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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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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医疗安全     
陈彬 《证据科学》2004,11(2):114-118
本文所论述的医疗安全,即指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三方之间形成合法、有序、良性、健康的运作体系,以保障医疗行为价值实现的最终目的。在本文中,医疗安全是一个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三方组成的体系,医疗行为通过综合管理达到安全平衡的运作机制。在法理上研究这三者间的互动关系是在私法的范围内讨论的。当然,这种安全体系遭到破坏时并不排除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应司法救济等公法领域相应机制的介入。需要说明的是,本文的目的是将医疗安全放在社会整体背景下,以医疗与秩序、安全、效率、发展诸基点间的互动,揭示医疗—社会关系的本质。  相似文献   

2.
刘昂 《法制与社会》2013,(22):250-251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患者作为弱势的一方,对医疗行为的认知程度低,但却希望接受最好的治疗,在这种情况下,医疗实践中会存在诸多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不必要的治疗和检查的情况。本文研究何种医疗行为可被认定为过度医疗行为,同时思考在认定过度医疗行为之后,医疗机构如何对患者进行经济赔偿乃至精神赔偿,如何对医疗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相似文献   

3.
为缓和医患矛盾,化解医疗责任保险危机,以患者安全为目的,以医疗道歉法为核心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在美国得以兴起.医疗过失的主要成因为医疗体系的系统性失灵,为保证患者安全,医疗纠纷立法应立足于发现和避免医疗过失.为保护和鼓励医疗机构就医疗不良后果向患者做出歉意表达,部分州法规定了医疗过失道歉法,免除医方歉意表达的证据效力,并建立了医疗过失报告制度.在此基础上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构建了以患者安全为导向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我国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应以保障患者安全为出发点,建立强制和保密性医疗不良后果披露制度,将不良后果纳入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范围,同时以医疗道歉法保护和鼓励医疗机构以非诉讼机制解决医患纠纷.  相似文献   

4.
医疗损害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过失而给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行为。医疗损害的主体无疑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但这只是笼统的划分,具体到医疗损害行为的实施及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还必须对医疗损害的主体做进一步的区分。  相似文献   

5.
《北方法学》2021,(4):22-31
无过错医疗损害是指医务人员进行的医疗行为不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所造成的损害。在医疗行为造成患者损害,且该医疗损害具有不可归责性时,才可以适用无过错医疗损害补偿制度。在法律层面建立无过错医疗损害补偿制度对于合理分担医疗风险,有效化解医疗纠纷,引导患方合法维权,维护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技术革新和医学事业的发展,填补医疗损害救济制度的立法空白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应当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总结地方立法及实践,采取制定专门法律的形式确立无过错医疗损害补偿制度,构建以国家补偿为主、强制保险和社会救济为辅的无过错医疗损害补偿体系。  相似文献   

6.
王安富 《法学论坛》2012,(4):138-145
过度医疗一般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医师对患者的疾病实施不必要的诊疗措施,致使患者的医疗费用明显超过疾病诊疗实际需求的医疗行为或医疗过程。过度医疗认定的关键,在于把握过度医疗行为与适度医疗行为的界限,并且应将其与保护性医疗和防御性医疗加以严格区分。从法律意义上讲,过度医疗是一种发生在医疗过程中的特殊民事侵权行为,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以获取一定经济利益为目的,违法实施不必要的诊疗从而造成患者明显人身、财产损害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过度医疗侵权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进行归责。《侵权责任法》立法上将过度医疗的范围,仅局限在"实施不必要的检查",不足以充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立法上应进一步做出扩充解释。  相似文献   

7.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在法院审判涉及到的有关医疗损害赔偿的案件中。几乎所有的患方都提出了医院侵犯患者医疗知情同意权的诉讼请求,法院也作出了判决医院承担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的相关判例,医生在临床诊疗行为和告知的过程中,究竟哪些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哪些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一直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困惑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过错责任、免责事项等,在医疗侵权纠纷案件的司法鉴定实践中也相应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通过建立"医疗机构当时医疗水平的评价体系",并通过用具体案例来说明"当时医疗水平"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  相似文献   

11.
私法自治的基本内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军 《法学论坛》2004,19(6):78-81
私法自治是大陆法系民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它是私法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思形成私法关系的自由。私法自治强调人的主体性,它以法秩序为前提,并通过法律行为予以实现。  相似文献   

12.
医疗行为有序开展能够让医患双方预科到各自的行为将会给对方带来怎样的后果,使人们在医疗行为活动中有一种被实现的预期,带给人们以安全感。刑事法律制度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在对医疗行为的刑法规制中,其通过对严重损害就诊人员生命健康权益的医疗行为规制,及去刑化的理论探讨,体现了刑法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的保障;通过对医疗行为中行为人刑法规制的限制性规定,体现了刑法对医务人员工作权益的保护。突显了刑法最终保障公民权益的根本目的。  相似文献   

13.
将举报答复行为纳入行政法制监督体系,对于保障公民的举报权十分必要。但前提是必须从理论上明确举报答复行为的法律属性。通过对行政法律行为相关理论的考察并结合我国台湾地区的研究,可见举报答复行为是行政法律行为,而非事实行为。这就意味着,举报人对举报答复行为不服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获得救济。  相似文献   

14.
杨翔 《时代法学》2003,1(2):2-6
对于国家法治建设应当走何种途径长期存在不同的看法 ,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问题在于如何看待和安排西方法治模式与中国传统经验在法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相似文献   

15.
民营医院现状调查及管理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为了解民营医院现状及存在的问题,2005年1月,作者运用现场调查的方法对宜昌市城区8所民营医院进行了调查及分析,结果表明:由于重视经济效益,忽视国家法律等原因,民营医院存在非法行医,过度医疗,发布虚假广告,违规处理医疗废物,明显医疗安全隐患等问题。并建议完善法律法规,改革现行的卫生监督体制,严格医疗市场的准人,加强民营医院的监督和管理等。  相似文献   

16.
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亟待立法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立医疗保险法律体系对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形成非常重要。本文指出我国已基本建立起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但仍存在许多问题。根据我国的现状,我国亟待制定医疗保障法,并依法构建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17.
药物与人们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也是引发医疗纠纷和诉讼的重要因素。我国目前在保护公众用药安全的制度方面还存在较大的问题,为保护人民用药安全,我国应当尽快出台药品分类管理条例和执业药师法,加快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和执业药师制度的建设。  相似文献   

18.
刘兰秋 《证据科学》2014,(4):484-499
为有效化解医疗纠纷、救济医疗损害从而为医务人员创造一个安宁的诊疗环境,韩国出台了《关于医疗事故损害救济及医疗纠纷调解等的法律》。依据该法律之规定,韩国设立了医疗纠纷调解仲裁院,在调解仲裁院下设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和医疗事故鉴定团,实施新的医疗纠纷调解仲裁制度。该法律还规定了医疗损害赔偿互助制度、医疗损害无过失补偿制度及代偿制度等。  相似文献   

19.
The medical treatment of children is a crucial interface of law and medicine. The problems in this emotive area of law are compounded by the current state of the law in Australia which is uncertain and fractured. It is the purpose of this article to examine the jurisdictions of the various courts that stand competent to order that a child undergo medical treatment in circumstances where the child's parents/guardian refuse to provide consent to such treatment. The problems associated with the present system are identified and proposals for the reform of the current system offered.  相似文献   

20.
王丽莎 《证据科学》2014,(6):750-759
在病人安全运动的推动下,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各州陆续制定了道歉法案,并逐渐确立了排除医师道歉自认效力的制度。该制度实施以来,理论界一直争议不断。各州的医师道歉制度在内容、形式、时间、对象及是否仅适用于诉讼程序方面不尽相同,也导致实务中医师因担心法律风险而拒绝道歉,以及法院挑选等问题。不过,理论和实证研究数据均表明,该制度的确能够减少医疗诉讼数量、降低医疗损害索赔数额,从而缓和医患关系。为了使其更好的发挥作用,学者们提出了对联邦证据法的修订建议。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目标下,该制度及其对证据法的影响,值得我国加以学习和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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