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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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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留所服刑犯的教育改造是公安机关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但受职能定位和法律性质不明、缺乏监管设施和专业警力不足等不利条件所限,看守所至今无法形成统一规范的监管标准和管理模式。调整监区布局,重组监区警力,建立一个全市留所服刑犯集中改造的场所,是现阶段提高看守所监管效能的一套行之有效的措施。  相似文献   

2.
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的主要职能是对看守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其监督分为两个层面,合法性监督和保障性监督,后者应以前者为前提,二者结合以落实法律监督职能,全面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2009年注定是触动中国法治进程的一年,从年初的“躲猫猫”开始.“摔跤死”、“做梦死”等一系列看守所在押人员的“非正常死亡”事件引发了整个社会的广泛关注。现阶段最大的困境就是看守所管理体制不合理,看守所隶属于公安机关,是羁押机关,同时承担侦查与羁押的职能,使得在押犯罪嫌疑人处在更为贫弱的地位上,这是导致侵犯在押人员权益的事件反复发生的重要原因。为完善看守所管理制度,看守所应当从公安机关中剥离,交由司法行政机关来管理,确立其中立地位;强化检察监督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  相似文献   

4.
2012年3月14日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人们关注的看守所问题予以回应,条文中十次出现"看守所"。从新《刑事诉讼法》规定来看,看守所应当视为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其所展示的看守所的诉讼职能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未决羁押的执行职能,二是部分刑罚的执行职能。现行看守所事实上隶属于同级公安机关,应当重置看守所管理体制,保证看守所中立。  相似文献   

5.
看守所是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重点基层,其监管工作是公安工作的基础工作。分析在押人员的心理特征,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改造,不仅是配合保障审讯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需要,也为保障看守所安全羁押看管工作所必需;同时也是看守所监管人员的重要基本功。在押人员心理特征的影响因素有犯罪的法律事实,监管的人文环境和物质环境以及其本身的个性特点。在押人员的心理特征主要有挫折因素导致的认知失调,幻想侥幸心理,自相矛盾心理,趋利避害心理。  相似文献   

6.
“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所规定的看守所工作方针。自《条例》1990年3月17日发布施行以来,该方针在指导看守所依法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以及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看守所监管短刑犯人数的增多和执行刑罚职能的扩大,该方针日益暴露其存在的不足,显得不够全面和完善。为此,笔者认为现行看守所工作方针应当补充修改为“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改造相结合”。一、完…  相似文献   

7.
新《刑事诉讼法》的颁布实施,使看守所的职能发生了一些变化。看守所应当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完善监管制度,从而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8.
为准确把握看守所监管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笔者借用现代企业管理理论中SWOT(内部优势、内部劣势、外部机遇、外部威胁)战略分析方法,对驻所检察室内外部条件进行系统分析。以昆明市为例,在昆明市选取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安宁市看守所、禄劝县看守所等三个具有代表性的看守所进行调研。其中,调研主要围绕看守所监管活动现状、驻所检察人员工作现状、驻所检察工作机制以及提出改进措施的可行性等四个方面进行调查摸底,主要侧重于看守所及派驻看守所检察室的内外部影响因素以及对制度建设的一些具体想法等。  相似文献   

9.
监区作为我国监狱的基层单位,直接担负着惩罚和改造罪犯的重要任务,监区功能的发挥,直接影响着监狱职能的实现。重视监区工作,促进监区管理的规范化,对于夯实监狱的基础工作,完成监狱的既定工作目标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0.
看守所是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重要信息源,研究其开发、收集、管理和运用,不仅可充分发挥其在打击犯罪中的作用,而且是节省警力和财力、减少牺牲、提高工作效力的重要途径。目前,对看守所犯罪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传递和共享等问题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相似文献   

11.
在押人员的在押风险研究是当前风险管理理论在监所管理中的具体应用,其为看守所处理相关现象提供了理论指导。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在押风险已经成为看守所管理的重要组成内容。导致看守所在押人员在押风险的诱因主要包括侦查人员方面、看守所方面、刑讯逼供和犯罪嫌疑人畏罪心理等。看守所在押人员在押风险只能控制而不可能防范甚至消灭。具体而言,控制看守所在押人员在押风险包括了疏通诉求表达通道,侦查人员规范侦查行为,提高收集证据的水平,看守所转变监管理念,提高监管水平等。  相似文献   

12.
县(市)级公安机关警力的科学配置是公安机关能力建设的基础性环节。县(市)级公安机关的警力的配置与其职能定位、机构设置、警务工作岗位分类、警务运行模式、警务工作量、警务保障、教育训练等因素密切相关。科学配置县(市)级公安机关警力的基本策略是“五优化一提升”:调整警务职能,优化警务机构;改革运行模式,优化勤务机制;改革管理模式,优化激励机制;改变警务战略,优化警务信息;改变警务装备,优化警务科技;创新教育训练机制,提升警察素质。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公安看守所监管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屡有发生,既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也破坏了看守所的正常管理秩序。诱发看守所职务犯罪的原因很多,既有体制层面的漏洞,也有工作机制层面的弊端及监管民警自身的问题。分析诱发看守所职务犯罪的成因,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控对策,以期实现看守所职务犯罪的制度性约束和有效防控。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的公安监管工作实践中,安全是看守所工作的永恒主题;从理论层面看,安全表征一种稳定的境况或状态。看守所安全工作非为某一项或某几项具体的工作,但其安全状态的实现有赖于大量具体工作的有效完成。因此,厘清看守所安全工作的内容,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做好看守所执法和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刑事诉讼活动服务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15.
实行微机、监控联网是新形势下驻所检察工作的需要 ,驻所检察室微机、监控联网 ,使看守所监管活动能全部置于检察机关监督之下 ,这不仅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而且维护了监管干警的形象 ,并促进监管人员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相似文献   

16.
试论看守所被监管人员人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人道化是现代社会各国监所管理改革和发展的共同价值取向,被监管人员享有的人权是体现现代社会文明和法治状况的一项基本标志,我国看守所被监管人员享有的人权内容直接反映我国的法治进程和社会文明程度。近些年来,我国看守所对被监管人员的人权保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目前来看,在实践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和认识误区需要关注。  相似文献   

17.
根据公安部《关于全面推开看守所对社会开放工作的通知》精神,看守所对社会开放工作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对社会开放是看守所在新形势下面临的一项新任务。利用对社会开放契机,看守所应当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工作透明度,树立良好形象,最大限度地争取社会对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相似文献   

18.
监管动态信息网络建设是看守所勤务模式改革的核心。本市看守所信息化工作从2001年起步至今,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试点起步阶段、全面建设阶段、数据采集阶段、系统验收阶段、强化应用阶段。看守所岗位工作的动态信息录入信息系统,构成动态信息网络,经共享、处理、研判,形成工作决策,调整勤务措施,从而实现主导勤务。动态信息主导勤务的实现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基础是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前提是根据看守所管理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提出建立动态信息网络实现动态信息主导勤务的业务需求。  相似文献   

19.
看守所是实行专政职能,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是国这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看守所内加强政治攻势,对深挖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看守所在押人员不供认犯罪,除了逃避打击心理、办案人员素质差、同案犯在逃、缺乏证据等原因外,还由于: 一、监管工作存在不足。一是监管工作意识偏差,监管部门和监管民警片面强调对在押人员的监、看、守,而对看守所还担负着打击犯罪和教育转化的职责重视不够,与办案单位协作配合差,对不认罪的在押人员法律政策宣传、教育感化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没有开辟打击犯罪“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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