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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5 毫秒
1.
一、公司注册资本不实的危害及手段 我国《公司法》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了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词时《公司法》还规定公司登记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尽管《公司法》做了上述规定,但资本不实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给社会造成很大危害。 首先,注册资本不实导致虚假经营主体泛滥,经济纠纷增加,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企业注册登记向社会表明其已达到法定最低限额并取得经济主体资格,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而注册资本的不实,使不具备条件的经济组织披着合法的外衣周旋于市场经营主体中,因而引发大量经…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了两种基本的公司形式,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任何法人、个人组建公司,都必须遵守公司法关于设立公司的规定,这是公司取得法人资格的前提,也是公司获得法律保护的基本条件。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  相似文献   

3.
依据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立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是《公司法》规定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组织机构。一、公司监事会的法律地位和作用公司监事会是检查公司财务,监督公司董事、经理是否依据法律  相似文献   

4.
当前我国的公司资本制度为一种保守的法定资本制度,严格遵守资本确定和维持原则,出资形式单一。此种制度构建时的初衷是解决信用问题,保护交易安全,保持“商”主体有足够资本运营,可是在这种制度确立后并没有实现立法时所追求的目标。笔者认为这些遇到的问题,不全是资本制度确定有误造成,但实践也暴露出法定资本制的缺陷。在今后时间里,我国可能改变法定资本制度,在适当调整出资制度过程中,完善法定资本制度外延和配套制度。本文针对出资制度和公司资本形成制度两方面论述资本制度改革的发展方向,以资产信用制度为中心理念,结合我国国情论述现今制度所带来的弊端,认为改变公司资本制度需要一个的过程,降低资本额的尺度和出资多元化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5.
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在现代企业制度中,职工如何参与公司的民主管理,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尽管我国《宪法》、《企业法》、《公司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中,对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已经作了大量规定,但就《公司法》而言,有关职工参与公司管理的规定还比较原则,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补充和完善。而根据我国国情,借鉴西方国家公司法中关于职工参与的有益经  相似文献   

6.
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确立了一人公司法律制度。一人公司制度是公司法的重要内容,实践中容易产生公司人格和股东人格混同、危及债权人利益、游离于监督管理之外等问题。这就需要建立一人公司的公司登记与公示制度、完善资本制度以及监督管理制度,并建立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从而使我国的一人公司法律制度更趋完善。  相似文献   

7.
王涛 《世纪桥》2008,(6):38-39
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确立了一人公司法律制度。一人公司制度是公司法的重要内容,实践中容易产生公司人格和股东人格混同、危及债权人利益、游离于监督管理之外等问题。这就需要建立一人公司的公司登记与公示制度、完善资本制度以及监督管理制度,并建立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从而使我国的一人公司法律制度更趋完善。  相似文献   

8.
公司瑕疵设立,是指公司设立过程中形式上满足公司设立条件,但实质上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从而使成立的公司存在瑕疵。公司在瑕疵设立之后会对公司法律人格产生直接的影响。本文运用比较、综合考察等方法对英美法系的结论性证书原则与大陆法系的人格否认原则进行研究,全面分析两大法系国家和地区对公司瑕疵设立的态度及具体的制度安排,以寻求对我国立法上公司瑕疵制度建设的借鉴之处。  相似文献   

9.
一、股份发行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29条至140条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作了规定。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公司资本所划分的等值份额,每股的金额相等。股份的表现形式就是股票。股份的概念具有以下两层含义:一是股份是公司资本的组成部分,即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均等股份,全部均等股份金额的总和即为公司资本总额;二是股份是计算股东权利义务的单位,股东在公司中的法律地位决定于其所拥有  相似文献   

10.
一、发起人含义设立任何公司都要有公司的发起人或创办人。但是大陆法系国家 ,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与公司成立后的股东是一致的 ,发起人也就是公司成立后的股东。虽然在公司成立前称发起人为公司股东并不科学 ,但大陆法系各国公司法及我国公司法对筹办发起事宜的发起人直接称为股东 ,而没有发起人的专门规定。唯有股份有限公司 ,由于其设立涉及的人数众多 ,程序复杂 ,各国公司法无不对发起人做出专门规定。一般而言 ,公司的发起人是参加公司设立活动并对公司设立行为承担责任的人。但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含义。在德国、日…  相似文献   

11.
2006年1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从进入机制到退出机制,全面贯彻了意思自治原则,在公司设立、公司成立、公司经营、公司资本交易等各个环节,真正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理念,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进一步健全了公司的内部监督机制,给公司制企业带来了更大的经营发展空间,将为新一轮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这是立法观念上的一个进步,也是中国立法技术上的一次飞跃。  相似文献   

12.
房地产抵押是抵押担保制度的重要内容,我国法律在一些具体问题上的规定不够完善,削弱了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功能。如我国立法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采取了严格限制的态度,不利于农村的改革与发展,应扩大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范围;对房地产期权抵押的相关规定过于简单,还存在一些尚待明确的问题,容易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实行房产和地产分开登记属不合理制度,它给当事人造成诸多不便,有改革的必要;房地产抵押权在设立、登记和实行过程中可能遇到来自多方面的侵害,应考虑其法律救济问题。  相似文献   

13.
一人公司的发展态势与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明确承认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是世界各国普遍的立法趋势。一人公司具有便于管理、降低投资风险、鼓励创业等显著优势,但是也容易导致公司滥设,损害权利人利益等问题。规制一人公司需要运用公司法人资格否认理论,实行严格的登记、公示和必要的书面记载制度,实行最低资本金制度等。  相似文献   

14.
林海 《党课》2006,(2):64-67
新修订的《公司法》,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作为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一部基础性的商事法律,新《公司法》对公司制度作出了许多新规定,这不仅积极地反映和总结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公司迅猛发展的客观现实。也具有前瞻性地赋予公司规范运作机制和新的发展空间。新《公司法》在落实公司意思自治、股东意思自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效率以及保护投资者、债权人、企业职工权益等方面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公司法修改中一人公司法律问题探析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公司法修改草案中确立了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对一人公司的探讨不应停留在其合法性上,而应分析其独特的法律性质。针对现行一人公司立法不利于公司制度完善的现状,建议公司法的修改应与其他法律相协调,通过评析草案规定,以期构建对一人公司的合理的法律规制体系。  相似文献   

16.
政策吹风     
《先锋队》2004,(3)
我省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支持民间资本:3万元可办公司允许民间投资50万元以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分步到位,限期两年补足。首期注入资本可放宽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10%,但最低不得少于3万元。也就是说,3万元就可以注册公司。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不少于3个,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之和5000万元以上的,均可申办企业集团。实施国民待遇政策,放宽市场准入。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限制的行业和领域外,都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其经营范围可根据企业申请,从大类核定。同时,对持有《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证…  相似文献   

17.
以强行法规定反对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已成为当今社会普遍接受的立法倾向,就我国公司法实践而言,增加股份回购请求权尤显紧迫。赋予反对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是在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做出影响股东重大利益的决定时,保护持反对意见的少数股东的一项法律制度。为制衡大股东的肆意专横,我国公司法极有必要引入该制度,就反对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做出明确规定。按照韩国学者的看法,股份回购请求权是指在股东大会上决议了对股东利益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的议案时,反对决议的股东可让公司收买自己所有的股份一、规定股份回购请求权的必要性的权利。股份回购…  相似文献   

18.
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我国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我党治国方略的一场深刻变革,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新的里程碑,对我国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依法治国的关键就是依法行政。什么是依法行政呢?依法行政,就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必须由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它的主要内涵包括:第一,在人民主权国家,由行政机关负责具体执行法律,并依照法律来管理国家;第二,政府的一切行政权力,均由国家法律明确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不得行使,也就是必须坚持职权法定原则和法律保留原则;第三,对于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  相似文献   

19.
国家体改委副主任洪虎在《公司法》实施3周年研讨会上说,《公司法》把企业改制成果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明确了国企改革的方向,实施3年来功不可没,但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如下一些问题:1.《公司法》应是一部打破所有制关系的法律,适用于中国境内所有依法设立的公司。但《公司法》专门有一节写到国有独资公司,而没有规范其他类型独资公司的条文,仍然保留了按所有制立法的特点。在独资公司前再加上“国有”二字,是不是不允许其他投资人设立独资公司呢?我国正在发展企业集团,很多子公司是母公  相似文献   

20.
姜晓萍 《唯实》2006,(10):55-57
立法提高某一行业的最低注册资本,并要求这一行业的既存企业必须完成增资,不符合《立法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基本要求,也不符合法律的理性。法律不溯及既往,对既存企业是否增资,应当依据《公司法》,尊重公司及其股东的意思自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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