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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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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国际经济法的对象与定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际经济法(International Econojmc Law)是法学中新兴的边缘学科。 通常所讲的国际经济法的对象包含有两种不同的意义:一是国际经济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它的调整对象是什么?二是国际经济法作为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它的研究对象是什么?这两个问题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需要分别予以说明。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际经济关系。任何一个法律部门都调整着某种特定的社  相似文献   

2.
试论国际经济法的学科界定及其基本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广义国际经济法学说从对某一类社会关系进行共同调整的角度出发,将不同性质的法律规范杂揉成一个学科进行调整,其症结在于混淆了“法学分科”与“法律运用”这两个不同层面的法律问题,用法律运用的综合性替代了法学分科的严整性。本文将国际经济法重新界定为“调整经济管制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并从新的视角对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进行了梳理,以此佐证国际经济法的学科界定。  相似文献   

3.
王星 《法制与社会》2012,(33):81-82
二十余年来法学界一直在对经济法调整对象进行着研究,本文分别从三个时期阐述了学者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不同观点,并加以比较,从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的角度作了更现实的理解。  相似文献   

4.
法律部门与法学部门的非对应性往往被众多学者所忽略,致使在诠释某些法学概念时造成混乱,尤其在国际经济法这个新兴概念上,最终必然导致概念层面上的循环论证,实际问题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国际经济法"这个概念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法律部门意义上的国际经济法,二是法学学科意义上的国际经济法。只有在明确了这两层含义后,讨论国际经济法的概念才有意义。从法律部门的意义上讲,并不存在真正的国际经济法,即有关于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应归入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的范畴,不构成独立的部门法,;从法学学科的意义上讲,国际经济法学对国际经济关系有其独特视角和现实意义,应成为独立的法学学科,与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并行。  相似文献   

5.
由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的全国经济法理论学术讨论会于1983年12月2日至7日在北京举行。来自全国各地从事经济法、民法、行政法教学和科研的法学工作者共112人参加了会议。代表们就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的关系;经济法的主体;经济法的体系这四个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特别是对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代  相似文献   

6.
经济法的目的是保护社会利益,而社会利益无法"自我实现"的特点导致了经济法目的实现出现两个问题:一、法学的一般利益实现方式无法在经济法中得到清晰的体现。这使经济法基本理论难以与成熟法学理论契合;二、由社会利益特点决定,经济法在目的实现上需要第三方介入,使经济法在目的实现中出现实然与应然的矛盾。  相似文献   

7.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经济法基本理论研究的首要问题,是诸多理论争议的根源。自从法学界提出"经济法"这一命题以来,论争与质疑就一直伴随着经济法的整个发展历程,这些论争最为根本的分歧集中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上。基于现实社会的需要和民法等其他部门法在调整经济关系的局限性,通过经济法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法学说的发展的研究,总结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有四个方面:1.企业管理关系;2.市场管理关系;3.宏观调控关系;4.社会保障关系。  相似文献   

8.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是一个有争论的问题,各国经济法学界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定论。在我国,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是近几年才开始的,学术界已作了广泛的探索,目前已有十多种观点。这些观点大致可以归纳为:综合经济关系说、公有制经济关系说、计划经济关系说、纵横经济关系说、宏观和微观经济关系说等。这些学说从不同的角度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作了概括,在学理探讨上是有益的,但它们都局限于从公有制与私有制、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两种相对应的范畴出发进行研究,因而也就不能正确地揭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质的规定性。  相似文献   

9.
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对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存在着两个主要问题:一是经济法的外部独立性问题,即经济法是否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一是经济法的内部结构性问题,即经济法具体调整哪些对象。解答好上述两个问题,应该可以解决法学界对此问题的长期论争。  相似文献   

10.
一、关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大论争经济法的兴起,是本世纪各国立法体系和法学领域发生的最重要的事件之一。中国对于经济法的研究,至今大约10年时间。10年来,法学界围绕经济法基础理论问题开展了大论争。论争的中心问题是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因为它是经济法基础理论的首要问题,决定和影响着其他许多问题。关于经济法调整对象,国外学派纷呈;国内各种主张和观点也颇繁多。为便于说明问题  相似文献   

11.
<正> 关于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以及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的关系等问题,法学界几年来展开了热烈讨论。这是法学研究前进中的兴旺景象,是十分可喜的。农村经济关系不一定都由经济法来调整,民法和行政法等同样负有调整任务。本文不多涉及法律部门对农村经济关系的调整分工问题,而只是就农村经济关系中几个主要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一般考察,并对农村经济法规的基本原则、规范和形式等进行探讨,目的是希冀引起更多同志对研究农村经济法律问题的关注和兴趣。文中所说经济法规,是依照通常所谓广义的解释,泛指调整农村经济关系的法规,并非严格限制在经济法一个部门法的范围内。  相似文献   

12.
<正> 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是经济法理论研究中的一个核心的和必须认真解决的问题。一、争论仍然很大。有的同志认为,由于《民法通则》的颁布,经济法与民法的调整对象之争,就可以告一段落了。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据我所知,目前,我国法学界对经济法和民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仍然存在着很大的争论。首先,对这个问题要不要争论,就有不同的认识:有的同志认为,民法通则已经明确了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以此类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就只能是不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了。从而认为,没有必要再对经济法和民法的调整对象进行讨论,否则,就是与现行立  相似文献   

13.
于庆生 《行政与法》2004,(12):106-108
法律入世主要是经济法入世,我国传统经济法的理念在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和法律体系等诸多方面与WTO规则都存在着明显的不一致。树立符合WTO规则的经济法新观念,对我国经济法进行重新定位,是我国入世后有效履行WTO规则义务的先决性条件,是构建和完善我国经济法法律体系、法学学科的基础和前提。  相似文献   

14.
法律部门与法学部门的非对应性往往被众多学者所忽略,致使在诠释某些法学概念时造成混乱,尤其在国际经济法这个新兴概念上,最终必然导致概念层面上的循环论证,实际问题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国际经济法”这个概念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法律部门意义上的国际经济法,二是法学学科意义上的国际经济法。只有在明确了这两层含义后,讨论国际经济法的概念才有意义。从法律部门的意义上讲,并不存在真正的国际经济法,即有关于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应归入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的范畴,不构成独立的部门法,;从法学学科的意义上讲,国际经济法学对国际经济关系有其独特视角和现实意义,应成为独立的法学学科,与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并行。  相似文献   

15.
再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法、行政法、经济法从不同的方面调整经济关系。要明确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必须将这三个法律部门所调整的对象分别界定。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的。现在的问题是不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中确定哪部分由经济法调整,哪部分由行政法调整。本文试就此问题再探讨,以求教于同行。一、资本主义经济取得合法地位时起就出现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资产阶级推翻封建制度后,为了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一方面对资本主义经济采取自由放任政策;另一方面对阻碍资本主义经济的行为,用法律手段进行制裁。后一部分内容是资产阶级干预经济的行为。由…  相似文献   

16.
究竟什么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深入探讨这个问题,不仅对研究经济法是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至关重要,而且对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也有很大影响。笔者根据教学中的体会,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应当考虑以下一些因素: (一)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要与经济法调整对象、范围相一致。确定经济法基本原则的一个重要前提,是要明确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目前,在讨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时,有的游离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有的则把经济法的调整  相似文献   

17.
法理学与部门法学在基础知识领域的互通交融印证了经济法法理学命题的正当性和合法性。部门法哲理化思潮的涌现与经济法的时代转型为开展经济法法理学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建构经济法法理学体系,首先需要探寻经济法部门的存在基础。在具体的研究实践中,则需要以调整对象问题的探索为视点,着力从经济法的法律关系理论出发,以"主体—行为—责任"范式框架为基本路径,完成经济法的部门法理学建构。考察经济法之存在基础与经济法法理学命题之间的内在关联可以看出,未来的经济法法理学研究,正在由宏大叙事向微观论证转变,由追求体系独特性向探索哲理化之路靠拢。  相似文献   

18.
国际经济法有两层含义:一是法律部门上的意义,另一个就是法学学科上的意义。当知道了这两层含义的时候,讨论国际经济法才有了确定的意义。本文认为从法律部门上来讲,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国际经济法,它不能构成独立的部门法,只能算是经济法的分支;从法学学科的意义上讲,它可以成为独立的学科,是与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并列一起的。  相似文献   

19.
高等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一定社会所需的高级专门人才。法律的实践性决定了法学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应用型法学人才。当前,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日益融入全球经济的背景下,社会对解决经济领域法律问题和经济纠纷的应用型经济法律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新的要求。因此,我们有必要在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目标下从新的视角思考经济法教学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本文结合经济法和经济法学课程的特点、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笔者的经济法教学经验,从教学观念、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四个方面探讨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目标下经济法教学的改革。  相似文献   

20.
杨天宜 《法制与社会》2010,(34):144-144
国际经济法指的是调整国际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它是一个总称的概念。国际经济法调整的对象包括两个方面:国际法上的经济关系和国内法上涉外的经济关系。从这可以看出,这既有纵向的经济关系,又有横向的经济关系。总之,国际经济法是一门多门类和跨学科的独立的,综合的法律学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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