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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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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法官阐明的理论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谢文哲 《法律科学》2004,22(5):45-50
法官阐明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我国也以司法解释的方式初步确立有关阐明的内容 ,阐明的理论基础与诉讼指挥权、处分原则、辨论原则密切相关  相似文献   

2.
法官阐明制度理论基础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谢文哲 《河北法学》2004,22(7):47-5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首次规定了法官阐明的内容,目前审判实务中大多数的法官对阐明制度还很陌生,并对之存有各种疑惑。笔者从当事人和法官的关系出发探讨法官阐明的理论基础,联系我国实际,具体就阐明和诉讼指挥权,阐明和处分原则、辩论原则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论述,希冀能对我国司法实践部门的法律适用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3.
法官阐明是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组成部分,辩论主义是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核心内容。二者关系的核心在于法官阐明是对辩论主义的一定程度的限制和补充。法官阐明与辩论主义的有机结合,对于理顺法官与当事人之间在民事诉讼中的分权与制约关系,实现民事诉讼公正与效率的价值目标,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我国审判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健全和完善法官阐明制度成为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4.
对民事诉讼中法官阐明权的基本解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毕玉谦 《法学家》2006,(6):88-97
法官阐明权是对极端当事人辩论主义的一种适当限制,适度行使阐明权有助于充分发挥诉讼辩论主义对于揭示事实真相、推进诉讼进程所产生的积极作用;反之,过度地行使阐明权将使民事诉讼的常态机制受到严重的冲击与挑战,使职权主义的弊端对诉讼的正当性造成殆害.  相似文献   

5.
论阐明权的界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力 《法律科学》2006,24(3):82-92
规范阐明权的核心问题之一就是明确阐明权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范围,在我国阐明权的界限应当如下第一,对于大部分民商事案件,都应当适用阐明权;但是,对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有关公益的诉讼、特别程序案件不适用阐明权。第二,阐明权适用的诉讼事项主要应是实体事项或者可以决定实体权利归属的程序事项。第三,阐明权适用于当事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特殊情形下的案外人,以及有权启动再审程序的人。第四,阐明权的基准时通常应当是言词辩论终结时。  相似文献   

6.
有关民事诉讼中法官阐明权制度的几点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阐明权制度是一项在当事人主导的诉讼机制中为弥补辩论主义的不足而发展起来的一项制度,承载着加强当事人权益保障的重要价值。法官的阐明权既是一项权利,又是一项义务,它的行使与否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但在法官应阐明而未阐明或阐明过度时,当事人均应得到相应救济。  相似文献   

7.
论法官     
  相似文献   

8.
方乐 《法律科学》2009,27(1):3-16
通过两个有关法官判决的司法文本的对比阅读,力求揭示“常识”这一知识形态自身内部结构因素的流变以及逻辑基础和知识谱系的转化,进而动态地展现其与司法知识之间的微观内在勾连;并在此基础上,努力在社会转型、权力分工以及司法知识形态的流变三者之间建立起一定意义的内在关联,进而揭示出当下中国司法知识专业化建设所可能面临的问题,从而指出解决问题的可能的司法模式或司法改革道路。  相似文献   

9.
论审判监督的理论基础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从认识论、权力制约论、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四个方面来看 ,审判监督制度有其存在的合理理论基础。建立审判监督制度是完善法律的重要内容 ,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根本途径。因而 ,对于审判监督不仅不应当弱化 ,还应当进一步加强。  相似文献   

10.
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指导性战略,以人为本的"人"从外延看指人人,主体上是人民;以人为本的"本"是根本,是世界观、价值观和历史观的统一。以人为本以马克思主义的人本主义,特别是它的中国化即在中国的发展与创新为理论基础。马克思的人本主义主要体现在马克思在大学期间的人本主义思想以及马克思对费尔巴哈人本主义思想的接受、批判和超越,其内容十分丰富,主要包括人的本质理论、异化理论、人与法的理论等方面。毛泽东、邓小平、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第四代中央领导集体不断继承、发展和创新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本主义思想,从而使以人为本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1.
行政义务是行政责任的逻辑前提,行政义务的价值色彩显示出行政责任的独特意义,行政义务还深刻影响着行政责任的归责原理,行政法制史的变迁以行政义务为主线。行政责任理论基础在于行政主体义务本位。行政主体义务本位影响行政违法的解释,利于通过形式法治实现实质法治,利于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从行政义务出发,行政主体可以灵活选择诸多行政行为方式,从而使行政责任的实现方式也更为丰富。  相似文献   

12.
汤黎虹 《行政与法》2012,(6):99-104
任何法部门都要有理论基础。经济法理论基础应当以讲求法意理论、突出经济法特征和承认其他部门法理论基础为立论之本,并从经济法价值层面推衍出来。以往学界关于经济法理论基础的研究还没能够符合这些条件,故诸说成立的根据不充分;而民商法、行政法、社会法等理论基础对于从经济法价值层面推衍的"整体经济效益"的价值取向及覆盖的法内容,又无力支撑。于是,寻找经济法自身的根本理论支撑就十分关键了。笔者研究发现,经济法为了实现"整体经济效益"的价值取向,必须不断解决个体性经营无序带来的"整体"损害问题,于是,经济法配置的整体性经济权应当是限定个体性经营权的职权。笔者将这一理论称为"限权论"并定位为经济法理论基础。这一理论也是在与民商法的"保权论"、行政法的"控权论"、社会法的"扶权论"等理论基础的界分和协调中形成的。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下称《两法》),于1995年2月28日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这两部法律的通过和实施,标志着法官、检察官管理将进一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两法》对法官、检察官的任务、任职资格、职责、权利义务、考核、奖惩、管理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法律已通过在案,而作为法官检察官本身在法学理论上如何理解和实现《两法)分别为其作出的法律规范,则应该进行深入研究和作出明确的认识。本文仅就法官检察官在适用刑事法律中…  相似文献   

14.
论法官素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司法改革的深化,法官素质问题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并成为世纪之交的改革热点和难点。法官素质应当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而司法改革的成败很大程度上也将取决于法官素质能否得到切实提高。而且,法官素质最终也决定着人民法院能否在全社会真正树立起崇高的司法权威。法官是什么样的职业和群体?法官法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这个规定简明清晰,同时也勾划出了法官的本质特征:其一,法官是审判人员,而不是公务员;其二,法官是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法定主体;其三,法官以根据法律裁决社会…  相似文献   

15.
16.
论职业法官     
随着社会文明的高度发展 ,职业化已是大势所趋。执掌国家审判大权的法官 ,同样面临着职业化课题 ,为此我们要作不懈的努力 ,铸造一个职业化的法官群体 ,以满足社会发展对于司法公正的迫切需求。有法官职称并在法官岗位上工作的人并不当然就是职业法官。职业法官是指具有高度的事业性和良好专业素养的法官 ,有着严格的、高标准的素质要求。笔者认为 ,职业法官应当具备的素质主要是职业意识、职业能力、职业道德、职业形象和职业体质五个方面。一、职业意识职业意识是指人们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价值的认识和追求。法官的职业意识内涵十分丰富。…  相似文献   

17.
论法官的素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大力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实现法官队伍从量的扩张转向更加注重质的提高,培养和造就一支有大局观、思想作风过硬、职业道德操守良好和专业技能精深的高素质职业法官队伍,是人民法院深层次改革所面临的紧迫任务。笔者认为,要进一步深化《法官法》对法官选任基本条大力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实现法官队伍从量的扩张转向更加注重质的提高,培养和造就一支有大局观、思想作风过硬、职业道德操守良好和专业技能精深的高素质职业法官队伍,是人民法院深层次改革所面临的紧迫任务。笔者认为,要进一步深化《法官法》对法官选任基本条件的认识和要…  相似文献   

18.
李翠娥 《法制与社会》2013,(36):109-110
法官的责任意识强弱不仅映射出一国人权保障情况,同时也反映出一国法治程度。在我国现行司法体制下,应考虑从完善错案追究机制、法院内部管理机制、合议制、社会监督机制及检察院法律监督制度等方面来促进法官责任意识的提升。  相似文献   

19.
黄胜春 《特区法坛》2003,(77):42-43
随着法院改革的深入,对法官进行考评显得愈发重要。而反过来如何把法官的考评作为进一步深化法院改革的一项措施,更应值得我们思考。本文就此略作探讨,权作引玉之砖。  相似文献   

20.
目前我国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 ,不能适应加入世贸组织 (WTO)后的需要。尤其是社会十分关注的司法公正问题的解决 ,关键还是要从提高法官的自身素质入手。要改变不当的用人制度 ,严格依法选任法官。要从法官必须具备的三方面素质要求着眼 ,尽快改变我国当前的法官队伍状况。为此 ,选任法官时 ,要看其是否具备 :精深的专业素质 ;高尚的道德素质 ;良好的心理素质。这样才能使法官自身素质适应公正司法的要求 ,使法官的理念上升到应有的高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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