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上诉不加刑原则是世界各国通用的原则,我国的上诉不加刑原则在立法及司法实践中存在其固有的缺陷,从而使上诉不加刑原则流于形式。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我国的上诉不加刑原则。 相似文献
2.
上诉不加刑原则现在已经发展成为世界各国刑事诉讼中普遍采用的一项重要原则。我国虽然也是采用了上诉不加刑原则,但是我国在司法实践中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适用存在着不同方面的认识和做法,致使上诉不加刑原则在司法实践应用中还是困难重重。 相似文献
3.
4.
5.
6.
7.
8.
9.
发回重审案件是否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上诉案件有维持原判、变更一审判决以及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三种处理结果。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上诉不加刑原则是仅仅适用于变更一审判决的案件,还是亦包括适用于发回重审的案件,这在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部门均有较大争议。本文从上诉不加刑原则的价值含意出发,结合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诉讼原则,论证对于发回重审案件,应当依据重审认定的案件事实,并在尊重控审关系的基础上,确定发回重审案件是否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 相似文献
10.
试论我国的上诉不加刑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我国刑事诉讼二审程序中的一项特殊原则,对激励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提起上诉,从而提高审判质量具有积极的一面。但在设计制度本身和司法实践中又存在缺陷,尚不够完善,本文试在如何完善我国的上诉不加刑原则方面提出一点建议。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事诉讼中,目前实行两审终审制,并且有条件地实行上诉不加刑原则。三十多年的司法实践表明,这种两审终审的上诉制度以及上诉不加刑原则,在理论和实践中均有不少问题值得探讨。本文拟就审级制度、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审理方式以及强化律师刑事辩护职能等问题,略抒己见,以求抛砖引玉,共同切磋。一、我国目前上诉制度的利弊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当事人可以按照法律 相似文献
12.
完善上诉不加刑原则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完善上诉不加刑原则的立法思考李文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37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该款内容表明了我国法律对上诉不加刑原则的确认。然而,由于法律对该项原则规定得过于简单笼统... 相似文献
13.
上诉不加刑原则的确立,保障了被告人的上诉权,也是我国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一项特殊原则,从而提高了刑事诉讼的审判质量。不过目前在现有的刑事诉讼法体系中,上诉不加刑原则却有许多的限制,这影响了被告人上诉的积极性,也对我国法制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产生了影响。 相似文献
14.
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我国刑事二审程序中的特殊原则,对保护被告人依法行使上诉权、促进检察机关和法院有效履行职责具有积极意义。但该原则在立法上存在缺陷,实践中可能导致对被告人的"曲线加刑"。故需要采取措施完善该原则,使其得到全面、真正的落实。 相似文献
15.
上诉不加刑是第二审程序的特殊原则,并为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我国刑事诉讼法也确立了这一原则,只有坚决捍卫上诉不加刑原则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上的地位与作用,才能真正发挥它在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应有的价值。当前由于在立法上尚存缺陷,该原则的贯彻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6.
上诉不加刑原则是刑事二审程序中的一项特殊原则,但是该原则过于原则、抽象,缺乏可操作性。虽然最高法院对该项原则的理解和适用做出了解释,但在学界和司法实践中对该问题的理解和做法还存有争议。本文试对上诉不加刑对发回重审和改变罪名的制约两个问题进行探讨,提出一点建议。 相似文献
17.
18.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了上诉不加刑的原则,即:“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自《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对这一原则的执行常出偏差,原因何在?这不能不使人对上诉不加刑原则本身进行一番反思。笔者认为,实行上诉不加刑原则,对于保障被告人充分行使上诉权固然有一定作用,但其弊端甚多,从“立法效益”上来讲,未免因小失大。实行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弊端表现在: 第一,按此原则的要求,不论一审量刑如何偏轻,二审法院都不得以量刑偏轻为由通过改判或发回重审来加重被告人刑罚。这显然有违于我国刑法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和刑诉法“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也有背于几十年来我国刑事诉讼中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力求不枉不纵的优良 相似文献
19.
上诉不加刑原则为我国法律所确认。但是,对什么是“加刑”,“加刑”具体应包括哪几个方面,理论和实践上存在不同的见解和做法。笔者认为,上诉不加刑原则中的“加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刑种改重。较轻刑种与较重刑种的区别在于:(1)适用条件不同。如主刑和附加刑。(2)执行方法不同。(3)待遇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 相似文献
20.
就被告人的上诉权而言,它不仅是辩护权的充分延续,也是进一步获得公平、公正审判的必备条件。上诉不加刑能够打消被告人的思想顾虑,鼓励其上诉,通过保障被告人的上诉权来达到案件防错纠错的目的,进而实现公平正义。仅有被告人一方上诉请求加重自己刑罚,违反了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应当予以驳回。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