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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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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琳 《前沿》2005,19(11):119-120
本文就我国的死刑限制问题从死刑政策的角度予以探讨研究,力求与国际社会接轨,真正贯彻执行“严格限制死刑”的刑事政策,以符合设置死刑的理性要求。  相似文献   

2.
1764年,贝卡里亚提出严格限制死刑适用与废止的主张后,引发了世界范围内死刑存废之争。本文在分析死刑废除论和死刑保留论的大基础上,论证死刑废止的正当性和必然性,并以生命权的角度从立法改革、司法限制、民意引导三个方面阐述逐步废除死刑的初步构想。  相似文献   

3.
死刑问题是一个古老但历来颇受世人关注的活题。原因在于,死刑关系一个人的生死。死刑制度在世界和我国的发展和现状如何?我国死刑适用存在的现实问题有那些?我国能不能废止死刑?如不能在短时间内完全废除死刑,我国将如何完善其自身法律,以适应文明社会的要求?  相似文献   

4.
自夏朝始有死刑。死刑是历代王朝盛衰的晴雨表。我国目前刑法对危害国家安全罪适用死刑占较大比重。死刑在一定历史时期曾起过积极作用,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时代的进步,死刑终究要消亡。  相似文献   

5.
限制死刑适用的重要酌定量刑情节之一是取得被害方谅解。考查这一酌定量刑情节的理论依据是刑法的谦抑性与恢复性司法理念。实现被害方谅解这一酌定量刑情节的法定化是限制死刑适用中应重点注意的问题。建立被害方谅解典型案例指导制度是限制死刑适用的重要路径。  相似文献   

6.
在刑事司法的层面上,缩小解释是限制死刑适用的一种重要途径。通过对相关犯罪的客观行为、犯罪对象以及加重情节的缩小解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压缩死刑适用的空间。但是,为限制死刑适用而进行的缩小解释,必须遵从一定的原则,以保证缩小解释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7.
徐文捷 《人民论坛》2010,(6):126-127
死刑不引渡原则是当代国际引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不同国家在人权观念以及死刑适用上的不同,其对死刑不引渡原则的适用也各有不同。我国应针对国情,对死刑不引渡原则采取部分拒绝的限制原则,既明确规定死刑不引渡的原则,但又不彻底关闭引渡之门。  相似文献   

8.
李英 《前沿》2009,(4):156-159
关于死刑问题的研究在我国刑法学界已有较为充分的讨论,本文拟从民意基础对死刑政策的影响来探讨死刑问题。民意曾经对国外废除死刑现状不屑一顾,但在面对引渡本国外逃罪犯问题时,却迎来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尴尬境地。原因之一就是因为我国仍保留死刑,外国拒绝将这些人引渡回我国受审。在死刑存废问题上,刑法学者应承担起引导民意的责任,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我国宪法尚未有关于生命权的明确规定,但第四次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条文。生命权乃一切人权之基石,因此,可以理解宪法隐含了对生命权的保护。梳理我国《宪法》、《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关于生命权及死刑的相关规定,需要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审视我国关于生命权与死刑的实践情况以发现不足。我国有必要继续采取强力措施限制死刑以促进死刑的慎用及实现公正审判权。  相似文献   

10.
曲晟 《求索》2012,(2):132-134
《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使我国的死刑制度在立法上出现了从扩张到消减的历史性转变,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其中对死刑制度的改革兼顾了总则和分则部分,表现出轻缓化的趋势。但是笔者注意到,本次修正案中消减死刑的规定,对实践中死刑的实际控制作用并不明显,反而是对死缓执行制度的修订所体现出的重刑倾向,对司法的影响更大。笔者认为,限制死刑并不能仅依赖于对生刑的加重,要从多层面入手,包括:引导民意,实现社会公众死刑观念的转变;进一步减少死刑罪名;寻找死刑替代方式;严格贯彻少用、慎用死刑的政策,从司法上减少死刑的适用。  相似文献   

11.
我国短时期内是不可能废除死刑的,讨论死刑的限制适用更具有现实意义。可以在立法上通过限制死刑适用的主体、提高适用标准、精简死刑罪名和增设死刑赦免制度等方式来从根本上限制死刑;在司法上采取充分运用死缓制度、完善死刑规定的司法解释和公布死刑统计数据来限制死刑的适用。  相似文献   

12.
我国的重刑体系制度安排凸显了重刑体系的不合理性,使群众误认为我国惩治重刑犯过于宽缓,不利于限制死刑的适用目的的实现。这一问题的解决,关键在于提高我国有期徒刑的上限。相比国际上对有期徒刑期限的立法规定,我国的重刑体系确实有待改进。  相似文献   

13.
自贝卡利亚以来,死刑存废之争从来没有停止过,在中国刑法学界也一直是一个热点问题。对死刑是存是废,国内外尚未达成一致意见。从中国的实际国情出发,综合比较中西历史、文化等因素的差异,从理论、现实、价值三个方面来看,中国不仅不应当在当下废除死刑,而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不应废除死刑。  相似文献   

14.
论死刑复核的履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凡判处死刑的案件,一律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但是,后来的补充立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决定,已将绝大部分死刑案件的复核权下放给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使.这是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制度中的一个突出的问题.文章回顾了唐朝的“五复奏” 和重温了毛泽东同志关于“慎杀”的论述,分析了死刑复核权下放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三个方案:一是把死刑复核权重新收回最高人民法院集中统一行使;二是将死刑复核权收回最高人民法院,可由最高人民法院派出巡回复核庭专门履行死刑复核程序;三是如果修改立法时,觉得以上两个方案暂时还难以办到,继续允许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代行死刑复核权,但必须规定复核程序,加强必要的监督和制约.  相似文献   

15.
陈永峰 《前沿》2012,(3):84-86
近年来,与国家对经济犯罪打击力度不断加大、适用死刑越来越频繁相对应的是经济犯罪的日益猖獗,这个事实说明在经济犯罪中严刑峻法并不能有效地防止经济犯罪的发生,反而出现了经济犯罪一旦被查处就是大案要案的局面。这就需要我们换一个角度去考虑问题,找到控制经济犯罪的有效途径。基于经济犯罪的经济性极强的特点,法经济学的理论能更好地解释对经济犯罪中死刑适用控制的依据和进行改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死刑是人类应用最久的刑罚,具有极端的威慑作用,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标。死刑不能铲除产生犯罪的社会根源,也不可能遏制犯罪的产生。死刑具有非人道性和不可挽回性,有碍于寻求遏制犯罪的有效手段和预防犯罪的合理体制。死刑的存废建立在一定的社会基础上。在我国废除死刑是一个长远目标,逐步限制死刑的适用,进而在适当时机废除死刑,是比较合适的途径。  相似文献   

17.
《刑法修正案(八)》与《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我国68个死刑罪名中的22个死刑罪名,占原有死刑罪名的32.3%。废除死刑是文明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也是死刑制度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我国死刑的存废问题的讨论,离不开对我国死刑制度的历史沿革、死刑制度的立法现状、死刑制度在适用中的问题以及死刑制度的完善等四个方面的研究。死刑废除的进程不能冒进,现阶段我国死刑有其存在的合理依据,并且还有不可忽视的强大的民意基础。  相似文献   

18.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权对于人的价值已经为各国人民所认识。作为人类不可让与的生命权,理应得到应有的重视,但死刑的存在是对生命权的剥夺,似乎与人权保障相矛盾、相冲突。从死刑存废与人权保障的关系看,死刑无论是存是废,都是在保障人权。  相似文献   

19.
学界对保留死刑的批评声音一直不停,但这似乎对死刑有失公允,因为死刑只是调控社会秩序的一个必要手段,并不关涉文明和人权的评价。对死刑残暴和血腥的诟病其实应归因于死刑执行方式,因而不应将死刑和死刑执行方式混为一谈。当然,保留死刑并非意味适用的扩大和恣意,而是为了满足民众对安全和正义的渴望和信心,因而遵循一定原则走限制和慎用死刑之路是中国的现实之需。  相似文献   

20.
刘世强 《求索》2010,(9):165-166,68
因为死刑关涉至高无上的生命权,为死刑审判设置有别于普通案件的特殊程序便具备了正当化根据。死刑一审应当构建特殊的审判组织,适用特殊的评议标准、特殊的量刑程序和特殊的证明标准,以保障死刑审判质量和控制死刑适用数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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