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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08,(23)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70号)和《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批复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函》(国农改[2008]7号)等文件精神,经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同意,省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至2009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现将《福建省人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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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07,(7):30-33
皖办发[2007]7号各市、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各大学:为认真做好全省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经省委、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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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政报》2013,(12):31-35
晋政办发[2013]6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3年6月8日山西省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的意见》(国农改[2009]21号)、《关于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1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12]3号)精神,2013年要全面完成全省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工作。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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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8,(14)
桂政办发[2008]4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70号)、《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做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08]3号)和全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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