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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会议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开始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形势下召开的。刚才,民政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共青团中央的有关负责同志从自身的职能出发,围绕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和教育工作进行了部署,四川、郑州、广州、石家庄等省市介绍了本地区保护流浪未成年人的工作和经验。大家讲的都很好。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讲几点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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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和保护不仅仅是新疆的问题,而是带有全局性和全国性的问题。探讨家庭监护问题是从源头上解决未成年人流浪和阻止流浪未成年人返流的根本途径。发现家庭监护的现实缺陷,完善家庭监护的法律法规、明确监护权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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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分析表明,目前我国城市流浪儿童逾百万人。他们浪迹街头、生活无着,基本权益受到侵害,极易产生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了解他们对自身流浪生活的感受、自我认识以及对未来的设想,对于保护未成年人权利、有的放矢开展流浪儿童救助工作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颇有裨益。本文提出创造宽松和谐的家庭和学校环境、对家庭问题进行有效的社会干预,以及流浪儿童的社会救助应以“儿童为本”,满足其多种需求的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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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的形势依然严峻,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应重视从源头抓起,下大力解决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矫治问题。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尚存在缺陷,当前亟需完善禁止未成年人吸烟法、制定工读教育条例、尽快出台流浪儿童救助管理办法、完善监护制度立法,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再设立一道法律保护的屏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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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探讨石家庄少年儿童教育保护中心的工作模式出发,讨论了完善流浪儿童的教育救助工作问题,提出了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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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研究》2006,(5):22-25
流浪儿童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流浪儿童出现在石家庄的车站和街头,对社会治安构成了威胁。为维护流浪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文明,保障社会长治久安,石家庄市委、市政府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在救助流浪儿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02年3月,在石家庄市综治委的领导下,民政、团委、司法等部门共同创建了石家庄市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少保中心”),此后,平山、栾城、元氏等5个县也相继建立了少保中心。三年多来,市少保中心救助了483名流浪儿童,其中380名经多方查找回归了家庭;5个县的少保中心救助了1000多名流浪儿童和孤儿;没有成立少保中心的县,也以其它方式救助了5000多名孤儿和贫困儿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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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我国流浪儿童的现状及相关立法情况,探讨了检察权介入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制度的法律意义及其内容、途径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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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析了我国涉少民事审判贯彻特殊优先保护原则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指出贯彻该原则是尊重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借鉴国际社会保护儿童先进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检验法院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的尺度之一,对增强未成年人的社会主义法治信心有重要意义。在分析当前涉少民事审判保护未成人权益重视程度不够、保护力度不足之后,结合实际探讨了涉少民事审判贯彻特殊优先保护原则的途径,即审判模式上构建职权主义模式;审判组织上加强专业化建设;程序上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审判形式上强化诉讼调解,修复社会关系;重视对未成年人精神和心理救助,拓宽国家救助内容和途径;庭审职能向学校、家庭和社会延伸,形成互动机制等,以促成我国早日形成完整系统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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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国内儿童权利保护以及未成年人司法的发展与进步,我国各地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工作正在进行着从理论到实践层面的积极探索。昆明市盘龙区未成年人司法试点项目就是这样的一个试点,它力图从程序到实体,在未成年人案件的调查、审理、处置上,探索更为合理有效的做法。2002年6月,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与救助儿童会共同启动实施盘龙区未成年人司法试点项目,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法律、法规,并参照《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