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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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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行政听证制度的讨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听证传统可追溯到英美法最初的起源。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较早在法律上确定了行政听证制度。我国行政听证制度是向外国学习引进的,但符合我国宪法精神。行政听证指行政主体在制定法规、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或作出直接影响利害关系人权利义务的决定前,就有关事实问题和一些法律问题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的一种程序性法律制度。行政听证具有保护、监督、教育等功能,其价值在于:公正的程序与公正的结果之间的稳定联系。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主要原则是公正、公开、便民和效率原则。我国听证制度必须顺应听证适用范围不断扩大的国际潮流。如何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完善听证制度,是我国面临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2.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听证制度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听证制度的历史沿革●听证制度已逐步成为我国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它的确立与实施对于实现依法治国 ,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意义。听证一词始于普通法系 ,原为西方国家司法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其基本精神是 :以程序公正保证结果的公正。 194 6年 ,美国制定《联邦行政程序法》 ,明确规定听证程序为行政程序的核心 ,第一次把听证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写入法律。随后 ,西班牙、意大利、德国、日本等国家也相继制定了统一的行政程序法 ,都无一例外地规定了听证程序的内容。当时 ,听证仅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主要是行政…  相似文献   

3.
以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为标志,我国确立了听证制度,实现了听证制度在我国从无到有的突破。但这次规定条文简陋,特别是未认定听证笔录的效力,使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一种“宣示性条款”。而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听证制度弥补了上述缺陷,使听证制度具有了实质意义,加强了听证制度在我国的实效。当然,从行政处罚法到行政许可法,我国的听证制度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仍不完善。为进一步贯彻程序公正原则、拓展私权空间,在行政领域扩大听证制度的适用范围、细化听证程序规则,在条件成熟时制定专门的听证程序法,是我国听证制度发展的趋势。  相似文献   

4.
公安行政听证制度作为行政听证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完善与否对于推进整个行政听证制度建设有着重要意义。但是在实际执法应用中,由于制度设计上的一些原因,在听证程序告知、听证程序适用范围、听证笔录效力、听证主持人“中立”等方面还是存在不少问题,影响了公安行政听证制度的实施效果,制约了公安依法行政工作的不断深入。完善公安行政听证制度应有效扩大公安行政听证的适用范围,完善公安行政的听证告知形式,确立听证主持人的独立机制,赋予听证笔录一定的法律地位,建立健全行政听证的违法监督与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5.
完整行政听证主体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实现行政行为民主、公开、公正的要求。与各国听证主体制度相比,我国行证听证主体制度对听证组织者、听证主持人、当事人及听证参加人的规定都不完善,导致许多听证的实际操作出现偏差和失误。应通过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及挖掘我国地方立法实践运作的创新举措来完善我国行政听证主体制度。  相似文献   

6.
要确保行政听证的公正性,听证的决策权是个重要问题。目前我国有关法律将作出行政听证决定的最终决策权赋予拟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赋予与当事人一方有密切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这种做法很难保证听证决策的公正和公平。为此,有必要成立相对独立的行政听证机构,专门负责各种行政听证工作,它设有自己的专家组,拥有独立的听证程序规则,委派有资质的听证主持人,专家组对听证结果作出最终决定。  相似文献   

7.
行政听证是公安行政执法的核心程序,对公安行政执法质量具有重要影响。我国公安行政听证存在把行政听证局限于正式行政听证、行政听证的基本原则没有切实得到遵行、行政听证形式和方法存在局限等重大缺陷,亟待完善,以便提升公安行政执法水平,提高公安行政执法质量。  相似文献   

8.
杨兴普 《人大研究》2004,(12):26-26
听证的基本精神是以程序的公正保证实体结果的公正 ,其作为国家机关运作的新理念和一项基本制度在西方主要国家已经完整地建立起来了。我国行政处罚法首次引入听证程序 ,其后又在价格法中规定了听证制度 ,从而把听证程序引入了我国行政决策领域。 2 0 0 0年我国在立法法中明确规定了立法听证程序。立法法颁布实施以来 ,许多地方人大先后在立法过程中举行了听证会 ,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总的来说 ,听证程序在我国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得以运用 ,是近几年才开始的 ,而且局限于立法领域 ,在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方面很少涉及。2 0 0 3年 1 2…  相似文献   

9.
范振国 《长白学刊》2011,(5):98-101
我国征收中公共利益的界定离不开听证程序的完善,必须改变过去单纯由行政机关主导公共利益界定的局面,设置并充分发挥公共利益界定过程中听证程序的实质作用;完善听证参与人制度,充分发挥立法机关对公共利益听证程序的民主监督职能,这种民主监督职能应该和立法机构的"公共利益的法制化、具体化"职能紧密配合;应该不断完善听证救济制度.听...  相似文献   

10.
程序对于行政立法而言至关重要,我国当前行政立法的程序包括准备、起草、听证、审查审议、公告等阶段。我国行政立法程序仍然存在规定不够具体,实践中不少环节多是按照行政行为的内部程序来操作等问题。为此,应对之加以完善:一是建立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分析制度;二是完善立法听证程序;三是在审议阶段建立行政立法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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