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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书场”为书法表演场所的简称,顾名思义,“官场”也就是官员表演的场所的简称。现在“书场”有句话,叫“流行书风”.也称“时风”。笔者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书场”与“官场”有许多相似之处,因此,“书风”也就类同了“官风”。  相似文献   

2.
在历史的长河中,“魔”与“道”是旅途的伴侣,更是拉力赛的对手。有时,“魔”在前面领跑,给“道”留下处处难关;有时,“道”在前面带路,给“魔”设下重重障碍。一路走来,“魔”吃了不少苦头,也长了不少本领;“道”费尽了苦心,也练就了一身功夫。到头来,“魔”力劝“道”早日退休,“道”催促“魔”尽快下岗。于是,双方互道一声“辛苦”,然而那声音听起来很有些言不由衷。  相似文献   

3.
“治病”于“未病”之先,强调的是要重预防,把工作做在前面,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这不仅是科学的,也是“良医”之举。此理自古就有。古人云,“良医者,常治无病之病,故无病;圣人者,常治无患之患,故无患”。联系到我们党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当前,要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也就是所谓的不“患病”或少“患病”,我们也应善做“良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调动积极性,增强预见性,“治病”于“未病”之先。反腐倡廉工作“治病”于“未病”之先,首要的是“医”好思想,从认识上解决问题。一个人之所以腐败,思想上的动摇是关键的。河北省国税局原…  相似文献   

4.
领导干部由于自身所处的地位,常常会陷入“包围”之中。许多领导干部因“围”而疲、因“围”而怨,也有一些领导干部身在“围”中不知“围”,甚至乐于被“围”,最终被“围”所误,因“围”而败。从某种意义上说,“识围”、“突围”已经成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之一。首先,要善“识围”。概现时之“围”,大致可分为三类:一为“谀围”。“谀”者,视领导圣明而阿谀奉承者也。世人多爱听好话,自有恭维者送上门。某些领导干部正是不识此“围”,坐惯了别人抬的轿子,被捧得晕头转向,失去了自知之明。二是“顺”围。“顺”者,视领导干部好…  相似文献   

5.
“耳顺”,是孔夫子的名言。何谓“耳顺”?南怀瑾先生是这样诠释的:“好话坏话尽管人家去说,自己都听得进去……不生气,你骂我,我也听得进去,做到心里平静。”(见《论语别裁》一书)看来,“耳顺”是很高的精神境界,既要能听得进“顺耳”的话,也要能听得进“逆耳”的话。  相似文献   

6.
上海市禁放烟花爆竹的问题 ,已经说了好多年了 ,也立了法了。但在这些年里 ,有关部门从“言禁”到“严禁” ,又从“严禁”回到“言禁” ,折腾了几个来回 ,似乎也“眼开眼闭”了。于是 ,法律上“有条件”地禁止 ,老百姓“有条件”地燃放 ,也只能是最合理的选择了。然而 ,就在这种“合理性”选择之下 ,燃放烟花的烈度越来越大 ,烟花的杀伤力也越来越厉害 :手炸断了 ,眼炸瞎了 ,终于还弄出脑袋被炸飞的事件来了。人们这时才真正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乐极生悲 ,弄出人命 ,似乎不好责怪政府。自己买的 ,自己放的 ,若挨炸的是别人 ,还可以另当别…  相似文献   

7.
胡健 《政府法制》2008,(23):9-9
笔者虽然从不抽烟、不嗜酒,但活在当下,也少不了要和中国“人情”文化的重要载体——烟与酒打交道,因此也有幸“见识”了白条烟、内部酒等所谓“特供”与“专供”产品。后来发现,不仅是烟酒,哪怕是日常生活必需的柴米油盐,也有不少冠上了“国宴专供”、“内部特供”的头衔,而打上“XX海”、“XX堂”、“XX台”旗号的,更是不在少数。  相似文献   

8.
艾君在 1 1月 2 8日《中国经济时报》撰文说 ,据新华社消息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与中国监察部“中国廉政建设”合作项目上签字。报道说 ,“中国廉政建设”是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援助、中国监察部具体组织实施的合作项目 ,旨在“总结我国廉政建设的经验 ,借鉴国外开展反腐倡廉的有益做法 ,探讨推进政府廉政勤政的有效对策”。它透出这样的信息 :一是我国的廉政建设已经开始借鉴来自国外的“有益做法”,即反腐败也成为“对外开放”的内容之一 ;二是联合国既然有这种“开发项目”,也表明腐败现象和恐怖主义一样 ,是“全人类共同的敌人”。如今 ,…  相似文献   

9.
旧上海有爿颇有声望的钟表店,名叫“亨得利”。大凡人名、店名,都有特定的含义,汉字有一万多个,这家钟表店为何偏用这三个字来命名?老板心里有数,群众也能深知其“妙”:“亨”是“凶残”、“霸行”之意,“亨者”即“大亨”、“亨头”;“亨得利”则隐喻“亨者得利”也!  相似文献   

10.
那种善于交际,又能老到地达到“深交”关系的人,有一个人际交往的“秘诀’,也就是寻找“一对一”的交往环境。明明办一件事涉及三个人,也分别“一对一”地深谈一番,由此可以彼此“畅开肺腑”地海阔天空一番。 男女异性间的“一对一”,除去夫妻关系,由此的  相似文献   

11.
“这次当了‘最差’,我服气。那么多群众投票选了我,真得好好反省,好好整改了。”山东省诸城市交通局一位执法人员在被群众评为“最差交通执法人员”后这样说。评选各种“最佳”,已是司空见惯了,但由服务对象投票评选“最差”还很少见。近日,诸城市纠风办、交通局和文明办等单位开了一个“最佳”、“最差”评选总结会,在揭晓了上年度“最佳客运出租车”、“最佳客运班车”、“最佳交通执法人员”名单的同时,也揭晓了这些项目的“最差”。评上了“最佳”,发荣誉牌、发奖金;评上了“最差”,限期整改;对整改达不到要求或连续两年被…  相似文献   

12.
近年我国刑法学界热衷于德国贝克教授提出的“风险社会”理论,相应地提出了风险类型的犯罪,并主张以严厉刑法应对。但这场研讨未能恰当区分“风险社会”的“风险”与“社会危害性”意义上的“风险”,未能区分“风险社会”的“风险”与德国当代若干刑法学说中的“风险”,从而也未能分清刑法中哪些是“风险社会”的“风险”犯罪。这既不利于刑事政策的恰当选择,也不利于我国刑法学研究的深入开展。本文旨在通过辨析,澄清相关误区。  相似文献   

13.
中国的男人们大抵最害怕自己戴上那“绿帽子”,却做梦也想着整顶“乌纱帽”,哪怕是个村官也好歹是项“乌纱”。“绿帽子”与“乌纱帽”这两顶特殊的“帽子”,对中国男人来说无疑是一悲一喜。说到这两顶“帽子”的来龙去脉,则各有一段让人饶有兴趣的史话。  相似文献   

14.
“民以食为天”,国人是十分重视“饭碗”问题的。而“饭碗”的等次也几乎就是人的级别与职业的代名词。大致而言,饭碗有“铁饭碗”、“泥饭碗”之分。手捧“铁饭碗”者,吃的是“皇粮”,领的是国家俸禄,饭碗摔而不碎,砸而下烂,旱涝保收,无饥馑之虞。而捧“泥饭碗”者,稍有不慎失手坠地,  相似文献   

15.
山石 《政府法制》2012,(11):19-19
在美国找工作。“关系”也非常重要,但“钱权交易”很难。虽然也经常有人抱怨缺乏社会关系输在起跑线上,但总体上不公平仍在大家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16.
编辑同志:在当前的审判实践中,有的地方存在着量刑“起点化”的问题,即对所审案件多以起刑点判刑,有的案件即使依法应从重判处的也被“自由裁量”为量刑幅度内的最低刑。对这种现象,有的检察机关认为,只要没有超过法定刑幅度,法院方面量刑再轻,也只是个“量刑偏轻”的问题,而不能算“量刑畸轻”。既然不属“量刑畸轻”。,自然也就不在检察机关的抗诉之列。请问:量刑何谓Y偏轻”、“畸轻”?“偏轻”与“畸轻”的区分标准是什么?对量刑“偏轻”的就不能抗诉吗?湖南省江水县人民检察院何云祥何云祥同志;量刑“畸轻”\“畸重”…  相似文献   

17.
深入基层,倾听民众心声,了解百姓疾苦,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历来为我党所倡导,为群众所期盼,更是党的事业兴旺发展的根基所在。然而“深入”也须“慎入”。如此提法,非笔者头脑发热想玩文字游戏,盖因各路“大员”时下“深入”基层确有“瑕疵”,当以“慎入”为宜。“瑕疵”何在?依笔者见闻,似可略述如下:一是盲目随意。没有明确目标,没有科学、具体的计划,拍拍脑门“灵机一动”,便轻率作出了下基层的决定。其结果,基层虽“深入”了,在精力、人力、财力上投入也不菲,产出却平平泛泛不成比例,倒是给基层添了不少乱。二是惯于…  相似文献   

18.
重估“代表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关系是法人制度的重要内容,对此理论上有“代表说”与“代理说”之分①。在我国,“代表说”不仅为学界倡导,也为立法确认,属通说。尽管“代表说”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际运作过程中,都有其优越性。但与“代理说”相较;其弊端也显而易见,因此,我们无法继续心安理得地把“代表说”作为建构法定代表人与法人关系不可质疑的金科玉律。本文拟对“代表说”产生的背景及其运作实际作以分析,进而提出在民事立法中以“代理说”取代“代表说”。一、转换了的背景:问题的提出在肇始于中国八十年代的法治理论与实践中,“代…  相似文献   

19.
说“孚”     
《曹刿论战》“小信未孚,神弗福也”一句中的“孚”字,一般注本均将其释为“信任”。这大概是根据许慎的《说文解字》对“孚”的解释而来。许氏对“孚”的解释是这样的:“孚:卵孚也。从爪,从子。一曰信也。”徐铉之弟徐锴对此说作了发挥:“鸟之孚卵,皆如期不失信也。鸟袌恒以爪反覆其卵也。”其实,许、徐之说并不一定确切。康殷释辑的《文字源流浅释》对许说提出了异议:“孚,冢作)许误作为‘卵即孚也’的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对人犯实行刑讯逼供,“以肉刑致人伤残的,以伤害罪从重论处”。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逮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条抢劫罪处罚。”在我国刑法的其它条款中也还有“论处”或“处罚”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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