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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79 毫秒
1.
监察证据无需转化便可直接获得刑事诉讼证据资格,但作为职务犯罪定案的根据,必须具备刑事诉讼证据的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监察机关的调查权与刑事侦查权具有相同的性质和功能,监察机关调查取证虽然不直接适用刑事诉讼法,但必须参照刑事诉讼法的侦查取证规则。为保障调查取证的合法性,应当对调查活动进行合理规制,对于非法获取的证据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确定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予以排除。监察机关调查终结的案件,应当达到刑事侦查终结的证明标准,应当低于法院判决有罪的标准,但不能比其他普通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更高。  相似文献   

2.
2016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该《意见》规定,完善讯问制度,防止刑讯逼供,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规范侦查取证 严防刑讯逼供 侦查是刑事诉讼的基础,证据是刑事诉讼的核心.近年来,纠正的几起重大冤假错案,多多少少都存在严重的刑讯逼供、非法取证行为. 法律福音:四、侦查机关应当全面、客观、及时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侦查机关应当依法收集证据.对采取刑讯逼供、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言词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侦查机关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  相似文献   

3.
马志坤 《法制与社会》2014,(10):114-115
新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证据规则,对于促进侦查机关依法取证,提高刑事诉讼效率,保障刑事司法公正与人权,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检察机关作为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同时也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检察工作中,有效地排除非法证据,提升案件质量,顺利完刑事诉讼任务。本文主要从明确非法证据的范围,排除非法证据的最佳阶段,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这三个方面探究了检察机关在实践中排除非法证据的工作。  相似文献   

4.
张红哲 《中外法学》2023,(3):785-802
监察证据标准是监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调查过程中,依法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所应当达到的标准,属于监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监察证据标准的体系化建设既有利于推进反腐败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也有利于构建符合监察规律的真相发现机制。只有在理论层面厘清监察证据标准的分歧,才能在实践层面正确把握“三类案件”的处理和“四种形态”的运用。在横向层面,可依案件类型将监察证据标准分为违纪案件审查证据标准、职务违法案件调查证据标准与职务犯罪案件调查证据标准;在纵向层面,可依案件处理流程分为初核证据标准、立案证据标准、采取特定审查调查措施的证据标准与结案证据标准。制定科学体系化监察证据标准,需要重点解决抽象标准与具体标准、统一标准与差异标准、强制标准与指引标准之间的关系问题,完成对监察证据标准“四梁八柱”的设置。在此基础上,才能进一步展开对某一具体证据标准的构设。  相似文献   

5.
《政法学刊》2019,(1):25-33
《监察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监察机关收集和运用证据,应当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该条款承担着解决两法冲突,确保法院、检察院与监察机关之间的权力制约关系实现,以及实现监察程序自身法治化的功能。该条款引入刑事证据规范而未引入刑事证明规范,而且"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只适用于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为了保障《监察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功能的实现,需要相关配套机制的保障。  相似文献   

6.
纵博 《法学》2018,(2):119-127
在监察体制改革中,证据制度是监察制度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重要环节。对于监察委员会的调查取证程序,《监察法》应当在取证的合法性、保障证据可靠性两个方面作出更详细的规范。监察委员会在调查中获取的所有类型的证据只要符合刑事证据能力要件,都可以直接在诉讼中使用,而无需再构建内部的转换机制。《监察法》对调查措施所进行的规范与《刑事诉讼法》对侦查措施所进行的规范并不完全一致,但对于调查所取得的证据都应适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监察委员会收集的证据同样也应适用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可靠证据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7.
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刑事诉讼中对非法取得的供述、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进行排除的规则统称,也是当今刑事诉讼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各国对非法证据效力规定不一。美国证据规则较为严格,凡是非法取得的言辞证据、实物证据一律排除。英国、日本排除非法取得的言辞证据,但对非法取得的实物证据则由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自由裁量。虽然我国已在一定程度上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是该规则并不完善,并且实践中也未得到严格执行。因此,我国应当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立足国情,完善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8.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成后,监察机关既承担着违纪违法的调查职责,也拥有了对职务犯罪的调查权,监察调查因被认为"不是侦查",使得职务犯罪的追诉呈现出一种全新的"调查—公诉"模式。该模式可能存在多种隐患,尤其是监察机关的刑事调查或将游离于"诉讼"之外,甚至有诱发"调查中心主义"的危险。要使"调查—公诉"模式得以优化升级,特别是在"以审判为中心"的统辖下,应考虑确立职务犯罪调查中的检察引导制度。作为公诉的准备活动,监察机关的刑事调查与公安机关的侦查一样,也是国家追诉犯罪机制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要确保追诉能够取得成功,避免不必要的错误和疏漏,实现惩治腐败的有效性,应让检察机关介入监察机关的刑事调查,使其能够动态地了解整个刑事调查过程,并可以运用自己的诉讼经验,就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向监察机关提出意见。尽管监察体制改革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产生了重要影响,但这并不妨碍其通过提前介入、决定逮捕、退回补充调查、非法证据排除、不起诉等多种方式,来引导乃至监督监察机关的刑事调查。  相似文献   

9.
建构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设想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刑事非法证据的采证问题,是立法机关、学术界争论的一个热点。对刑事非法证据如何抉择,关系到实体真实与程序正当、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的价值取向,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利益冲突的权衡和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笔者试对如何建构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作一探讨,以期推动我国刑事诉讼理论、立法与司法实务的科学化、民主化和现代化。一、国外适用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情况在许多国家的刑事程序中,都确认了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即法律授权的官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或程序,或以违法方法取得的证据,在审判时应予排除。该规则是人类…  相似文献   

10.
2018年10月立法机关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旨在实现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刑事诉讼法》与《监察法》的顺畅衔接,但遗憾的是此次修正对若干衔接问题采取了回避的态度,半年多来的《监察法》实施实践亦表明,法法衔接仍然存在着三项难题:监察案件是否应当办理刑事立案手续;退回补充调查期间强制措施的衔接;监察证据是否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回应上述中国式问题,需要理论创新,作为破解之道应当确立形式性立案审查制度、坚持"人事合一"的诉讼客体理论、从监察调查系取证行为的本质出发,践行《联合国反酷刑公约》的国际义务,明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  相似文献   

11.
美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内涵是,警察在调查取证时,如果违反宪法第四修正案(免于非法搜查)、第五修正案(不得自证其罪)以及第六修正案(获得律师帮助)所保障的宪法基本权利,获得的证据将不会被法院所采用。美国法院还进一步创设了“毒树之果”、“米兰达规则”以及相应限制规则,实现了对该规则的双向规制。我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以成文法形式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从立法层面来看,我国并没有完全吸收其宪法基本权利的保障内涵;从适用层面来看,我国法院适用得当,但是说理不足,使该规则并不具有法定可预期性。加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宪法理论研究是更好实施该规则的前提。  相似文献   

12.
郭松 《法学论坛》2012,(4):116-123
既往的研究太多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粗疏这一制度层面解释非法证据难以有效排除的原因,但这并不充分。从结果层面而言,非法证据没有被排除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被采纳。对非法证据难以有效排除的研究必须深入解析法官采纳非法证据的内在原因。法官证据运用的形式主义化、刑法的主观主义倾向以及司法实务部门对证明力规则的过度追求等因素,是诱发法官采纳非法证据的重要原因,并由此造成了非法证据难以有效排除。在非法证据排除的问题上,我们不能仅限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还需将证据信息的供给、刑事实体法的调整、证明方法的转换以及证据能力规则的建设等均纳入视野。  相似文献   

13.
2013年1月施行的《刑事诉讼法》中增加了庭前会议程序,其中对于非法证据排除的相关内容引起了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部门的广泛关注,对庭前会议司法实践的实证研究表明庭前会议程序本身还存在法规模糊、制度欠缺等问题,其中对于非法证据的处理更是争议的焦点.在系统分析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体系中有关庭前会议中非法证据排除的相关条款的基础之上,通过对司法实践以及法学理论界的不同观点的考察,本文从我国当前刑事司法体系发展阶段及特点出发,提出除控辩双方争议较大的情况以外,非法证据排除问题原则上应当在庭前会议中解决,同时法律法规应明确庭前会议中非法证据排除决定的效力.  相似文献   

14.
李昌盛 《现代法学》2012,34(3):110-120
不断出现的冤案及其背后的违法侦查问题使整个刑事司法的公信力日趋式微。学界和司法部门最高层认识到,只有通过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剥夺违法侦查者非法取证的利益,才能促使其依法取证。此谓程序性制裁。但是,在目前的机制下,由于我国违法侦查的发现几率极低、无法定罪的成本极小和次级制裁机制的乏力,程序性制裁根本无法成为依法取证的"激励机制"。因此,如果要使程序性制裁的威慑效果发挥作用,必须建立有效的违法侦查行为发现机制,把非法证据排除真正转变为违法侦查的成本,并使法院真正具备作出无罪判决的能力。  相似文献   

15.
郭旭 《行政与法》2014,(7):71-75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新增加的重要内容,在实现保障人权的价值目标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具有自身的特点,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急需理论上予以解决.本文认为,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已经逐渐从“非法手段”扩大至“程序违法”,而现行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均可依职权或依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规定并不能收到很好的效果.因此,在实施非法证据排除的过程中,有必要对非法证据排除的方式、效果和证明标准进行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6.
胡忠惠 《北方法学》2013,(2):103-110
我国检察机关依法享有排除非法证据的职能,能够发挥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加强对侦查主体行使权力的监督;满足检察机关与法院互相配合特殊关系的需要;确保检察机关恪守客观公正的立场,校正辩方弱势的不平衡。通过实证观察,检察机关排除非法证据的实际运作并不乐观,存在非法证据界定不明、缺乏审查排除程序规则等问题。有必要正确界定非法证据,明确非法证据的排除原则;设置对抗性的听证程序,构建包括启动、审查、处理、救济环节的检察机关审查排除非法证据机制。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现状及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静武 《行政与法》2004,(7):115-117
刑事非法证据的采证问题,是立法机关、学术界争论的一个热点。对刑事非法证据如何抉择,关系到实 体真实与程序正当、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的价值取向,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利益冲突的权衡和刑事诉讼目的的实 现。建构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旨在推动我国刑事诉讼理论、立法与司法实务的科学化、民主化。  相似文献   

18.
侵犯虚拟财产的刑法规制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赵秉志  阴建峰 《法律科学》2008,26(4):151-159
随着网络游戏的风靡,在赛搏空间(Cyberspace)中侵犯“虚拟财产”的违法犯罪现象也日益增多。为了对侵犯虚拟财产的行为给予有效的刑法规制,可以借鉴域外经验,从立法、司法途径寻求规制措施。从立法方面来看,首先要在中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寻求有效规制;当现行法律对于相关行为存在立法漏洞时,则应当通过完善立法、严密法网而将之纳入调整范畴。而从司法角度来说,则需要在不违背现行立法、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通过最高司法机关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解释,从而对侵犯虚拟财产的行为给以刑法规制。  相似文献   

19.
刑事鉴定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发挥着日趋重要的作用,公安机关在侦查线索的寻找、侦查方向的确定乃至侦查终结的定案证据等方面都极为依赖刑事鉴定.然而,因公安刑事鉴定制度本身存在某些缺陷而容易产生诸多鉴定问题,进而导致侦查错误的发生,以致酿成了一系列刑事冤案.完善现行的公安刑事鉴定制度首先亟需解决公安机关内设鉴定机构的组织管理制度问题,即应确保内设鉴定机构的相对独立,同时应明确对刑事鉴定技术的采用标准.诚然,完善公安刑事鉴定制度并不能完全杜绝侦查错误的发生,但是可以减少侦查错误发生的概率.  相似文献   

20.
论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群体性事件可以分为常性、违法性、罪性。与此相应,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原则应当表述为“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教育疏导,依法制止;慎用武力,惩办首恶”。上位原则是依法、比例、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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