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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合作医疗和社会养老保障等三种保障项目。相对于合作医疗和社会养老保障,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范围十分有限。为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尽快建立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合理确定保障的对象和保障的标准,完善资金筹措机制,以及与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制度相配套的政策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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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从2007年1月起,全省农村低保标准提高为家庭年人均收入1200元。福建省政府发出《关于做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低保标准,但不得低于省定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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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报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稳定协调发展以及尽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报告分析了辽宁省这项制度目前发展的现状、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认为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应该着重在保障标准、资金来源、保障手段和配套政策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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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已经下发执行,这是国家关于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第一个政策性文件,为广大农民在生活遇到困难时能够得到政府及时救助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标志着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始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健康发展轨道。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审时度势,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需要,在近年来已出台一系列着力解决民生问题、支农惠农的政策措施基础上做出的一项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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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7年以来,国务院及各级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初步在全国 范围内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重点保障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等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作为社会救助的方式之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我国农村扶贫计划目标的完成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针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特征和重要作用,本文对这一制度建立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并提出了发展制度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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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湖南省各级民政部门通过一个阶段的试点摸索后,逐步开展了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工作。特别是2006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对农村低保工作高度重视,财政部门给予大力支持,省政府于11月1日出台了《关于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湘政发[2006]28号),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对推动全省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起到重要作用。截止2006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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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对衣村低保资金负担原则作出了重大调整,强调农村低保资金要按照“分级负担、多方筹措”的原则,由市、县、乡列入财政预算,市级财政对财政比较困难的县市区和重点库区所在地给予20%的补助,有条件的村应为农村低保对象提供一定的服务和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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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6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会议,对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出部署。2007年7月11日,《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正式颁布,这是国家关于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第一个政策性文件,它标志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始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健康发展轨道。一个为全体农民的基本生活"兜底"的"低保新政",犹如温暖的阳光照耀到贫困农民身上,为广大农村贫困人群拉起了最低生活保障的"安全网"。日前,民政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李立国接受了中国政府网的专访,就农村低保工作的有关政策进行了解读。本刊特摘编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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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既有必要性,也有其可行性。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既要准确界定保障对象、保障标准,又要切实完善资金的筹措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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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闽政[2004]3号),决定从2004年1月起在全省全面建立并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要求在2004年底前将低于保障线的农村贫困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基本实现应保尽保。通知明确,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低保标准的福建省农村居民,均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纳入保障范围。农村五保对象按照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全额享受低保待遇,其他低保对象按照其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部分,予以差额补助。各地坚持政府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合理确定保障标准。现阶段全省农村低保标准按照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1000元确定(即每人每月83元)。各地可结合实际确定本地低保标准,但不得低于省里确定的标准。各级财政要按实列足低保资金预算,按照批准后的资金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农村低保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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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2,(2):22-2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8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尽快将符合条件的城市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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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虽然在甘肃全省范围内已经建立,但在农村低保运行过程中还存着低保覆盖面窄、补偿标准低、救助资金少、规范化程度不高等问题。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必须坚持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方向,按照保障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强监督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维护农村贫困居民基本生存权,实现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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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08,(7):34-39
各市、县(区)民政局、财政局:为做好今年的农村低保工作,省民政厅、财政厅对《安徽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作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印发各地,请遵照执行。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皖政[2008]3号),2008年,在现有农村低保制度的基础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