所得税处理上可以利用现有的会计和税收政策实现合理避税。本文结合新会计准则和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从不同角度分析了股权投资及转让的会计和税收规定,对股权投资及转让的税收筹划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相似文献   

15.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简称PE)是市场上广泛使用的概念,但是无论是学界还是实际生活中都没有给出一个统一的定义。文中我们认为私募股权基金属于投资基金的一种类型。所谓的投资基金是一种共同享有利益、共同承担风险的资金集合形式,即通过发行主体把有效投资者的资金全部集中起来,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以市场化为导向,对资产进行保值和增值,为投资者带来丰厚收益。本文我们可以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定义分成三部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他们分别指的是资金募集方式、投资对象和投资主体,我们从这三个角度去诠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  相似文献   

16.
随着以民间借贷合同名义而进行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日益猖獗,对于民间借贷合同效力的认定,必须要明确刑法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规制系单纯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刑事评价不能天然涵盖民事评价,两者评价的对象不具有同一性。从保护债权人利益与交易安全出发,对合法的单个借贷合同应认定其效力,保障债权人行使相应诉权。并通过重新建构合理利率上限,结合无效及可撤销合同的相关规定,引导民间借贷市场发展,降低高利贷风险。  相似文献   

17.
李惠敏 《法制博览》2015,(6):100-101
商业地产多以名为投资实为借贷吸收闲散资金,当商业地产纠纷迭起时,相关的司法解释存在明显的不合时宜,实务中对此种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合同效力存在较大争论。从国家立法变革和现代法治理念上看,名为投资实为借贷应为有效行为。  相似文献   

18.
股权代持作为一种新型的股份持有形式,在当下有限责任公司运作过程中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股权代持能够为公司吸纳更多的社会闲散资金,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同时能够为投资者规避法律法规中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和身份的限制,加强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正因为如此,股权代持成为众多投资者的选择,并为推动投资市场朝着利好形势发展提供了助力。但与此同时,股权代持作为一种新兴的股权所有形式,其出现时间尚短,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健全和完善的空间,而由股权代持所引发的法律问题也较为常见。基于此,本文首先对股权代持进行了概述性介绍,并就其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作用以及所面临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最后针对问题提出了完善的建议和策略,以供相关人员参考。  相似文献   

19.
张秀敏 《法制博览》2022,(5):109-111
场外配资合同虽然具有民间借贷合同中资金融通的内容,但其配资目的是进行股票交易,系非典型合同中混合合同类型,应为无名合同,不宜将场外配资作为民间借贷关系处理.因场外配资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合同无效后,在配资方无明显过错的情况下,穿仓损失应由用资方承担.  相似文献   

20.
吴家球 《法制博览》2023,(36):55-57
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我国重要的公司形式之一,具有规模小、运转灵活等特点,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其特点主要是人合性兼资合性。但是由于法律规定的缺失以及法律用语存在模糊性,导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有所增长,对司法审判提出挑战,且不同区域法院关于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存在一定冲突。虽然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股权对外转让的限制条件,但股东基于对财产的所有权,能够进行股权自由转让,如果股东股权转让和公司章程限制条款发生冲突,很容易造成纠纷的出现。因此需要积极加强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问题的深入研究,对其理论正当性进行分析,对其司法适用原则予以明确,这样能够使司法实践更加科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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