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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15 毫秒
1.
正义是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准,也是价值衡量的标准.在现代法治社会,法律被视为是人类的正义观念.正义以法律的形式表现.法律正义以司法正义为终点,所以,社会正义的实现有赖于司法正义的保障,司法正义为社会提供向善的价值导向,守住社会道德的底线,司法正义能够坚定公众的法律信仰,有助于社会理性的回归  相似文献   

2.
正义可以通过人来实现,也可以通过法律来实现,但主要应通过法律来实现。正义乃是法律追求的应然价值,是法律的目的之所在。由于不存在完备的正义理论体系及正义的实证性特征,人们在通过法律实现正义的过程中必须要解决何为正义的立法、司法以及对不正义的立法、司法应如何对待的问题。本文试图对此问题作出初步应答。  相似文献   

3.
法律正义的主要成因在于法需要有正义的进入 ,需要以正义作为一种基本的价值目标 ,以导引法和法治在其基本路向上达致比较理想的境况 ,使社会主体从法律秩序中获取正当利益。而法一经以正义为基本价值目标 ,其本身转化为法律正义 ,法的规格和精神品格便也因之而升华。正义是检视或评判法之良恶优劣的无以阙失的标准。正义之中包含大量具有普遍真理意义的规范。在法中摒弃或作贱正义 ,便会使法沦为恶法或劣法。正义观念是促进法的进步性变革的经常性力量。正义也是法之阙失的一个重要弥补力量。法律正义注重以富有理性的方式实现其价值 ,重建置富有理性的社会制度特别是社会资源配置制度 ,注重在权利义务分配机制、经济机会、社会生存和发展条件方面确立、维护并保障实行正义的制度。这是正义的主题 ,也是实现法律正义的主题。法治如若漠视以社会正义或分配正义为其精神中枢 ,就易于甚至必然会蜕变为精巧的 ,层次更高的专制暴政。实现法律正义价值 ,也需要注重形成和实施合乎理性的补偿制度和处罚制度。法律正义的实现 ,在中国与法治国家建设有着无可阻碍的关联 ,这种关联首先渊源于法和正义的天然联系。现代法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正义之治 ,就是以充分体现正义的良法美制所实行的治理  相似文献   

4.
正义是人类社会的普遍追求,正义是法律价值中的重要内容,正义只有通过法律才能实现。司法正义是保障法律正义得以实现的手段、方式和途径。我国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开始关注司法正义。文章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分析目前存在的影响司法正义充分实现的障碍;提出具体的建议和构想,期待我国司法正义的早日实现,为我国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而努力。  相似文献   

5.
程序正义这一与实体正义相对应的法学理论,在制度层面已经被我国的法律予以确认,但是在实际的司法活动中并未得到很好的贯彻和坚持,这也是导致冤假错案频发的原因之一。究其原因,似可以做如下概括:这一生长于西方的法治理念,在被移植到中国之后,未能与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相契合,虽在制度层面被强行推而广之,但却未能得到广大司法人员内心的确认,故而未能在司法实践中被很好地贯彻。本文试图探究程序正义水土不服之缘由,以期为找到使程序正义入乡随俗之路径做出些许贡献。  相似文献   

6.
舆论对社会热点特别是涉法涉诉问题之关注度愈来愈高,众多网络关注形成"舆论正义",进而影响甚或冲击司法审判进程。"舆论正义"其实是基于道德认识形成的网络道德审判,其尺度不统一,众说纷纭,对司法正义提出极大挑战。"舆论正义"反映民众呼声,具有利弊两重性。对其进行分析并批判吸收,有利于推动司法正义。  相似文献   

7.
法律正义引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与正义天然地具有密切相关性;没有正义论,就没有法哲学.文章在考察了历史上的各种主要的正义理论之后,主要论述了正义的概念和形态、正义与法的基本互动关系.作者认为,正义表现为一种法的价值目标,法律的最高目的就是提供和实现正义,法的特殊品格也使它能够成为维护和促进正义的最可靠保障.  相似文献   

8.
冲突正义与实质正义间的冲突及衡平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律旨在创设一种正义的秩序,法律与正义相伴随,同样,作为法律体系组成部分的冲突法与正义也是一种须臾不可分离的关系。冲突法并非仅仅追求冲突正义而不关注实质正义。其实,冲突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关系也并不是相互抵触的,其所追求和实现的价值目标可谓是殊途同归。而且,尽管在20世纪末以前传统的冲突正义仍然保持其主导地位,但随后实质正义已经明显地渗透到冲突正义的思想之中,因而呈现出了冲突正义向实质正义的嬗变和发展之趋势。但是这一趋势并不表明传统的冲突法规则因为要追求实质正义而被舍弃,其价值至今仍然不能被完全否定,且冲突正义与实质正义之间的冲突也是完全可以得到衡平的。  相似文献   

9.
矫正正义与分配正义并不是分别代表立法正义与司法正义,矫正正义也不是以分配正义为前提,二者是法律配置资源的两种方式,矫正正义意味着损害的解决与行为"不公"相联系.过错责任原则所体现的矫正正义只是一个特定的形态,严格责任的存在基础仍然是矫正正义.应该把矫正正义确立为侵权行为法的价值基础,以树立侵权行为法的独立品格,并使其不断进行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10.
司法正义不仅是司法从业者的职业道德问题 ,更是一个制度问题。司法的道德合理性基础是矫正正义 ,由此我们可以确立司法正当性的三个标准 ,即对等性标准、人道标准和功利标准。司法的制度性道德体现为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 ,尤以程序正义最为关键 ,其内容包括人道、公正和自主三个基本原则。司法正义的实现要有外在制度和内在道德的支持 ,因此司法独立、法官和律师的德性以及律师制度等 ,都构成了司法正义实现的有力保障  相似文献   

11.
公正就是公平正义。公平指公道、平等,处理事情不偏袒某一方。司法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底线。正义指正当之理,有利民众之事,具有人民性。正义要对政治、法律、道德等是非、善恶作出评判。法律有实体和程序的二元正义。一般在无法求得案情真实之时,才会舍弃实体正义,单纯追求程序正义。如不是这种局限,而人为地割裂实体和程序,就有非正义因素。法律的自由裁量,应以公平正义为指引。公正纵然有历史性和相对性,但其仍是协调社会关系的普遍准则。公平正义的实现有赖于法治。司法公正虽是一种有限公正,但它仍是法治社会被广泛认可的社会公正。  相似文献   

12.
文章对罗尔斯的重要哲学政治观点特别是其新的发展作了简要评价,并提出了罗尔斯理论对中国社会转型的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年来,经历了从革命正义向建设正义的转变,这一转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中国人民从事的革命和建设的艰苦卓绝的探索历程,实践了中华民族解放和复兴史上大写的“正义”。  相似文献   

14.
公正必须是有效率的公正,或者我们将效率作为公正的必要条件.正是因为效率的必不可少,公正就不可能在国家社会的范围中完美,而只能是"相对合理"的.或者说,实在的公正是相对合理的公正,体现在情势差异的个案公正中.个案公正情势差异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三个大的方面特定时期的国家社会公正价值追求(或者表现为国家社会公正和个体公正的价值选择);个体公正的情势差异;个案的本土资源差异.这三个因素也就是公正的差异评价标准.  相似文献   

15.
司法除了应该及时保护社会外,还需要包涵以下目标:使得加害人在情感层面上了解犯罪所造成的损害不止发生在被害人一个人身上,与被害人有关的每个人都会受到伤害;确定加害人生活中的哪些不和谐因素导致了犯罪,并且为加害人努力塑造其他各种关系来减少重复犯罪的可能;寻求途径使得加害人和被害人双方都能摆脱受损的关系,因为在犯罪发生后他们都被束缚在了受损关系上.可见,关系模式中对加害人的惩罚和刑事司法制度中的惩罚,二者基础不同.后者的基础是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相适应的刑罚,而不考虑加害人对自身罪行的理解和悔罪程度.而在关系模式中,惩罚的重点在情感层面,惩罚的基础是悔罪.一旦用关系的视角看待犯罪,便开始重新审视西方刑事司法系统的一些基本理念,它们没有我们一直以为的那样精致.  相似文献   

16.
和谐司法是司法权良性运行的理想状态和科学概括,强调一种平衡、折中、矛盾中的统一,价值追求与运行过程的统一,通过法律至上与人权至上、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司法独立与司法约束、司法精英化与司法社会化、司法刻板化与司法人性化的统一来达致和谐的司法境界。和谐司法理念具有普适性。  相似文献   

17.
学界关于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关系问题的争论历久不衰。在刑事法领域,实体正义乃是刑罚的理想实现,程序正义则是使被追诉者的基本权利获得保障。实体正义的实质是一种分配的正义,因而需要对分配者进行制约。程序正义的第一法则是其可参与性,亦即实体正义的实现应当是个人意志参与诉讼的结果。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既对立又统一,两者实现的最高状态是“和谐正义”。  相似文献   

18.
罗尔斯在建构他的作为公平的正义世界的时候采取了两大策略:一是契约论,他认为他的假然契约论可以在避免古典契约论弊端的同时更好地用于解决正义问题,而且它所达到的效果是功利主义无法比拟的;二是程序正义,罗尔斯认为通过这种纯粹的程序正义就可以实现对他的正义两原则的选择,进而完成作为公平正义世界的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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