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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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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林子皓 《法制与社会》2013,(30):21-22,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种罪名的死刑,年满75岁的老人有条件不适用死刑。标志着有条件废除死刑的主张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立法层面的认可。但中国目前的社会现状不具备全面废除死刑的条件,所以现阶段中国死刑制度选择只能是“有限制地保留死刑”。  相似文献   

2.
死刑又称为生命刑、极刑,源于原始社会的血亲复仇,它是刑罚体系中最古老、最严厉的一种刑罚。现阶段,我国严格限制死刑,从目前我国经济、政治、文化条件和现实情况来看,我国还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条件,死刑废除还不能被立法机关及大多数民众所接受。  相似文献   

3.
目前,我国尚不宜立即废除死刑,而应该保留并限制死刑的适用。本文通过对我国死刑具体适用中的立法限制以及司法限制的阐述,以期对今后的立法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4.
本文通过对我国死刑具体适用中立法限制与司法限制的评析,阐述了在死刑适用过程中限制与减少死刑的方法与途径,强调了司法实践在限制死刑范围与减少死刑适用中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5.
王峰 《法制与社会》2013,(13):290-291
死刑是一种最古老、最久远的刑罚,处于刑罚金字塔的顶端。18世纪,近代资产阶级刑法学鼻祖贝卡里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首次公开反对死刑,主张严格适用并逐渐废止,拉开了反死刑的序幕。而这一举动也引发了几百年来世界范围内的死刑存废之争。近年来,随着世界人权运动以及民主法治的发展,大多数国家对于死刑采取的是逐步缩小适用范围,最终废除的政策。我国刑法修正案(八)也折射出这一理念:对死刑加以限制直至废除。废除死刑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特别是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目前我国还不适宜立即废除死刑,但应严格限制死刑。如何走适合中国的废除死刑道路,成为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政府高度重视的司法课题。本文旨在分析当下死刑适用状况,探寻限制死刑适用的对策,推动废除死刑的进程,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抛砖引玉,从而使法治成为国人习惯的精神价值和生活方式。  相似文献   

6.
结社自由的司法保障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有关结社自由的理论的发展和完善 ,在很大程度上与各国司法机关通过判例的推动有关。从结社自由的司法保障角度分析 ,最主要的就是结社自由与民主社会所必需的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防止骚乱或预防犯罪、保护公众的健康和社会道德以及保护他人的权利与自由不受侵害等事项之间的关系。对结社自由的正当限制必须是一项“由法律明文规定的”限制 ,必须具有法律所确立的某种合法目的 ,并且是“民主社会所必须的”限制  相似文献   

7.
叶少波 《法制与社会》2013,(31):123-124
司法民主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民主集中制及群众路线为原则的社会主义民主观,而法官对案件证据审查的自由心证体现了法官的职业化、神秘化、精英化,可见司法民主与自由心证存在内在不同.本文从司法民主与自由心证的合理性说起,在肯定自由心证的合理性同时也发现自由心证存在的不足,进而寻找自由心证合理存在的制度环境及必要限制,力求让法官对证据审查的自由心证限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使得司法民主能够得到充分的体现.  相似文献   

8.
王水明 《法治研究》2013,75(3):97-102
死刑限制应包括死刑观念、死刑政策、死刑立法和死刑司法在内的全方位限制,而死刑司法限制在其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具其独到的作用,死刑司法限制是限制死刑适用最直接、最便宜,也是最具活力的方法。死刑司法限制应遵循严格司法解释、疑罪从无和严格核准等原则。死刑司法限制之具体措施包括确立死缓制度作为死刑替代的过渡性措施,严格解释死刑的适用标准,在程序上保障死刑被告人的基本权利以及死刑执行过程中的限制,如彻底禁止游街示众等公开处决的死刑执行方式、公开死刑判决数量和执行数量以及死刑宣判与执行应有一个较长的间隔时间等。  相似文献   

9.
死刑的司法限制,就是在司法实践中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我国的司法限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不但完善了相关的制度,司法工作人员的死刑理念也有了一定程度的变革和更新。包括刑事法官关于死刑的司法限制的理念有了初步改变;司法中大量适用"死缓"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死刑案件二审不再采用书面审理,一律开庭审理。  相似文献   

10.
在处理媒体与司法关系的问题上,西方主要法治国家采用的模式是不相同的。美国采用的是不限制媒体的“司法自我约束模式”,英国采用的是“司法限制媒体模式”,而大陆法国家则采用了一种近乎“放任自流”的“司法向媒体开放模式”。中国的司法模式类似于大陆法系国家,在司法与媒体的关系规则模式上,应当采纳大陆法国家模式。  相似文献   

11.
黄小云 《法制与社会》2010,(3):276-276,283
本文从民主这一多数原则程序被西方国家"又爱又恨"的现实入手,分析其所具有的程序性,价值的不确定性等特点,进而阐述对民主限制的机制——司法审查。文中以美国的司法审查为例,分析了美国宪法民主性与司法审查存在的局限,希望民主与对民主限制相紧密结合的相关成功经验能对世界民主主义的建设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2.
童文认为司法中立是改善党的领导的关键,意义重大。但其有关司法政治中立是所有司法价值实现的前提、司法人员政治中立是司法中立的基础性制度保障、法官检察官应当冻结政党身份和政治结社权等主张,将司法政治中立而非法官独立审判视作中国司法改革的关键,夸大了党员身份对法官检察官司法行为的影响,误解了司法人员政治中立制度的重要性,忽视了其主张可能造成对法官检察官政治结社自由的不当限制,存在明显的认识误区。  相似文献   

13.
论司法公开的扩张与限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在现代社会 ,司法公开是以公正和效率为价值取向的 ,并有其积极的社会功能。长期以来 ,我国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司法公开的认识不够全面 ,现行立法对司法公开的规定较为粗陋 ,在某些方面公开不够 ,在某些方面则限制不够。在我国的司法改革过程中 ,为实现司法公开的价值目标 ,发挥其社会功能 ,并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一方面要求司法公开的实质内容进一步扩张 ,另一方面亦要求司法公开在某些方面作进一步限制。  相似文献   

14.
随着保护人权理念的深入和限制死刑刑事政策的发展,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是否需要适用死刑,如何适用死刑等问题需要逐步解决,同时我国死刑适用在跨国引渡方面也出现困境。本文拟对当代中国贪污贿赂犯罪死刑适用问题所面临的问题进行解析,以期寻求在对待贪污贿赂犯罪适用死刑问题上的合理态度和方法。  相似文献   

15.
司法经济原则是随着WTO争端解决实践发展而来的一项司法原则,其在帮助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合理配置WTO司法资源、提高争端解决效率上起到积极作用。但由于该原则缺乏具体明确的适用范围,专家组在适用时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不当甚至错误适用该原则的现象屡见不鲜,进而导致案件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为最小化该原则适用的负面影响,对该原则的适用进行限制成为当务之急。这不仅是保证争端解决正当程序的需要,也是追求公平与效率价值的需要;不仅有助于保障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正确履行职责,也有利于实现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既定目标。  相似文献   

16.
浅谈国家司法豁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司法豁免作为外国国家在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中法律地位的重要内容,数十年来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当这种活动的一方当事人是自然人或法人,另一方是其他国家时,就有可能产生其他国家的民事诉讼地位问题。然而对国家享有司法豁免权,几个世纪来任何国家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的。  相似文献   

17.
法律原则的识别和适用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庞凌 《法学》2004,(10):34-44
法律原则是法之要旨与目的的凝练 ,是法律规则的基础或本源 ,在法律结构中居于核心地位。司法过程中 ,必然涉及法律原则的理解和运用。司法者要通过对法律原则的识别标志、存在样态的考察 ,识别、提炼法律原则 ,遵循适用原则的方法和技术 ,在发挥原则弥补规则缺漏、错误 ,实现个案正义等规范功能的同时 ,防止原则的滥用。  相似文献   

18.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推行婚姻自由原则的实践与经验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汪世荣 《中国法学》2007,9(2):96-107
陕甘宁边区的婚姻立法,确立了“男女婚姻自由”的原则。在司法实践中,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通过对婚约的适度保护,对离婚自由的适当限制,尤其是对童养媳的坚决取缔以及对寡妇再嫁的支持和保护,使婚姻自由原则与陕甘宁边区的社会实际相互契合。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司法档案,为我们考察陕甘宁边区处理婚姻纠纷的实践与经验,提供了可能。在司法实践中,一项具体的法律原则所包含的内容,应当与特定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状况保持一致,并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灵活地予以调整。司法档案具有帮助理解法律存在的社会基础、反映制定法命运、解读立法内涵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论竞业限制     
李凝未 《法制与社会》2011,(20):107-109
文章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明确竞业限制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商业秘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分析并阐明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的概念及两者的区别;指出我国竞业限制法律规定的缺陷,进而结合案例提出竞业限制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建议。其目的是促进人们对"竞业限制"的正确认识,在实践运用中,学习运用不同的法律取得更加公正合理的结果。  相似文献   

20.
土地征用的法律分析——以"公共利益"的目的性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法规定土地征用必须符合公共利益,但是当前土地征用存在着许多矛盾和问题,直接影响着人民的生活、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究其原因,无不与我国土地征用法律、法规不完善有关,特别是在实践中对"公共利益"不同理解致使土地被征用后得不到公正补偿,而且对征收权也没有形成对土地征用权的制衡和有效的司法限制和补救,这些都使得土地征用的"公共利益"成了某一特定部分群体的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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