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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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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无论从其自身属性还是从现行体制上都不存在可诉性。目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具有行政行为以及证据的双重矛盾性 ,是由我国现阶段法制不健全、不完善造成的。现阶段还不具有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纳入行政诉讼范畴的法律条件和物质条件。  相似文献   

2.
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不可诉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性质及其是否具有行政可诉性一直是人们争论的话题。文章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在法律上具有不可诉性,但可以通过其它的途径进行救济。  相似文献   

3.
道路交通事故鉴定有助于责任认定的完成并提高其准确性。常见道路交通事故鉴定种类包括车辆种属、接触与否、安全技术性能、碰撞速度、法医病理以及财物损失。目前道路交通事故鉴定存在应用尚不普及、技术存在不足、标准还不完善、管理有待规范等问题。  相似文献   

4.
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处于行政相对人地位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当可诉。交通事故处理包括违章认定和责任认定两个环节。责任认定是对违章行为与事故后果的联系和作用的一种判断 ,易受人为因素影响。“可诉”增加了责任认定后的司法救济渠道。责任认定可诉的实现方式 ,一是行政诉讼 ,二是民事诉讼。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建设相应的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5.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分析各方当事人的违法过错行为在确定具体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是关键。运用道路交通事故险情避让理论能对事故发生和责任认定的内在逻辑关系进行梳理。遵循事故险情避让理论的逻辑关系,建立相对固定的模型进行因果关系、作用大小分析,最后确定当事人在具体事故中的责任大小。  相似文献   

6.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能等同于技术鉴定 ,其在主体、权力来源、主体的独立性和法律后果等方面与技术鉴定有明显区别。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属性是一种行政行为 ,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列 ,具有可诉性。  相似文献   

7.
编辑同志:不久前的一天,我驾驶私车桑塔纳经过十字路口时,见是绿灯,便正常行驶,不料一辆大货车闯红灯,我躲避不及,两车相撞。我和货车司机都被撞受了伤,但我受的伤更重些,而且我的车也被撞坏,损失较大。公安机关在勘查现场和调查取证后,认定我应负全部责任。我对此不服,不知可否申请重新认定?  相似文献   

8.
文章阐述了交通事故责任和法律责任的构成、性质和作用,以及交通事故责任与法律 责任的区别与联系,提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 任不是法律责任,不应纳入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  相似文献   

9.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最重要、最核心的一个环节,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并没有对责任认定的标准和原则等作出明确规定,导致责任认定在实践中存在不少问题。作者从违法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当事人的主观过错及当事人过错大小等三个方面对责任认定的规则作了阐述。  相似文献   

10.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及其理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绝大多数交通过错行为没有造成交通事故是由于对方成功避让了交通过错行为造成的险情;少数交通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是由于对方避让险情归于失败。由此,可以设计出交通事故模型:交通险情+避让失败=交通事故。致险行为和避险行为两个要素相互作用导致交通事故发生,这是交通事故形成的机理。评判致险行为和避险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归根结底就是评判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因此,通过对避让时间、避让空间、避让能力的调查认定,可以判断出交通过错行为的危险性和对方避让的可能性,从而证实这一评判标准并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评判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作用的具体的、实在的尺度。用这一标准对交通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所作的评判,不仅与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认定原则是一致的,而且与交通事故的形成机理也是完全吻合的。  相似文献   

11.
论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的不可诉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火灾事故责任认定属于行政确认行为 ,而非鉴定结论 ,具有不可诉性。但可以申请重新认定 ,也可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时对其作为证据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12.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具备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范畴。因此,从法理上来讲当然具有行政可诉性。研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可诉讼,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合法保护和执法公正的问题。文章在论述我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现状及弊端的基础上,提出了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权利救助对策,即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13.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主要是对事故的事实进行认定.也就是说,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对事故的真实情况进行确认后所必须履行的手续,以便为日后的法律行为提供必要的事故处理的证据.  相似文献   

14.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最重要、最核心的一个环节,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并没对责任认定的标准、原则等作出明确规定,导致责任认定在实践中存在不少问题,对此应通过统一责任认定标准、加强责任认定监督、提供责任认定救济、完善责任推定制度等措施,使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更加公正公开、文明规范。  相似文献   

15.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交通事故认定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本质应当定性为证据性的确认行为。公安机关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体系是民事侵权认定法律体系的一部分,两者为属种关系,不可以完全等同。公安机关适用相关法律规则认定当事人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注意一些具体事项:两种规则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因果关系的确认原则、违法行为与过错以及特殊情形的认定规则。  相似文献   

16.
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于工伤认定第一章第十四条第六项的修订,在社会上引起较强的反响。下面就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几个案例进行探究,以求进一步提高对该项内容的认识。  相似文献   

17.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法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交通事故认定不仅关系到民事赔偿份额,更关系到刑法上罪与非罪的认定,因此具有重要意义。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准鉴定结论类证据,鉴定人员应具备专业素质,享有准入资质;鉴定机构应具有专门独立的性质,以实现鉴定结论的中立性、客观性,为交通事故处理提供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  相似文献   

18.
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中,如果行为人在遭到紧急危难的情况下为救护一个较大利益而采取损害另一个较小利益的行为是紧急避险。文章从民法角度论述了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通过案例分析了紧急避险行为所致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了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减轻承担责任的条件: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证据证明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文章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就这两个条件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20.
卢玫 《公安学刊》2002,(3):32-34
道路交通事故实行“二类三级事故处理模式” ,就是把交通事故分为繁简二类进行分级处理 ,并赋予执勤交通民警处理交通事故的权限。这样 ,既可以解决交通事故处理警力不足问题 ,又可以提高办案效率。针对目前的警力状况 ,实行该模式尚需注意两点 :一是充实二级事故处理警力 ;二是提高三级事故处理民警 (即路面执勤民警 )的业务素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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