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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李向丹 《政府法制》2010,(13):60-61
环境损害作为现代环境问题的产物,已日益成为当今国际世界面临的重大难题之一。而跨国间环境损害的解决以及环境损害责任的承担,要求有一个较为完整的完善的国际环境损害责任制度作为依据。  相似文献   

2.
高阳 《法制与社会》2012,(23):101-102,108
在危险活动导致跨界环境损害领域,国际赔偿责任的主体是在发生损害时对危险活动进行实际指挥或控制的任何人——包括个人、合伙人、私人或公共团体、国际组织、国家或其任何一个分支机构.即规定危险活动的经营者或酌情要求其他人或实体承担跨界环境损害的国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3.
国际环境损害责任的私法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国际环境损害问题上追究国家责任的不可行性 ,使国际环境损害责任制度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私法化趋势已多年。但是 ,由于国际法学界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囿于传统的法律模式和思维方法 ,对这一问题的法律阐释和编纂始终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直到最近 ,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的报告才突破了这一问题。从理论上对国际环境损害责任私法化的内容和法学方法论问题进行系统的分析、探讨 ,对发展国际环境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
本文首先概述国际损害责任的产生发展过程,并对其与传统国际法律责任进行探讨其适用范围与责任形式,最后以案例探讨确定国际损害责任时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李寿平 《时代法学》2009,7(2):90-95
联合国框架下的国际空间条约、国际文件及相关国家实践和国际司法裁决共同构成了空间物体损害赔偿制度。现行的空间物体损害赔偿制度不仅明确了责任主体、求偿主体和求偿途径,也规定了空间物体损害赔偿的范围和赔偿标准及归责原则。但该制度自形成以来一直没有随着空间技术和空间活动的发展而进一步发展,因此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6.
国际损害责任的性质和法理基础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国际损害责任问题,近年来一直是国际法委员会编纂的重点,同时也是国际法学界讨论的热点,尤其在其性质和法理依据方面争议较大。在性质方面,作者强调损害责任是国际法律责任的一部分,其与传统的国家责任的规则和内容相辅相成,不应视其为“合法行为的责任”;在法理依据方面,认为现今流行的以“危险责任”或“无过错责任”或“结果责任”或“严格责任”作为国际损害责任的法理依据的观点,只是表现了损害责任某方面的特点,并未阐明损害责任的法理基础。损害责任的法理基础仍然是行为国违反国际义务,具体来讲是违背了权利不得滥用和预防原则的义务  相似文献   

7.
资金保证是跨界海洋环境损害责任中值得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资金保证在海事赔偿责任方面一般有保险和基金两种方式。但目前这两种方式只是主要适用于民事赔偿责任,对公法性质的跨界海洋环境损害国家赔偿责任及对海洋公域造成损害责任似乎并不适用。本文拟借鉴国际民事责任基金机制,探讨构筑一种广泛适用于责任主体为国家的跨界海洋环境损害赔偿基金机制。  相似文献   

8.
易琪  熊育辉 《时代法学》2011,9(2):97-105
跨界环境损害的通常含义是指跨过国家边界线的物理存在或溢出造成的损害。污染方责任的确定首先应该考虑直接决定污染的因素,包括预防措施及恢复原状的成本和合理反应措施的费用。前者指符合成本效益的费用,即建立和维持集体行动制度的成本。后者是在确定这样的救济时,核心问题应该是合理和谨慎的主权国家或其代理人为减轻污染造成的损害而将采取的步骤,并同时注意技术可行性、有害的负作用以及这种再生过程的兼容性或其重叠性,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这种努力超出了某一点变得多余或过于昂贵。其次需要考虑的是间接决定污染的因素,包括人身、财产与环境的损害。另外,在判断受害国的哪些损害应由加害国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上,需要考虑的另外一种情况是损害不是单纯由不法行为引起的,而是由并存的原因引起的。还有一个促成损害的问题需要考虑。  相似文献   

9.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也能产生一定的损害性后果,在环境方面尤为显著.因此,国际法律责任孕育了一个新的分支——国际损害责任.此篇论文先从国际损害责任的形成和发展提出问题,进而阐释其内容与特征,相应地进行性质分析.在为读者解释当今国际法学界所推崇的主要学说的同时对其中笔者不同意之处一一进行驳斥.最后提出笔者的观点:行为国国际义务的不履行可以作为法理基础对国际损害责任进行相应的解释,其中的不履行包括了国际义务的不当履行和国际权利和权力的不当行使.  相似文献   

10.
近几十年来科学技术飞速发展,跨界环境损害日益增多。那么,对于这些以科学技术为起因的跨界损害,以传统的责任原则追究其国际法责任已表现出它的局限性,亦不能有效地解决此类问题。本文认为在国际层面完善预防和赔偿机制,为各国间处理跨界环境损害事件和实现全球环境和谐可持续发展治理指明了共同的方向。  相似文献   

11.
对动物致害责任归责原则的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呈义 《政法学刊》2005,22(3):20-23
动物致害责任是一种特殊侵权责任,我国民法通则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但是在动物致害责任的归责原则问题上,有待深入探讨。通过对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动物致害责任归责原则的比较考察,结合我国动物致害责任归责原则的现状,有必要对我国的动物致害责任归责原则进行重新定位,应当采纳无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二元的归责原则体系。  相似文献   

12.
外空军事行动对外空法带来的挑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芳 《河北法学》2007,25(1):129-132
2006年7月17日,美国"发现"号航天飞机在肯尼迪航天中心安全着陆,这也让美国宇航局决定重启已搁置3年的国际空间站扩建计划.而在去年,我国神州六号飞船的成功返航,则标志着中国探索外层空间的进程又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这些外空活动的重大事件也引发了国际法学界对世界航空大国外空军事活动的思考与关注.国际法特别是外层空间法已经对外空军事活动有所规制,但新近出现的军民共用的趋势,却使问题更加复杂化.如何以20世纪的法律应对21世纪的新问题是国际法学界需要面对的现实.跻身于航空大国的我国,也应该密切关注空间法领域的热点问题,参与其中并逐步实现与国际空间法的接轨.  相似文献   

13.
周密 《财经法学》2020,(1):101-114
与物有关的侵权,根据损害结果与物的危险性之间的关系,可以分为物之侵权、物上行为侵权和单纯行为侵权三类。其中物之侵权根据公物和私物在公共使用性上的根本差异,可以区分为公物侵权和私物侵权,公物侵权构成公物致害责任,而私物侵权中不动产侵权构成建筑物危险责任。公物致害责任与建筑物危险责任既存在相似性,又存在差异性,其差异性本质...  相似文献   

14.
论医疗产品损害责任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以及血液及血液制品等医疗产品,因此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属医疗产品损害责任。这种医疗产品损害责任适用无过失责任原则,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则,其基本责任形态是不真正连带责任,在特殊情形下构成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5.
贾静 《政法论丛》2010,(1):70-74
有关著作权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我国相关法律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对此,首先要解决其归责原则的问题。著作权精神损害赔偿中的归责原则主要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对于争议较大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则不适用于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中。  相似文献   

16.
张莉琼 《北方法学》2017,11(3):75-83
2010年《北京公约》和《北京议定书》首次规定了国际航空犯罪法人责任,法人责任以法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代表法人实施劫持航空器等国际航空犯罪为要件,法人为此承担刑事、民事或行政责任。公约对法人犯罪及其责任的立法需要转化为国内法才能适用。世界各国国内法对法人犯罪及其责任的态度差别较大,英国、加拿大、法国等国刑法规定有航空犯罪的法人刑事责任,德国国内法规定有航空犯罪的法人行政责任,意大利刑法规定有航空犯罪的法人民事责任,我国仅在个别航空犯罪中规定有法人犯罪及其刑事责任。我国法人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立法和理论具有较强的包容性,可在我国刑法中取消法人犯罪法定化限制,全面规定包括航空犯罪在内的法人犯罪及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7.
刘水林 《法学研究》2014,36(3):109-129
风险社会是人类利用科技从事创造活动而产生的人为风险成为影响人类生活乃至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因素的社会,如何缓解与分配风险损害成为风险社会的核心问题。风险社会的大规模损害以事故型和累积型大规模公害为主导。侵权法解决的损害问题是私人对私人利益的侵害,其主要功能在于补偿受害者,其制度运行有赖于损害的确定性、有限性、可计量性、可预期和可控制性、私人性。风险损害所具有的不确定性、无限性、不可计量性、不可预期性、不可控制性和社会公共性颠覆了这些条件,对风险损害主要以规制法予以事前防范。规制法防治私人对公共利益的侵害,其主要通过事前预防责任的分担降低风险损害,事后责任作为补充。规制法责任的实质是对风险成本的分担。分担应遵循社会分担、有效分担、平衡分担以及预防为主、救济为辅的原则。规制法的责任制度包括预防责任和补救责任。  相似文献   

18.
论环境损害赔偿专门立法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于文轩 《法学论坛》2005,20(5):40-43
在环境损害赔偿领域,无过错责任原则已经成为一项基本归责原则。这一归责原则在国际环境法和其他国家环境法的损害赔偿领域已有大量应用,我国相关环境立法中也有关于该原则的规定。我国专门环境损害赔偿立法应将其确立为基本归责原则。在专门立法中应注意该原则与其他相关制度和机制的协调,其中主要包括对受害人过错的考量、该原则与限额赔偿机制的关系,以及在条件成熟时建立资金支持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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