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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陈丹 《法制与社会》2012,(13):97-98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市场主体之间的交往也更加频繁,经济纠纷案件也大量增多。而追求效益最大化,成本低廉化的经济纠纷双方,往往注重各自双方的利益,选择成本低廉效率高效的调解方式化解矛盾。为了使法官调解制度更加适应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发展的需要,如何给予法官在诉讼调解中的正确定位,是法院调解制度改革与完善的基础。本文试通过分析法官调解的作用,找出法官调解存在的问题,探寻经济纠纷调解中法官的角色定位,以帮助构建科学合理的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2.
张鹏 《法制与社会》2011,(23):120-121
诉讼调解是人民法院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调解作为一项重要的诉讼机制,在民事诉讼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诉讼调解符合中国传统的"以和为贵"的儒家思想,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纠纷,有效降低诉讼的对抗性,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其次,调解具有简便、高效、经济的特点,调解方式灵活,能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更重要的是调解结案更符合司法公正的实质要求。调解的成功与否以及调解的效果如何,受多种因素影响,其中,法官的调解能力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我们必须予以重视。  相似文献   

3.
路哲 《法制与社会》2013,(29):110-111
法官作为司法审判人员参与法院调解,在我国法院‘‘调审合一”模式下存在角色定位和工作性质的冲突。本文从法官职能发挥角度考察我国法院调解的运行现状、法官角色冲突的成因,提出了相应的问题解决方案,以促进法院调解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4.
日前,作为被告方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辽阳分公司,为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法院民事二庭特制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人民法官秉公执法,维护权益不辱使命”。按照惯例,往往是案件胜诉方会如此,而此案结果令双方都很满意,法院是如何审理此案的呢?  相似文献   

5.
“调审分商论”认为,我国诉讼调解制度内含调解与判决之间的矛盾,存在结构性缺陷,故应将调解从审判制度中分商出来。本文的分析说明,诉讼调解制度中的法官自由裁量与依法审判、当事人的自愿与法官强制、让步忠诉与权利保障之间的矛盾关系,是否就是诉讼调解制度在实践中异化的原因.是值得追问的。  相似文献   

6.
郭倬 《法制与社会》2011,(22):128-129
在民事审判过程中,庭前调解作为由法官助理参与的实践尝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从现实情况也表明了该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可行性,笔者针对助理参与庭前调解所应具备的基本原则,以及庭前调解的启动、适用范围、助理进行庭前调解的方式等多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规范建议。不断丰富我国的调解制度,整合司法资源,化解矛盾纠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7.
前不久,一位中年妇女来到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给审判监督庭的法官们送来了一面锦旗和感谢信,并执意要亲手张贴感谢信,以表达自己及亲属们对人民法院的感激之情。她动情地说:“我们姐弟多年亲情反目,是好法官审案公正,使我们手足之情再现,我们感谢市中级人民法院,感谢共产党!”  相似文献   

8.
诉讼调解,作为我国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和重要制度,在解决民事纠纷、节约诉讼资源、促进社会和谐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近年来随着"调解优先"和"强化调解"的不断加强,特别是审判管理考核  相似文献   

9.
法院调解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谈到法院调解,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就是法官。法官在调解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同时由于司法环境的变化和调解制度自身的缺陷,法官在调解中也带来了不少负面的效应,本文在此试就民事诉讼调解中的法官角色做简要的分析和论述。  相似文献   

10.
在当前社会矛盾凸显时期,司法调解在纠纷解决机制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作为言辞说服艺术的调解,离不开修辞技巧的使用。法官在司法调解中合理使用各种修辞方法,既能够有效说服当事人顺利接受调解结果,又能够有效执行法院的社会治理功能,有助于司法公信力的提高。但法官掌握调解和修辞技巧的能力,只是影响纠纷能否有效解决的一方面因素,更重要的影响因素是法官运用修辞调解纠纷的主观姿态。当务之急是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提升法官人格,确保每个法官都能秉承善意运用修辞调解纠纷,才能真正有助于司法公信力的提高。  相似文献   

11.
在纠纷解决的资源视角下,法院调解资源的投放情况攸关调解的效能。由于缺乏传统"马锡五审判方式"所隐含的"熟人权威"资源背景,法官更多通过增加调解工作频度以弥补熟人资源的缺失,造成了诉讼调解的"内卷化"。地方实践中的人大代表协助诉讼调解,在人大代表介入调解的正当性基础上,通过常识性话语资源优势和社会资本优势,为法院调解提供了"意外"资源支持的机遇结构,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调解"内卷化"问题。  相似文献   

12.
张辉  张德峰 《时代法学》2005,3(3):38-44
法院调解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讨价还价过程可以被模型化为一个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运用博弈理论分别考察在调审分离与调审合一两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的和解情况,可以得出调审分离更有利于提高调解的成功率的结论.此外,要提高和解的成功率,不但相关事实的查明是必要的,而且法院也不应该按同一个标准收费.  相似文献   

13.
法院调解优先的冷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喜莲 《法律科学》2010,28(2):12-20
近年来,法院调解作为维护和谐社会的一项司法政策被强化,并被推至优先地位。但是,强化调解可能形成义务人无需充分履行义务的期待,导致久调不决的现象发生,降低了诉讼效率;强化调解所营造的使权利人让步的"囚徒困境"会折损诉讼公正,会使人们的法律虚无主义意识蔓延。与此同时,调解优先使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也陷入困境,即法院调解优先与民事诉讼以审判为中心的程序构造相背离,使法官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无所适从;而且加剧法院调解能力下降与追求高调解率之间的矛盾,并使"强制调解"再次成为司法垢病。为使调解回归应有状态,我们必须尊重调解和审判的特点,消除二者非此即彼的对立状态,寻求二者共同发展的契机。唯有如此,才能完善民事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发挥调解和审判的优势。  相似文献   

14.
调解的比较优势与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调解、仲裁与诉讼,是现代各国解决民事纠纷普遍采用的方式,每一种方式都有自己的鲜明特色和比较优势,正是比较优势的存在是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适合于自己的方式,与判决相比,调解具有自愿性,和解性,协商性,开放性,灵活性,保密性等八个方面的比较优势,我国现行调审合一的诉讼体制妨碍了法院调解发挥其比较优势,应当改革我国法院调解制度,实行诉讼内调审分离。  相似文献   

15.
本文通过对一个司法调解个案进行剖析,解释其间法官与当事人的调解策略的生产机制。调解策略是行动者在结构中的位置潜在隐含着的行动方式,并且法官与当事人基于一种支配与误识的关系形成策略的契合,如此,才使得该个案以司法调解的方式结案。由此必须对该个案所涉及的法庭所在的司法场域的结构与法则,进而对司法场域由以获得合法性的政治场域进行分析,才可能真正发现调解的生产机制。  相似文献   

16.
"大调解"纠纷解决机制在基层实际运行状况如何,法院参与构建大调解机制是否存在必要性,从实然和应然的角度对法院在"大调解"中的地位进行分析,法院的角色定位为"参与者"可能比较合适,在"大调解"机制的运行中承担指导服务和保障作用。  相似文献   

17.
调解的重构(上)——以法院调解的改革为重点   总被引:28,自引:0,他引:28  
调解作为中国自古就存在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 ,甚至是社会治理的一种制度性或体制性存在 ,在现代仍然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本文采取一种综合各种功能的多元价值论 ,主张客观地认识调解的各种功能和价值。同时 ,力图通过对于以法院调解改革为重点获取的实证资料的分析 ,提出一种有关我国调解的功能和价值的建设性的意见或理论框架 ,实现一种对于调解的重构 ,以使其获得现代转型和重生。  相似文献   

18.
调解的重构(下)——以法院调解的改革为重点   总被引:23,自引:0,他引:23  
调解作为中国自古就存在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 ,甚至是社会治理的一种制度性或体制性存在 ,在现代仍然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本文采取一种综合各种功能的多元价值论 ,主张客观地认识调解的各种功能和价值。同时 ,力图通过对于以法院调解改革为重点获取的实证资料的分析 ,提出一种有关我国调解的功能和价值的建设性的意见或理论框架 ,实现一种对于调解的重构 ,以使其获得现代转型和重生。  相似文献   

19.
尽管当下司法调解的实践本身比各种话语表述更富创造力,然而一种以"中国"为中心的司法方法论、以"中国"为中心的司法调解观远远未能被我们发现或发明。这至少是因为我们如何评判司法调解与如何表述它皆成了问题。分析这些问题就是在表述:我们的司法调解不是完全经由法律适用来确认权利或利益,而是主要通过实践智慧弥合了公正问题与合法问题,亦即需要解决的争议重点不在于依据哪些法律来裁断,而是借助于转变了裁判者的身份,使其在现行的法律制度内作为调解者来促使纠纷的解决,并以此来追求某种社会公正与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20.
调解优先的司法政策并不意味着调解万能,其意义在于进一步促进调解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并适应社会需求,在刑事、行政领域引进协商性因素。在民事诉讼中,调解优先符合私法自治原则,当事人处分权优先于公共利益考量,除法律明确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外,调解与协商和解是当事人的权利,也是法官的义务和责任,一般不能因公共利益而否定或限制调解。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制约、当事人处分权与法院职权的结合、相应的救济机制等,可以保证调解的正当性和效益。同时,诉讼调解必然以判决作为后盾,调判结合并非选择性安排,而是司法诉讼制度的必然。从实务角度出发,准确把握调判结合的原则和尺度、规避调解风险至关重要。从长远的发展而言,调判结合仍可进一步通过制度创新实现多元功能和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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