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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31 毫秒
1.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有权进行法律监督 ,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如发现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有法定抗诉情节的 ,检察机关可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检察机关在抗诉再审案件中既具有法律监督者的地位 ,也具有抗诉人的地位。  相似文献   

2.
一新颁布的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权提出抗诉。所谓抗诉,就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认为确有错误,依法提请重新审理。民事诉讼法的有关条文,明确了以下几个重要的程序问题:1.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判决、裁定的抗诉,须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而不能按上诉程序提  相似文献   

3.
《民事诉讼法》第185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主要证据不足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而当前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民事抗诉案件时对抗诉证据的审查认定上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已影响了抗诉案件质量和改判成功率。针对此种情况,文章明确提出了审查认定抗诉案件证据的具体内容和方法以及完善抗诉案件证据审查制度的相关措施。  相似文献   

4.
抗诉运作机制完善之法律思考李志平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抗诉权是其进行审判监督的重要方式。多年来,各级检察机关行使抗诉权纠正了一些确有错误的裁判,为确保公正审判,维护社会主义法制起到了良好作用。但由于我国立法对抗诉运行之...  相似文献   

5.
也谈人民检察院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监督作用韩国章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活动中的法律监督,仅限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即对行政诉讼活动的“事后监督”,但对行政诉讼活动的“事中监督”,却没有作出明确规定。这样就使整个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6.
综观民事诉讼法的立法进程,作为审判监督和执行两个重要程序制度交叉组合契合点的人民检察院抗诉与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同时中止原裁判执行之间,却始终并未建立起必要且合理的衔接规范,造成司法实践中操作争议和适用分歧。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可知,抗诉的效力是必然启动再审程序。而无论启动原因如何,只要最终人民法院决定再审,通常情况下,其自然的伴生效力即包括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可见,依抗诉的提出而中止执行不是否定或突破再审功能与制度,而正是贯彻和彰显再审制度的意义与价值。  相似文献   

7.
人民法院实行立审分离后,我国的审判监督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成为我国当前刑事审判工作中重要的一环。但从我国多年的实践来看,也存在着不少问题,特别是新(刑法)和新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对按新的审判形式开庭审理刑事再审案件的有关问题存在着不同的认识。本文就此类问题浅谈拙见。一、对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基本认识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人民法院发现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以及人民检察院按再审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决定予以重新审理的一种特殊程序。刑事审判监督程序作为一种再审程序,…  相似文献   

8.
在司法实践中,诉讼调解常会被当事人恶意利用,来实现个人的非法目的。同时,诉讼调解存在不自愿、不合法、违反程序、无法执行等问题,尤其是诉讼调解有时会侵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在现行制度框架下,由于案外人不能中请对诉讼调解案件进行再审,法院一般也不会依职权启动调解案件再审程序,因此,检察院对诉讼调解的监督十分必要。无论从诉讼调解的性质、缺陷还是审判监督的走向来看,强化人民检察院对诉讼调解的抗诉监督有充分的法理及现实依据。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调解的监督,应全面落实对诉讼调解的抗诉权,进一步细化抗诉事由,规范检察建议的运作,发挥其便捷、高效功能,强化检察建议对诉讼调解案件再审的引导作用。  相似文献   

9.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开展对民事案件的抗诉。人民检察院在监督的范围上,只规定了事后监督,即人民检察院对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有抗诉的权力,行使抗诉权利实际上是审查和认定证据的过程。为了提高抗诉案件质量,举证义务在民事抗诉案件审查过程中具有特别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0.
刑事抗诉权实际运行与理性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抗诉权是检察机关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责,确保司法公正最重要、最有效的途径.然而,由于立法规定粗糙,在实践中运行机制不畅,各种案外因素的困扰和影响,抗诉权实际运行效果并不理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弱化现象,需要予以完善,以强化审判监督,纠正错误裁判,维护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1.
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因此,人民检察院是实施民事诉讼行为的重要主体。如何增强人民检察院参加民事诉讼、进行民事诉讼行为的能力,是加强和完善民事审判法律监督的关键,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是,健全人民检察院的民事诉讼行为制度这一有关法律意识、立法完善、社会保障等因素的法制综合工程。 一、从普遍法律意识(即立法、司法、守法意识)上看,应加强对民事审判监督工作意义的认识,真正重视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重要作用。各部门应在加强自身认识的基础上,进  相似文献   

12.
审判监督是我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对刑事案件的审判监督是人民检察院目前实施监督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并没有充分体现和发挥应有的作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弱化和不力使刑事审判活动中不同程度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不能从根本上加以消除。一现阶段刑事审判监督中的问题(一)在立法上缺乏具体完备的法律规范,刑事审判监督的范围太窄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可见,人民检察院刑事审判监督的…  相似文献   

13.
我国宪法第129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民诉法第185条还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对民诉法的这两条规定的理解,从检察系统内部来说,有…  相似文献   

14.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关键在于如何贯彻审判中心主义。以公诉权属性为命题,理论界对检察机关如何贯彻审判中心主义有不同认识。但从实践情况看,应当结合公诉权不同权能的实际运行情况,以贯彻审判中心主义为目标,削弱起诉权的审判监督属性,增强抗诉权的审判监督属性,并通过健全制度机制提供支持保障。  相似文献   

15.
抗诉标准是抗诉制度的核心,是否达到抗诉标准是抗诉成败的关键。刑事二审抗诉标准的立法缺失和司法异化,是制约当前我国刑事二审抗诉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原因。完善刑事二审抗诉标准,应坚持强化审判监督职能与追求诉讼效益相结合、符合刑事二审抗诉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区分刑事二审抗诉标准与刑事再审抗诉标准、坚持实体错误抗诉与程序错误抗诉并重,以及便于司法实践操作、符合诉讼法理的原则。应调适有关刑事二审抗诉标准的规范体系,确立刑事二审抗诉实体标准、程序标准和证明标准一体的刑诉二审抗诉标准体系。  相似文献   

16.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立法不完善、抗诉运行机制不畅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导致二审抗诉存在一些难题.我国《刑事诉讼法》一方面将二审抗诉的启动权赋予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另一方面又将支持二审抗诉的权力赋予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上级检察院能否超越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事项而增加新的抗诉事项成为亟须解决的一个问题.该问题需要以二审抗诉权性质为基点,紧扣二审抗诉标准,厘清上下级检察机关在二审抗诉中的关系,从而探析刑事二审抗诉中上级检察机关的支抗范围.  相似文献   

17.
刑事抗诉是检察机关审判监督重要形式,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屏障,但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抗诉工作存在诸多问题,制约着这项工作的全面开展,难于真正实现法律赋予的审判监督权。本文以现阶段刑事抗诉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入手,探索新时期刑事抗诉的出路对策,以期在司法实践中得以促进该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相似文献   

18.
抗诉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国家审判机关的审判工作实行法律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它对于有效地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大意义。但在司法实践中,抗诉工作一直是刑事审判监督活动的薄弱环节,运用较少。本文就目前抗诉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完善的对策作一粗浅探讨。  相似文献   

19.
新《民事诉讼法》在审判监督程序方面的规定有许多新突破,不仅将检察机关的民事再审抗诉情形与法院再审事由进行了统一,而且细化了检察机关再审抗诉和提请抗诉的条件。特别是将“新的证据”作为检察机关启动民事再审抗诉程序的情形之一,必将为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带来实体和程序上的种种挑战。  相似文献   

20.
民事抗诉制度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具体行使检察权的主要方式,也是我国特有的一项法律制度。我国的民事抗诉制度应从检察权的特征和再审程序的基本特性两方面予以定位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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