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法院调解与法院附设调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大陆地区的法院调解与国外及其他地区的法院附设调解是两种形似神异的纠纷解决机制。基于传统法律理念及司法体制的大陆地区的法院调解制度存在诸多缺陷与弊端,已不能很好地履行新形势下"大调解"格局中的职责,为此,应本着科学精神与理性态度,借鉴和吸收美国、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这些实行非诉式法院附设调解制的典型代表的有益做法,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法院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2.
当下,调解在我国法院大行其道,甚至某些地方大搞调解运动。本文基于文明秩序的视角,对调解制度的产生根源和效用以及当今社会调解运作的方式进行反思。在道德文明秩序中,以调解为核心的社会纠纷解决机制,有其普遍性适用的文化肌理。在法律文明秩序下,规则中心主义的制度安排压缩了调解机制的存在空间,调解的有效性也受到诸多条件的制约。法院调解的运动化会导致消极强制的效果,削弱民众对法律的信仰。  相似文献   

3.
This article seeks to understand how reported mediation rates in Chinese courts are produced and what they actually signify. It analyzes data obtained through prolonged fieldwork at a court in central China. The article finds that the court has directly responded to central level mediation incentives by enhancing its overall mediation rate. It has done so strategically by seeking the highest increase using the fullest discretion in the mediation incentive structure and seeking to optimize the highest rate at the lowest cost and risk to the court. This has undermined the objectives of the central level incentives toward mediation, while also drawing the courts' scarce resources away toward unnecessary mediation practices, in part far removed from the courtroom. The article concludes by drawing out broader theoretical conclusions about how information asymmetries, discretion, and goal displacement play out in hierarchical control structures of authoritarian courts.  相似文献   

4.
法院调解在我国纠纷解决机制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是,调解并不意味着抛弃事实和稀泥。只有注重证据在调解中的运用,建构相应的证据规则,才能真正实现调解的自由与自愿,才能充分发挥调解促进纷争的柔性解决以及实现社会稳定方面的独特功能。  相似文献   

5.
柴秋瑾 《证据科学》2009,17(6):677-679,699
法院调解在我国纠纷解决机制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是,调解并不意味着抛弃事实“和稀泥”。只有注重证据在调解中的运用,建构相应的证据规则,才能真正实现调解的自由与自愿,才能充分发挥调解促进纷争的柔性解决以及实现社会稳定方面的独特功能。  相似文献   

6.
调解的比较优势与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调解、仲裁与诉讼,是现代各国解决民事纠纷普遍采用的方式,每一种方式都有自己的鲜明特色和比较优势,正是比较优势的存在是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适合于自己的方式,与判决相比,调解具有自愿性,和解性,协商性,开放性,灵活性,保密性等八个方面的比较优势,我国现行调审合一的诉讼体制妨碍了法院调解发挥其比较优势,应当改革我国法院调解制度,实行诉讼内调审分离。  相似文献   

7.
法院调解改革进程表明,调解依然应当是我国法院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方式。针对我国传统法院调解中“调审合一”、“调解与审判功能混淆”的弊端,理论和实务界提出了“调审分离”的改革方案。民事审前调解就是实现调解程序和审判程序分离,将调解程序前置到立案后开庭审理之前,由法院设置的专门调解机构和调解人员主持进行的调解。独立的审前调解程序具有不同于审判程序的调解原则、程序构制等内容。  相似文献   

8.
张辉  张德峰 《时代法学》2005,3(3):38-44
法院调解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讨价还价过程可以被模型化为一个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运用博弈理论分别考察在调审分离与调审合一两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的和解情况,可以得出调审分离更有利于提高调解的成功率的结论.此外,要提高和解的成功率,不但相关事实的查明是必要的,而且法院也不应该按同一个标准收费.  相似文献   

9.
10.
法院调解的“复兴”与未来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法院调解制度重新获得重视,有再度兴盛之势。法院调解制度是适应国家治理社会需要的产物。国家社会治理战略的调整必然影响法院调解制度的发展。转型时期社会自我解纷能力低下和社会纠纷的特殊性,决定了法院调解制度将继续发挥社会整合与治理功能。而对法院调解的实证分析表明,该制度的"审判权本位"是影响其功能发挥的重要因素。提高法院调解的制度化程度,构建诉权对审判权的制约机制,是法院调解发展的未来走向。  相似文献   

11.
法院调解优先的冷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喜莲 《法律科学》2010,28(2):12-20
近年来,法院调解作为维护和谐社会的一项司法政策被强化,并被推至优先地位。但是,强化调解可能形成义务人无需充分履行义务的期待,导致久调不决的现象发生,降低了诉讼效率;强化调解所营造的使权利人让步的"囚徒困境"会折损诉讼公正,会使人们的法律虚无主义意识蔓延。与此同时,调解优先使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也陷入困境,即法院调解优先与民事诉讼以审判为中心的程序构造相背离,使法官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无所适从;而且加剧法院调解能力下降与追求高调解率之间的矛盾,并使"强制调解"再次成为司法垢病。为使调解回归应有状态,我们必须尊重调解和审判的特点,消除二者非此即彼的对立状态,寻求二者共同发展的契机。唯有如此,才能完善民事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发挥调解和审判的优势。  相似文献   

12.
"大调解"纠纷解决机制在基层实际运行状况如何,法院参与构建大调解机制是否存在必要性,从实然和应然的角度对法院在"大调解"中的地位进行分析,法院的角色定位为"参与者"可能比较合适,在"大调解"机制的运行中承担指导服务和保障作用。  相似文献   

13.
14.
试论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万鹏  刘芳  喻玫 《河北法学》2006,24(1):114-117
现代社会为其成员提供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以此来满足社会成员的多层次的法律需求和多元化的价值追求.但是,建立机制本身只是手段,制度的完善和政策、法律的疏导来实现机制的顺畅运作并最终实现纠纷的合理分流和有效解决才是建立起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最终目的.任何一项制度都是在改革中不断完善和发展的,法院调解制度也是如此.因此,我们现在要做的是不要盲目的摒弃,而是要深入地研究,努力使我们的优良传统发扬光大.  相似文献   

15.
法院调解制度基本理念的变迁及启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法院调解是用和谐的方式来解决社会的矛盾冲突,与运用刚性的审判的方式解决纠纷与矛盾相比较,法院调解是经历了诉讼时代后社会的一种进步,同时也是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的表现.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其基本理念也呈现出相应的变化.法院调解理念是法院调解制度的灵魂,并直接反应在具体的制度中,影响法院调解的实施方向.  相似文献   

16.
17.
当今社会,社会矛盾呈现出复杂化、多样化的特点,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作为一种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应用的新型纠纷解决机制,不仅有效地缓解了司法机关的诉讼压力,也促进了各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合理构建及有效运行。而调解作为现代ADR的主要形式,它的广泛应用,尤其是美国法院附设ADR调解的成功应用经验,对我国调解制度特别是法院调解的改革具有深远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8.
杜丹 《政法学刊》2006,23(5):46-50
在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下,诉讼调解是一种理性活动,法院在调解程序的选择和适用上不可避免地会追逐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法院的自利行为与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调解制度的根本目标之间常常会发生悖离。因此,我国调解制度必须控制法院的利益驱动,规范法院的调解行为,强化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和程序决定权。  相似文献   

19.
从国际诉讼和解动向看我国法院调解改革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当前国际民事诉讼和解制度的发展趋势是不断加强法官的职权作用。我国现有的法院调解制度本质而言与诉讼和解是一致的。以诉讼和解代替法院调解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尚需认真研究。法院调解的改革方向应是改进和完善.而不是取消。  相似文献   

20.
调解是中国社会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近十几年来,法院调解在中国重新得到重视,在案件解决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法官经常运用预判术、隔离摸底术、“借力术”等调解技术。法官在其法律观、司法观、当事人观等观念支配下形成了独特的调解观。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