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通过对近些年来海淀检察院所受理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案件的整体分析发现,当前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的难点,既有实体问题,也有程序问题。在实体方面,主要存在着竞合关系如何处理;在程序方面,主要存在着取证和鉴定方面的难题。因此,在实体方面,应当完善和细化相关罪名的定罪量刑标准,明确竞合处理规则;在程序方面,应当着力规范和提高证据的取得和运用水平,规范司法鉴定工作;在机制建设方面,应立足于建立健全相关打击和预防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2.
3.
目前制售“地条钢”行为久禁不止,其中重要的原因是刑事法律手段介入乏力。“地条钢”不是独立的或具体的产品名称,它只是某一类具体产品的统称或俗称,而“地条钢”属下的具体金属制品则属于国民经济意义上的工业产品,对于制售“地条钢”的行为,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4.
张云 《政治与法律》2003,(1):99-103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主体应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只包含直接故意;客体是国家产品质量管理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犯罪对象“伪劣产品”中的“产品”概念应同《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概念一致,同时应在立法中进一步明确电力、煤气、血液等商品属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象,另外还应对不属于本罪犯罪对象的建筑工程做出专门的规定;本罪的认定应将销售金额修改为经营金额。  相似文献   

5.
销售金额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定罪量刑具有重大意义.在"犯罪既遂的标准"下,严格的按照罪刑法定的原则,并且坚持对"销售金额"进行严格解释,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全部违法收入,对已生产但尚未售出就被查获的伪劣产品的行为,按货值数额追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未遂的法律责任."违法所得数额"、"销售金额"以及"货值金额",尽管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但是相对来说,"货值金额"则较为明确的体现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对法益的侵害程度,宜作为界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数额类型.  相似文献   

6.
涉网络生产、销售伪劣农药案件往往存在犯罪时间跨度长、受害群众数量多以及证据难收集、犯罪数额难确定等特点及办案难点。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时,要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综合运用引导侦查、退回补充侦查、自行补充侦查等方式,完善证据体系,准确认定翻供犯罪嫌疑人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利用大数据分析思路,通过对查获的销售账本记录与银行账户交易明细、部分购买者的付款凭证进行数据化分析比对,确定账本记录的真实性和证据证明力,精准认定各被告人的犯罪数额。  相似文献   

7.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形态辨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否存在犯罪未遂形态,学界对此分歧颇大,实务部门做法不一。本文认为,该罪存在犯罪未遂。首先,应当明确对此问题的分歧在很大程度上与作为该罪客观要件之一的“销售金额”的理解有关。销售金额应当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其次,从该罪的法条罪状模式、罪名结构、罚金刑适用、犯罪预防、证据调查等角度考察,本罪也应当存在犯罪未遂形态。  相似文献   

8.
9.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较为常见的一种犯罪,但是,由于法律规定等方面的原因,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对该罪的认识却存在诸多分歧。本文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主体、对象以及对销售金额的确定等问题展开阐述与探讨,以期有利于在司法实践中统一认识,增强适用的准确性。  相似文献   

10.
随着法槌的落下,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广泛影响的“三鹿奶轳案件也落下了帷幕。三鹿集团的数名高管被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5年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也引起了人们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重视:一方面是此案影响重大,造成众多婴儿死亡;另一方面是人们对生活质量的重视,特别是食品安全。但是,在我国的理论界和司法实务中,对此类案件还存有不少争议问题。本文将重点针对“明星代言”的共犯问题以及食品生产者违反食品召回制度的刑事责任追究问题等做出阐释。  相似文献   

11.
林巍  符跃红 《法制与社会》2010,(8):257-257,291
本文就刑事案件中的《适用指南》及“纠集三人以上”与“公然”的概念作了简要的分析和论述,以期对相关的司法实践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2.
青检 《检察风云》2013,(6):76-77
2013年2月6日,距离传统的春节还有三天,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迎新春关爱被害人”的刑事救助会。会上,来自全国各地的16名刑事被害人从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薛文琦的手中接过了8万余元的救助金。  相似文献   

13.
张蕾  韩睿 《中国检察官》2023,(12):19-21
办理涉伪劣兽药案件,要落实依法从严惩处要求,用实质标准认定涉案兽药性质,准确计算生产、销售金额,实施全链条打击,确保不枉不纵。密切行刑衔接配合,实质化介入侦查活动,注重听取农业农村部门专业人员的咨询意见。发现农资市场存在监管漏洞的,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综合治理。  相似文献   

14.
李某等8名广东籍人员,为了图财,在明明知道是犯罪的情况下,还铤而走险,从2013年5月份开始,从广东来到玉林,受雇在玉州区南江街道常乐村一个生产假冒伪劣香烟的黑厂里,从事假冒伪劣香烟的生产。近日,玉州区人民检察院对李某等8人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2013年5月下旬至2013年6月4日期间,该工厂利用卷接机、空气压缩机、滤嘴棒、乳胶等生产设备和材料,并雇请了十几个人,分成两个班——高州班和化州班,在流水线上生产  相似文献   

15.
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几个争议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伪劣产品应以交换为目的 ,建设工程、军工产品、限制流通物都可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 ;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 ,对明知的认定应综合考虑 ;本罪销售金额的认定应以经营金额计算  相似文献   

16.
2001年至2005年海淀区检察院办理了500余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近五年来此类犯罪的发展态势、特点成因,以及在司法实践存在的问题值得关注,应针对现有问题完善知识产权刑事保护。  相似文献   

17.
摘要选取了2003年至2007年北京等四地共28件已生效的假冒注册商标案,通过比较、分析、统计,发现这28案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罪名认定、刑罚适用等方面。在罪名认定上,假冒注册商标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极易混淆。在量刑方面,缺乏规范,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对此,在刑事政策上,应从严从重打击侵犯注册商标权犯罪;在立法技术方面,应适当提高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法定刑并细化标准;在罪名认定方面,应从立法本意及行为本质入手正确定罪;在刑罚适用方面,应严格按照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判处刑罚。  相似文献   

18.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我国刑法分则中的一项罪名.立法本应当严格秉持刑法的基本精神--公平,然而我国现行的刑法对于该罪设置欠缺精确性的考究,对于生产者和销售者没有进行责任区分,对生产者和销售者对于伪劣产品的流通数量应担责任大小也没有进行严格区分,同时没有考虑其他危害因素,而仅仅以伪劣产品的销售额作为定罪处罚的依据,这造成了本罪的设置表面看似公平实则违背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9.
【裁判摘要】 行为人明知会发生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但基于非法牟利的目的,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向药品生产企业销售假冒的药用辅料用于生产药品,致使药品投入市场后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相似文献   

20.
当行为人的行为具备以假充真这一欺诈要素时是否一律构成诈骗罪,如何正确理解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这与诈骗罪等罪名是否存在竞合?本本认为除了应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客观行为考虑之外,还应当从犯罪对象等情况作为判断标准,再根据客观标准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