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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友》编辑部:
我弟弟于1999年5月21日晚7时上班,当晚11时左右同事发现其不在岗,四处寻找未果。后经多方查找,仍然没有找到。该单位至今未和我弟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家属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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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工友》编辑部:我是一家工厂的学徒工。三个月前,我在操作机床时,因学艺不精,不小心违反了操作流程,致使我的左手手掌被机床轧伤。虽花了医疗费用22000多元,但我仍然落下八级伤残。近日,当我要求工伤保险部门给予工伤待遇时,却被告知工厂并未为我办理工伤保险。而工厂以我为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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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顾名思义,指所受伤害因工作而起或者与从事的工作有关,又称职业伤害。具体什么情形下所受到的伤害才是工伤(即工伤的定性)、伤残级别的评定及根据具体的级别如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等,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中有着严格而又细致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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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52岁的高延杰忧心忡忡地说:“我受伤已经4年7个月了,今天才拿到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的《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还未做,真不知道哪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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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常州市某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装公司)与工伤女工周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2003年5月9日晚,常州某包装有限公司职工周某在操作平压痕切线机时,不慎被机器轧伤右前臂,进行右臂截肢手术,至5月26日出院。2003年7月22日,常州市钟楼区人事劳动保障局经调查取证,认定周某在2003年5月9日发生的事故为工伤并出具工伤认定报告书。2003年9月28日,经常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周某的工伤致残程度为四级。因包装公司未能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事故发生后,经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有关部门多次协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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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来自钟祥市丰乐镇山河村的农民沈太林到荆门市某建筑公司打工。一天,沈太林在该公司承建的住宅楼工地拆除钢管脚手架时,不小心触到了临近的高压电线,导致双下肢被电弧严重烧伤,身体也因此落下了残疾。沈太林住院期间,建筑公司只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出院后,建筑公司没有依法给予相应的工伤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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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放:孙某系某纺织公司职工,公司为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但未参加工伤保险。2013年6月,孙某操作机器时不慎挤伤右手。公司对孙某工伤赔偿数额无异议,但认为应从中扣除其已获得的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3万元。孙某能否兼得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工伤保险属于法定的社会保险,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具有强制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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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遇车祸,交通赔付后可再享工伤待遇告诫:必要时应寻求法律援助"若不是法律援助,别说获得民事、工伤‘双项’赔偿,就是获得一项赔偿也很难哟!"近日,南漳县农民工李圣美接过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49320.71元工伤赔偿款时,禁不住热泪盈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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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放:
2008年2月,张某在某建筑公司工作时,从脚手架上摔下受伤。当年5月,张某和公司就赔偿问题签订了私了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一次性支付张某7万元,与张某解除劳动关系,张某不得再次向公司主张工伤待遇。协议签订后,张某申请了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其为3级伤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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