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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应尼泊尔中国经贸协会和孟加拉国中国人民友好协会邀请,冯佐库副会长率对外友协代表团于4月3日至10日对两国进行了友好访问。访问期间,代表团与尼、孟两国政治、经贸和民间友好人士广泛接触。尼泊尔信息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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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66,(5)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泊尔国王陛下政府,为进一步发展两国友好睦邻关系,重申以五项原则,即:一、互相尊重彼此领土的完整和主权,二、互不侵犯,三、互不借任何经济、政治或意识形态性质的理由干涉內政,四、平等互利,五、和平共处,为指导两国关系的基本原则,并在此基础上发展两国人民,特别是中国西藏自治区人民与尼泊尔人民之间的传统友好关系;一致同意在一九五六年九月二十日双方政府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泊尔王国保持友好关系以及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尼泊尔之间的通商和交通的协定"的基础上,缔结本协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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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6,(37)
尼泊尔王国首相坦卡·普拉萨德·阿查里雅阁下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周恩来总理的邀请,于1956年9月25日到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友好访问。阿查里雅首相阁下在北京停留期间,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周恩来总理举行了会谈,中国方面参加会谈的,有副总理乌兰夫和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尼泊尔王国方面参加会谈的,有尼泊尔外交部外事秘书纳腊普腊塔苦·塔帕。总理和首相回顾了中国和尼泊尔之间自古以来存在的传统友谊和密切联系,对中尼两国自建立外交关系和确定以中印两国共同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潘查希拉)为指导两国关系的基本原则以来,进一步发展的友好睦邻关系表示欣慰。双方并且表示将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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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61,(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尼泊尔国王陛下,愿意保持和进一步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泊尔王国之间的和平和友谊,深信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泊尔王国之间的陆邻关系和友好合作符合于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并且有利于巩固亚洲和世界的和平;为此目的,决定根据两国共同确认的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缔结本条约,并且各派全权代表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派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尼泊尔国王陛下特派首相毕什韦什瓦·普拉萨德·柯伊拉腊。上述全权代表互相校阅全权证书,认为妥善后,议定下列各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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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65,(6)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陈毅元帅应尼泊尔大臣会议副主席兼外交大臣基·尼·比斯塔阁下的邀请,从一九六五年三月三十日到四月三日在尼泊尔进行了友好访问。陪同陈毅元帅访问的有外交部副部长韩念龙和第一亚洲司司长张彤和其他官员。二、中国副总理在访问期间,参观了加德满都河谷地区的名胜古迹,中尼两国经济合作的建设项目和加德满都一科达里公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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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6,(35)
加德滿都尼泊尔國王馬亭德拉陛下: 值此中尼协定簽訂之际,承致祝賀,我謹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人民,并且以我个人的名义向陛下、尼泊尔王國政府和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謝。祝中尼兩国人民的传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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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自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6,(35)
閣下: 中華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和尼泊尔王國政府代表团在商談兩国保持友好关系以及关于中國西藏地方和尼泊尔之間的通商和交通的协定的过程中,双方曾同意若干有关事项可以用换文方式來規定。依照这一諒解,双方政府同意如下各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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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普·夏尔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6,(35)
閣下: 我謹收到您1956年9月20日照会,內开: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团和尼泊尔王國政府代表团在商談兩国保持友好关系以及关于中國西藏地方和尼泊尔之間的通商和交通的协定的过程中,双方曾同意若干有关事項可以用換文方式來規定。依照这一諒解,双方政府同意如下各点: (一) 双方同意互設总領事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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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2年是中尼两国政府确定的"中国-尼泊尔友好交流年"。全国友协与尼泊尔世界文化网络协会于11月30日至12月6日,在尼泊尔共同举办"2012尼泊尔-中国友谊周"活动。此次活动是中尼友好交流年重要文化交流项目之一。全国友协组派由西藏、陕西、青海三地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和企业家组成的代表团一行18人赴尼泊尔参加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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