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修改后的刑事评讼法,对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在案件管辖方面、立案方面、强制措施方面、人权保障方面及庭审改革上都有新的规定。必须抓住新刑诉法实施这一契机,尽快增强干警的法制观念,理顺侦查体制,调整好侦查与起诉,侦查与预审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公安侦查机关在刑事评讼中的作用,使侦查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相似文献   

2.
《监察法》实施后,检察机关的大部分职务犯罪侦查权已转移到监察委员会,以往职务犯罪牵连案件的牵连管辖模式被《监察法》所修改。《监察法》确立了分案管辖、监察为主的模式,但其运行面临权限规定与现实办案需求不符、取证程序冲突、司法资源浪费等问题。在监察体制进行双轨制改革、统一规范刑事取证行为的前提下,可以增设并案侦查模式,合理扩张侦查机关的取证权力,整合侦查资源,以更好地侦破职务犯罪牵连案件,维护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3.
信息化在打拐工作中的运用是侦查信息化在拐卖类案件中的运用与体现,是指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在侦查部门全面渗透,在侦查拐卖案件中广泛应用,全方位支持拐卖案件侦查的过程.信息化在打拐工作中的运用能够整合传统的情报信息工作,并将其效用进一步发挥.信息化在打拐工作中的运用要求按照拐卖犯罪案件的特点建设拐卖案件数据库.信息化在打拐工作中的运用的主要形式是网上发现拐卖案件、网上摸排、网上串并案、网上认定犯罪嫌疑人、网上扩大战果、网上追逃、网上解救.  相似文献   

4.
侦查实践中,指定管辖制度可以保证案件能够得到正确、及时的处理,避免出现犯罪案件无人管辖的不利局面。近年来指定管辖的案件不断增加,司法实践在不断地丰富,但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侦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审判等程序方面衔接不畅,有时甚至发生冲突等问题,给案件诉讼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为此,要明确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的效力,理顺衔接好诉讼环节间的关系;应遵循以法定管辖为主,以指定管辖为特例的原则,防止指定管辖被滥用;在办理指定管辖工作中,既要注意程序,也要重视对案件实体的审查;另外,要以制定《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规则》为契机,研究规范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指定管辖工作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5.
职务犯罪侦查管辖权的配置问题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首要问题。我国目前的职务犯罪侦查管辖权配置立法规定存在诸多问题,司法实践中也凸显出不少矛盾。当下学界流行的"检警一体化"侦查模式和独立的反腐败侦查机构模式不适合我国的国情,不具有可行性。在保留现有侦查体制下对职务犯罪侦查管辖权配置进行完善成为必然选择。完善职务犯罪侦查管辖权配置的基本路径是:重新划分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管辖权,扩大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管辖范围,赋予检察机关完整的机动侦查管辖权,建立检察系统内部侦查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制度,设立合理的管辖冲突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6.
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对身份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情形较多,并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本文从工作实践角度对其中涉及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思考:侦查机关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身份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后案件如何处理、案件移送后证据是否需要转换、是否需要重新立案、如何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和是否应赋予犯罪嫌疑人及其聘请律师管辖异议权。  相似文献   

7.
当今世界各国的侦查主体有一些共同之处,但由于历史文化、法律渊源及诉讼模式等的不同,各国关于侦查主体的规定仍有很大区别。从侦查主体的设置,职能管辖范围、相互关系及在侦查中的权限对英、美、法、德、日五个国家的侦查主体作简要介绍,并与中国的侦查主体作了比较分析。  相似文献   

8.
侦查地域管辖是指在侦查职能管辖的基础上,由何地的侦查机关行使管辖权的职权划分。侦查地域管辖既不同于审判地域管辖。也不同于以该地域为基础的侦查级别管辖。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对侦查地域管辖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套用审判地域管辖或由侦查机关将“犯罪地”与“职能管辖”相结合来确定侦查地域管辖权的做法。既不科学也不合理。建议以公正、效率为原则。为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建立侦查管辖决定权与实际侦查权分离,侦查管辖决定权上移的侦查地域管辖制度。  相似文献   

9.
在风险社会,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面临更高的要求,但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仍出现较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有侦查人员法律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规范意识淡薄等个体因素,还有侦查办案体制、考核机制等制度因素。应转变观念,理顺传统与现代侦查手段的关系、合理配置侦查资源,设置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提高侦查人员个体业务素质。  相似文献   

10.
对于网络诈骗犯罪的管辖,如果盲目沿用固有的管辖规定,会严重影响打击防范网络诈骗犯罪的效果。为了方便侦查取证,此类案件的立案管辖需要在沿用传统管辖理论的基础上,针对网络诈骗犯罪手法的多样化、犯罪空间的虚拟性和犯罪的高科技性等特点进行新的解释和变动。传统的管辖规定将被害人所在地排除在管辖地之外,然而通过研究发现把被害人所在地作为管辖地更能满足打击网络诈骗犯罪的需要。  相似文献   

11.
军队刑事侦查制度是指由国家法律和有关军事法规规定的,军队刑事侦查机关的性质、任务、组织体系、活动原则及具体工作规则等方面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刑事侦查制度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也是刑事侦查学研究的内容之一.根据刑事侦查制度结构划分理论,军队刑事侦查制度应由立案制度、侦查工作制度、侦查组织制度和侦查立法制度构成.与国家侦查制度相比,军队刑事侦查制度具有四个特征即侦查权的双重性、管辖原则的特殊性、战时侦查程序的特殊性和有关强制措施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12.
为了解决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与传统侦查管辖之间的结构性冲突,刑事司法在横向上发展出“多地共管”“人案关联”的“大侦查管辖”格局,在纵向上建立起侦查管辖决定审判管辖(包括起诉管辖)的“侦查管辖中心”模式。但大侦查管辖格局导致不同地域公安机关的横向管辖冲突,侦查管辖中心模式又引发公检法机关的纵向管辖争议。考虑到公安机关条块分割的侦查体制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的现实困境,大侦查管辖仍是刑事司法当前相对合理的选择,但应优化地域管辖与指定管辖制度,减少不同地方公安机关之间的横向管辖冲突;同时,刑事司法需要把“以侦查管辖为中心”调整为“以侦查管辖为导向”,承认侦查管辖的指引功能,但应完善公检法机关的纵向管辖争议协调机制。  相似文献   

13.
法律虽然未明确规定初查制度,但在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的司法实践中却存在事实上的初查。初查并不限于书面审查,还应包括相关的司法调查。初查对于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管辖、侦查策略、办案思路等具有重大意义。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应紧紧围绕立案标准确定初查内容的轻重缓急,合理分配司法资源。初查期间只能采用非强制性措施,但要注意对涉案人员和财产的应急处置。此外,侦查机关在初查过程中应注意和其他单位、部门的协调配合。  相似文献   

14.
实践中以取保候审案件办理不及时为代表的非羁押案件侦查中断情况大量存在。侦查中断现象产生违法办案、侵犯当事人权利、浪费司法资源等消极后果。该现象的存在与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的监督不足、关于侦查中断规定不完善紧密相关,构建非羁押案件的检察监督体系是遏制非羁押案件侦查中断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5.
合理配置职务犯罪的侦查管辖权,必须从我国宪政体制的实际出发,紧密结合职务犯罪的特点和侦破职务犯罪所需要的条件.由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进行侦查有其内在的合理根据,既是我国职务犯罪监督的传统,也是我国现行宪政体制的必然要求.现行立法关于职务犯罪侦查管辖范围的划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安、检察管辖中的互涉案件,以及与职务犯罪侦查紧密相关的其他刑事犯罪应当统一由检察机关侦查.  相似文献   

16.
我国修改后的新《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局长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在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有许多事实或现象需要运用这种侦查措施进行澄清和解决.但是,关于侦查实验中的诸多问题,国内侦查学界还没有对其进行全面、系统地研究.侦查实验作为一种科学操作性较强、实验应用很广泛的侦查措施,由理论到实践需要形成一个完整、系统、严谨的科学体系,以求得对其正确的认识和运用,这对丰富刑诉中的侦查理论,科学地指导刑事侦查工作的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将从指导侦查实验的理论基础,即方法论中的模拟方法和侦查实验的范围两方面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7.
网络犯罪与虚拟侦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网络犯罪,侦查活动也必然在虚拟空间展开。针对网络犯罪的虚拟侦查手段有网络监控和网络IP锁定;针对传统犯罪的虚拟侦查手段有网上摸排、网上缉控与网上追逃、网上扩大战果等。虚拟侦查能够提高侦查效率,节约侦查成本。  相似文献   

18.
监察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公诉案件牵连表现为一人犯数罪和共同犯罪的案件牵连,因被调查人(犯罪嫌疑人)在不同法律规范系统中享有不同的诉讼权利而产生管辖冲突。为协调实现监察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价值追求应按照职能管辖的划分标准对牵连公诉案件采取分别管辖的策略。对按照分别管辖策略实施调查行为和侦查行为时可能产生的冲突,消解措施分别是:禁止辩护律师泄露会见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知悉的案件情况,禁止刑事诉讼委托人泄露被辩护律师告知的案件信息;确认诉讼时间成本和诉讼经济成本增加是追求公正价值的对价;由监察机关和侦查机关配合协调解决案件办理期限、案件调查措施和侦查措施的冲突。  相似文献   

19.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案件管辖作了调整。但在执行中有些地方的检察机关仍然对法律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公司、企业人员行贿受贿案件行使管辖权。发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检察机关受某种利益驱动而不将此类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二是许多侦查部门尚不知道法律已对此类案件的管辖作了新的规定;三是公安机关对办理这类案件的部门不落实,有关制度不健全。  相似文献   

20.
刑事案件的立案管辖,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将立案的刑事案件分为需要侦查和不需要侦查两大类,并由此而确定由有侦查权的机关(公安、检察、国家安全三机关)和无侦查权的机关(法院)分別受理。尽管这一规定曾对我国刑事案件的查处起过重大作用,但随着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客观形势的变化,这种四分法的刑事案件立案体制,越来越显露出它的弊端。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