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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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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小红 《法学研究》1987,(2):83-85,71
《礼记·;曲礼上》中记道:“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话对后世的政治制度及法律制度都起过极为深刻的影响。  相似文献   

2.
古代中国是一个有着地位高低、身份尊卑的等级社会,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被认为是维护等级秩序的象征。但是笔者探究认为,这一古代法制思想的内涵一直被人片面解读、误读,甚至全面否定。  相似文献   

3.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说(《礼记·曲礼》下)给周代“礼”、“刑”的研究工作,带来了不少混乱。略举两种对立的疏解:对于礼,郑玄注:“为其(庶人)遽于事、且不能备物,”故庶人不能行“礼”。黄氏裳提出反对的意见,他说:“周礼小司徒职民之器物,比闾共置,岂庶人之礼不备哉!王者制民之产,仰足以养民父母,俯足以畜妻子,虽夭、穷、废疾无告者,自有闾党使之相救相稠,岂是民穷而无礼哉!”对于刑,许慎说:“古《周礼》说:士尸诸市,大夫尸诸朝,是大夫有刑。谨案:《易》曰:‘鼎折足,覆公(饣束),其刑渥,凶’。无刑不上大夫之事。”孔颖达却说:“以大夫必用有德,若逆设其刑,则是君不知贤也。”(《曲礼》)过去的注疏家们只能按照自已的观点、见解,对原文作一些猜测和训诂。  相似文献   

4.
"封建国家"一建立以来,维护上下尊卑的等级秩序便成为立法、司法领域的首要目标和要求,维护等级特权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应有之义。"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真正涵义在于:适用贵族的礼不适用于庶人,适用庶人的一般刑罚不适用于贵族。这正是社会阶级差别在法律地位和权利上的表现,而不能仅从其字面意义误解为庶人不适用礼,大夫一律不适用刑。  相似文献   

5.
李晓明 《法学杂志》2003,24(4):77-77,61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语出《礼记·曲礼》。议者每谓“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宗周礼治的一项重要原则,并构成宗周礼治的基本特征,并望文生义,谓“‘礼不下庶人’主要指礼赋予各级贵族的权利,特别是世袭特权,平民和奴隶一律不得享受。平民和奴隶虽然毫无权利可言,但必须承担礼所加给的各种义务”。“‘刑不上大夫’主要指刑罚的锋芒不是针对大夫以上的贵族,而是指向广大劳动人民的。”①宗周礼治是否真的存在过这么一个“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原则,如果有,其真意又之为何?对此,有人充分肯定,亦不断有人提出各种质疑。肯定论者…  相似文献   

6.
《论语·为政》所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后汉书·陈宠传》有"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礼的纲常原则指导着古代法律的制定,礼的规范也不断促使法律化、条文化。循礼守法是儒家思想的基本要求,儒家思想通过引礼入法,将具体的礼制规范引入法律,礼成为是非善恶、罪与非罪的标准。本文着重从"礼"的起源、儒家思想中的"礼"在传统法中的体现、礼与法的关系、对"礼"的评析,深入探索"礼"对古代法律的深刻影响极其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标志人们亲属等级的五服制度,在以礼刑并用为立法精神的传统法制中,它兼具礼、刑两种职能。服制的制定及入律,既是礼刑并用、礼律结合的产物,反过来又促进了礼律结合的进程,体现着中国传统法制“礼刑并用”的立法精神和特点。  相似文献   

8.
最近,有关央企连续被曝光的几件事,着实让人如鲠在喉,心里总不是滋味,对此,老百姓是有话要说的。 审计署发布17家央企审计公告,从违规薪酬到纳税问题,从乱发福利到经营不善,均被查出数十项问题。在此之前,中石化广东公司曝出“天价酒”事件.  相似文献   

9.
近代以来,受西方法学的影响,学界普遍认为中国社会的法律虽有数千年的传承,但是并不健全,甚至将中国占代径直称为“无法之国”。梁启超写成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的《论立法权》中言:“呜呼!苟卿‘有治人,无治法’一言,误尽天下,遂使吾中华数千年,国为无法之国,民为无法之民。”  相似文献   

10.
东汉人郭躬,字仲孙,颍川郡阳翟(今河南禹县)人。父郭弘,精通《小杜律》(西汉律家杜延年编,今佚),被颍川郡太守寇恂用为决曹掾(郡佐吏,主刑法),审判案子三十年,用法比较公平。凡经过他决断的刑事案件,断后都无怨言,没有冤假错案。因此颍川郡的人把他比做西汉的著名清官东海于公(于定国的父亲)。郭躬自幼向父亲学习《小杜律》和断狱的经验,并开学授徒,“徒众常数百人”。后来做郡吏,被辟召为三公府吏。汉明帝永平年间,有兄弟二人共同杀人者,依汉律规定“杀人者死”,只  相似文献   

11.
2012年12月4日,江西农业大学原副校长廖为明饮酒驾车酿成2死4伤一案在南昌经开区法院二审宣判。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原告杨维国、蔡丽要求廖为明赔偿独生子女死亡赔偿金人民币1元的诉讼请求,并撤销了一审法院关于廖为明有期徒刑3年的判决,最终判决廖为明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南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廖为明系我国农业领域高科技应用型人才,法院根据廖为明的犯罪情节和悔罪态度,认为对其适用缓刑更为适宜。(12月5日新华网)  相似文献   

12.
礼“伤”     
礼尚往来是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逢年过节、每遇喜事,朋友之间以礼相送,表示祝贺,这正体现了重感情讲情义,不愧为礼仪之邦。可随着时代的变迁,有些人的送礼却渐渐地变了味,从送烟酒到送钞票,甚至送美女, 有的为此而丧失了前途,有的为此而失去了自由,更有甚者为此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可谓送者居心叵测,收者贪时自毁。此风不刹,必将毒害社会,玷污人心。为此,我们在本期新开辟的"新聊斋"栏目里,请几位作者聊聊"送礼" 这个话题,以期为大家提供一点茶余饭后的谈资,并引发大家作些思考。  相似文献   

13.
拒收礼品,是反腐倡廉必然之举。然而,中国是个 礼仪之邦。 拒礼门外“理”怎通?这是每一个领导者应认真思索并在得出正确结论后需认真做好的一个重要问题。“当面不打送礼人”怕不行。这里的“打”不是打人,而是打通思想,让其明乎送礼的不对,明乎共产党的官是  相似文献   

14.
释“”     
释“”施谢捷甲骨文里有一个“从幸从支”的字,写作下揭数形:《甲骨文编》把它隶定为(下文用“△”代替这个字形),当作未识字附在“支部”之末”[1];后来学者引用到有“△”字的刻辞时,多只作隶定而不加说明,或释为“执”字”’;近年有学者撰文考释此字,把...  相似文献   

15.
16.
释“躈”     
“躈”,《辞海·语词分册》(修订本下册第2152页)释为:“马的肛门”,《中华大字典》(中华书局1979年版缩印本下册第2247页)释为“马口也”,引例皆为《史记·货殖列传》:“马蹄躈千”。同一“躈”字,在同一例句中,一说是马的肛门,一说是马口。口与肛门,不容混同,故孰是孰非,亦或二者皆非,大有辨清之必要。考之典籍,二说皆有所本。《史记·货殖列传》说:通邑大都,“马蹄躈,千,牛千足,  相似文献   

17.
何进 《江淮法治》2014,(24):37-37
正清朝乾隆年间,无锡县有个普通的浦姓人家,浦氏夫妻只有一个小儿名叫浦四,自幼疼爱,浦氏夫妻很早就为浦四定下了童养媳王氏。万万没有想到,王氏到浦家后没多久,居然就和浦四的叔叔发生了奸情。浦四当时还小,浦氏夫妻又羞又怒,一气之下将浦四的叔叔和王氏告到了官府。照理说,这只是一起很普通的通奸案件,应当很快就能审结,但没有想到,案件最后竟然拖了两年之久,历经数次审理。浦氏夫妻到官府控告后,无锡县衙进行了审理,很快查清了案件事实。县  相似文献   

18.
河北省农行平乡县支行平乡镇营业所主任、共产党员刘彦彬从事金融工作已整整26年了。26年来,他发放农业贷款700多万元,帮助4800个贫困户走上了富裕路,有的还成了百万富翁。在这上万笔的贷款里,刘彦彬没有贷过一笔“人情款”“关系款”,没有收过群众一分钱的礼。刘彦彬常说:“营业所里的钱是老百姓的,我手里的钱是老百姓给的。收老百姓一分钱的礼也是坏了良心。”一次,侯庄村一位青年想贷款,买了6瓶酒送到刘彦彬家。刘彦彬发现后,晚饭都没吃,提着酒骑上自行车就往侯庄跑。因天黑路不好走,半路上摔了一跤打碎了3瓶。…  相似文献   

19.
佚名 《政府法制》2012,(25):32-32
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研究推动将客货运车辆严重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等行为列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三超”问题由来已久,是否应当纳入刑法范畴予以调整,存在着不同的看法。  相似文献   

20.
庆明 《法学研究》1985,(3):62-67
据《左传》记载,公元前五三六年郑国子产“铸刑书”,公元前五一三年晋国又“铸刑鼎”。郑国子产“铸刑书”时,遭到晋国大夫叔向的激烈斥责;晋国“铸刑鼎”时,遭到孔丘的无情批判。春秋时期这场“铸刑鼎”与反“铸刑鼎”的斗争,不仅是中国法律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而且也是整个中国文明史中带有分界标志的重大事件。这个事件一向不被史学界所重视,只是在批判孔子思想时着重提到。近来,学术界重新评价孔子的呼声渐高,持肯定孔子思想的学者,有的对《左传》记载孔子批判晋“铸刑鼎”的话提出疑问,认为此话与孔子的一贯思想不合,因此断定孔子批判“铸刑鼎”的这段文字不可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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