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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填海属于物权行为,填海造地的法律性质是民法物权法上的添附,填海造地所生之地是国家所有。非法填海造地应当受到处罚,但必须考虑技术上的可行性问题。从我国首例海洋行政诉讼案来看,国家对填海造地的管理乃至整个海洋行政管理需要汲取教训、接受建议来改善。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当前土地的稀缺、地价的飙升、耕地保护红线的背景下,向大海要地成为时尚.民间资本填海造地与政府填海造地有根本的不同,其产生的法律问题较多,其中最大的问题是“海变地”过程中的权证转化问题.既然有法律允许甚至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填海造地,就应当保障其权益,考虑其创造的增值价值,并在专门的填海造地法律中有所体现.  相似文献   

3.
既要实现物尽其用又要保护环境是当代物权法的重要使命.海域使用权作为一种准用益物权,其出让制度的设立一方面是为了充分发挥海域作为民法上的物的效用,另一方面还承担着强化对海域使用的管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任务.目前填海造地海域使用权出让制度离这一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建议从调整海域使用金计算办法、加快海域使用权出让市场化、科学细化海洋功能区分类体系以及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填海造地环境影响评价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4.
我国目前关于国防知识产权归属和分享的法律体系规定不明确,我们要始终贯穿利益平衡原则平衡国家、科研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寻找国防知识产权归属和权利分享的最佳平衡点,优化国防知识产权资源配置,增强我国国防科技实力。  相似文献   

5.
弱势群体的成因错综复杂,而制度性原因是弱势群体形成的首要原因。制度的安排与变迁、权利分配制度的缺陷、权利救济制度的缺失是导致弱势群体形成和进一步被弱势化的根源所在。  相似文献   

6.
利益先于权利而存在,是权利的建构基础和本质内容。利益具有主客观统一性,除法律赋予权利之力外,权利的构成要素均来自利益。权利中的自由意思实际上是利益主观性的反映;利益的主观性能够更准确地说明权利的主观内容。权利客体与利益的客观性相联系;利益的客观性能够更灵活地描述权利指向的对象。权利的本质是法律对利益的限定。根据法律对利益保护的确定性程度,权利可以分为有名权利、框架权利和无名权利。所谓权利之外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实际上是无名权利或生成中的权利。  相似文献   

7.
论公共管理中的利益平衡——公共政策角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利益平衡是公共政策的重要职能。本文分析了公共政策平衡利益的四种类型,指出了公共政策在平衡利益过程中存在的五个方面问题。为了充分发挥公共政策在平衡利益中的作用,应该注意六点;提高政策执行者的素质,准确执行政策;科学的制定补偿性的政策,对利益受损者进行必要的补偿;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时,政府要有一定的超脱性;民主决策,提高政策质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避免吃力不讨好的政策;合理兼顾各方面利益,保证大多数人特别是弱势群体长远利益不受损害。  相似文献   

8.
担保物权的物权属性解读——与孟勤国教授商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判断担保物权属不属于物权,关键在于考察担保物权人能否对物进行直接支配。从国外担保物权制度的发展动向和我国现实经济生活的需要来看,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支配范围、支配能力有逐渐扩张的趋势,特定情况下会对抵押物的实体进行全面的、事实上的控制和支配。就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价值的法律上的支配而言,在抵押权实现之前,即使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抵押权人仍然没有丧失对抵押物价值的直接支配,而在抵押权的实现过程中,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价值的直接支配性表现得更为明显。担保物权具备了物权的核心法律特征,将其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并无不妥之处。  相似文献   

9.
对于物权公示究竟是物权权利的公示还是物权变动行为的公示这一问题的妥善解决,将有助于确定物权公示制度的内容和范围,界定物权公示制度的概念,确定物权公示制度在物权法中的地位、物权公示是否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以及物权公示的效力。一个完善的物权法体系至少应具备基本的原则、全面的制度及应变的机能。  相似文献   

10.
合法性的转型源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分化和张力。除了利益满足之外,权力约束和权利实现成为新的合法性要求。只有建成强社会和强国家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才能使国家得到更为强烈的认可,才能得到稳固的合法性。只有维护私有财产,尊重公民的利益,有效约束权力,建立法治国家,社会实现了自组织基础之上的"善治",才能实现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1.
数千年来,中国农村的土地问题一直都是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关键所在。随着近几年中央陆续出台的几个“一号文件”,“三农问题”特别是农村土地问题成为了国家农业经济改革的重中之重。为加快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完善,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将改革目光投向了农村土地流转的改革上,并且2014年发布的“一号文件”,强调农业改革、发展现代农业以及继续将农业视为经济根本的重要性。同时,首次提出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三权分离”这一概念。本文主要通过理论上的分析,结合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展现状,对“三权分离”实施的可行性进行解读和探究。  相似文献   

12.
我国宪法规定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而税法规定房产税的缴纳主体为产权所有人。实践中对个人征收住宅房产税时,应考虑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价值予以扣除。考察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经验,我国房产税试点中有两种征税模式可供选择:一是将住宅的土地使用税合并至房地产税中一并征收;二是在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中扣减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价值,同时对个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征收土地使用税。  相似文献   

13.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新探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应全面准确地解读 :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就是赋予土地承包经营人独立的处分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不是保留承包权只流转经营权 ,而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值得进一步探讨 ,土地所有人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地位和作用应得到肯定。  相似文献   

14.
我国《物权法》从整体上来看是一部成功的立法,但也有一些值得推敲的问题.《物权法》关于担保物权的种类,仍然沿袭了《担保法》的规定只规定了三种具体的担保物权,所规定的担保物权类型明显偏少.《物权法》在抵押权、质权的设立上原则的规定欠缺逻辑上的自恰性,而且容易导致体系冲突,影响法律适用上的安定性.另外,在抵押人与出质人处分抵押物和抵押权顺位的规定上,也都存在缺陷.  相似文献   

15.
宅基地使用权有偿设立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宅基地使用权设立本是一种民事行为,其设立采取有偿还是无偿方式本是权利人的自由。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宅基地使用权制度采取了申请——审批的行政许可设立方式,并一直无偿使用,导致宅基地使用权设立行为被异化,既限制了集体和农民的土地权利,又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在我国市场化、城市化进程加速的推动下,宅基地利用必须符合效率原则和城乡平等原则,应恢复宅基地使用权设立行为的私法性质,逐步推行宅基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实现宅基地的市场化配置,从而保护农村土地资源以及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土地权益。  相似文献   

16.
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为物权有利于保护包括广大农民在内的权利人权益。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物权法草案》中的立法,需要科学设计《物权法草案》土地承包经营权章节体例,强制施行当事人登记制度,确立包括抵押、继承在内的多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消除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限制,列明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及其消灭情形。  相似文献   

17.
自德国民法典颁布以来,许多国家的民事立法都接受了物权与债权的区分理论,我国的传统民事立法和理论研究也一直是该区分理论的赞成者。可是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进步,出现了物权与债权区分的相对性问题,因此一些学者主张在我国民法典的制定中拒绝接受物权与债权的区分理论。从物权与债权区分理论的发展出发,结合我国民事立法的传统与实际,我国的民法典应该采纳二元区分体系。  相似文献   

18.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涵义的理解存在分歧。宅基地使用权的涵义,包括主体、客体、内容以及法律性质等方面的要素。宅基地使用权的涵义界定为: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及部分城镇居民,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对分配或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得来的农村宅基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有限制地处分的用益物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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