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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为解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航空运输企业总分机构缴纳增值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航空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发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航空运输企业总分机构增值税计算缴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86号)附件1列明的航空运输企业总分机构,自2013年8月1日起按本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附件2列明的航空运输企业总分机构,自2013年10月1日起按本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相似文献   

2.
邮政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邮政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称增值税条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及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3.
2014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为明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铁路运输企业总分机构缴纳增值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4.
为确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扩大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37号)等相关规定,制定了《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现予以发布,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5.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3号为确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1号)等相关规定,经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暂行)》。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6.
为明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电信企业总分机构缴纳增值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所称的电信企业总机构2014年6月所属期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与2014年第三季度合并为一个申报期汇总申报。  相似文献   

7.
为规范跨境应税服务的税收管理,根据增值税现行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  相似文献   

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解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期间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缴纳增值税问题,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和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见附件),现予以印发。  相似文献   

9.
正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确保重庆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顺  相似文献   

10.
<正>2014年第6号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要求,从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  相似文献   

11.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3]15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3年6月18日重庆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  相似文献   

12.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9号税务总局关于重新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经国务院批准,铁路运输、邮政业和电信业已经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为了规范和完善跨境应税服务的税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2013年9月13日发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2号)同时废止。特此公告。  相似文献   

13.
《河南政报》2013,(17):3-5
豫政[2013]4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3年6月26日河南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为认真做好我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试点的改革效应和导向作用,将增值税制度引入服务业领域,逐步解决营业税重复征税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和现代服务业加  相似文献   

14.
【正】2012年第8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文件规定,北京市自2012年9月1日起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现就"营改增"试点后货运业务缴纳印花税、享受扶持城镇...  相似文献   

15.
甬政办发[2012]19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宁波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2年9月13日宁波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为做好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和《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  相似文献   

16.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相似文献   

17.
为落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政策规定,经商财政部同意,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7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和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现将修订后的《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见附件)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9.
正重庆市国家税务局文件重庆市地方税务局文件2014年第4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的要求,我市将于6月1日起开展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现将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领用、清理缴销结存普通发票,使用网络开具普通发票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一、试点纳税人领用普通发票事宜使用普通发票的试点纳税人,可在办理税务登记、票种认定等相关手续后于2014年5月20日起,到各主管国税机关办理普通发票申领工作,但从2014年6月1日起方可开具国税监制发票。为避免因"营  相似文献   

20.
【市民咨询】我是一家物流运输企业,我听说营业税要改增值税,请问什么时候开始?【部门答复】《宁波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日前出台。我市将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领域开展"营改增"试点改革,预计涉及全市1.7万户纳税人。我市即将实施的"营改增"试点行业将延续上海"1+6"模式:"1"即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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