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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司法的地方化又被称为司法的地方保护主义,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地方利益团体或党政机关的干预下从事司法活动,从而使得司法不能实现应具有的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的一种司法异化现象。国际社会已将司法独立作为人权原则和法治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就其标准作出相应的规制。受制于中国特殊的历史传统以及现行制度,司法独立并未在我国真正实现,目前还存在较为严重的"司法权地方化"的格局。司法权地方化的存在不但违背司法独立的原则,也不利于我国国家主权和法制的统一,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推动司法改革已经提出了一系列的相关措施,进一步阐明了司法去地方化的必要性。本文就我国司法权去地方化价值和难点进行了阐释,据此提出相应的解决路径以实现司法真正独立。  相似文献   

2.
司法权力地方化之利弊与改革□蒋惠岭司法权力的地方化,是我国司法体制的一个重要特征,也可以说,是司法体制的一个重大缺陷。所谓司法权力地方化,是指国家将司法权分配于地方行使,国家对此施以必要控制与监督的体制。我国的司法权力地方化都有哪些表现?是如何形成的...  相似文献   

3.
司法体制改革是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总目标之下的司法体制改革。根据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司法体制改革应当围绕着两个方面进行:司法与外部环境关系改革以及司法自身运行机制改革。外部环境改革主要解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问题;司法自身运行机制改革主要解决司法权力运行的公正高效问题。下一步的司法体制改革,建议主要解决司法存在的五个方面问题,实现司法去"五化":去地方化,强化独立的司法制度;去行政化,遵循司法规律;去封闭化,提升司法公信力;去模糊化,限制司法自由裁量权;去循环化,提高司法效率。  相似文献   

4.
地方化单向性物质与人事双重依赖结构是当今中国司法权地方化的成因,司法权力地方化影响公正、高效和权威司法制度的建立。双轨制、重划司法区以及法院系统垂直管理等改革思路各有利弊。在现实中法院外部管理结构呈现从一元层级(各级政权)向二元层级(各级政权和上级法院)双重管理体制过渡的趋势。建立自治型司法管理体制是解决地方化司法管理问题的出路。  相似文献   

5.
司法去地方化、行政化的深层次问题是:地方同级党政领导可以通过人财物控制法院院长个人,来控制整个法院的意志;院、庭长通过行政管理权控制主审法官这个人,来控制主审法官的意志。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将有效改善我国的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现象,遏制司法行政化,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目前可以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为改革的突破口,设立七大巡回区法庭,代表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提级管辖或指定管辖的方式审理跨省域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的重新调整、整合可以暂置一旁,与正在试点推动的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相呼应,高级人民法院作为改革主体,应具体提出如何在本行政区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的规划方案,因为全国90%以上的案件是在基层、中级法院审理,司法的去地方化、行政化在这两级法院尤为急迫。为建立这一制度,应当坚持与行政区划相分离、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方便诉讼以及适当分离的原则,设置独立的行政法院系统。  相似文献   

6.
鉴于现行的司法体制制约检察权的独立行使和检察职能充分发挥的实际情况,进行司法体制改革、遏止检察权地方化倾向已是势在必行,而且日益迫切。同时也应当看到,司法体制是我国政治体制的一部分,司法体制的改革将会对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必须慎重行事,不能操之过急。司法体制改革必须被纳入政治体制  相似文献   

7.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司法改革的总目标: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自2014年起,全国各省份分三个批次进行了司法改革试点。其中,法官员额制改革是关系法官切身利益的一项核心内容。在员额制背景下建立有效的法官约束和激励机制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关键。目前司法改革中采取的设立法官单独的职务序列、提高法官薪酬的措施有利于法官激励;合议庭、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有利于司法去行政化;法院人财物省级统管有利于司法去地方化。在已有改革措施基础上,司法改革还应在法官司法特权、人身安全保障和维护法庭威仪方面做出改进。  相似文献   

8.
超越地方主义和去行政化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两大目标。司法地方化妨害法律的统一实施,影响司法权威,需要通过省级以下司法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和司法辖区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加以弱化。这一改革方案需要一一加以落实,必须细化具体措施和完善配套制度。超越地方主义与去行政化应双管齐下,避免顾此失彼——在弱化地方主义的同时强化了省级以下审判机关的内部统制,将使司法机关行政化倾向加剧;并就达成司法体制改革目标的途径和相关细节问题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9.
评说速览     
《法庭内外》2012,(6):39-40
1司法改革要突破部门利益之争新一轮司法改革,中心任务应当是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目标,本着权力必须受到有效监督制约的原则,重点调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的权力分配,并规范其运行,基本解决司法地方化、行政化问题,树立起司法权威。搞好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首先必须厘清司法权的性质。当下一些司法裁判不被社会所接受、信服,法院在政治生活、社  相似文献   

10.
“上海方案”是一套组合拳,“司法去行政化”只是其中的一招.“司法去地方化”,是“上海方案”向着旧司法体制,挥出的另一记重拳. 根据我国宪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司法权力,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中,这一重要法治原则也都得到了有力彰显.  相似文献   

11.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推进司法改革”的任务,它的最终目标是要建立一整套能够保证独立、公正审判的有权威的司法制度。司法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根本性的改革是在于克服司法权地方化的司法体制改革,关键性的改革是在于建立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的法官制度改革。对于前一个问题,笔者已在《司法体制改革刍议》一文中作了探讨和阐述。本文拟对后一个问题作一些探讨,提出一些建议。一、法官的素质要高、地位要优、待遇要丰,这是世界各国的通例法院职掌国家的司法审判.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审判是由法官具体负责进行和运作的。法官…  相似文献   

12.
法院改革的中国经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瑞华 《政法论坛》2016,(4):112-125
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全面推行,各地法院创造出了一些富有创新性的改革经验,也提出了一些新的带有挑战性的问题。在进一步推进法院改革的过程中,应当对这些改革经验进行及时总结,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给予适当的回应。为此,需要发展审判独立原则的内涵,对"去地方化"改革的困境、司法行政管理权与司法裁判权的分离、员额制的难题以及法官独立审判的制度保障等问题,提出新的改革思路。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行司法体制是在传承革命根据地司法制度传统的基础上,在苏联的影响下形成的。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的司法体制面临着进一步现代化改革的课题。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四中全会《决定》的精神,改革和完善我国司法体制,应当正确处理党委、纪委和司法机关的关系;以审判为中心,理顺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关系;推进司法体制去地方化影响的改革;探索法官、检察官依法独立办案;法官、检察官分类管理;统一刑罚执行体制。  相似文献   

14.
司法权本质上属于中央事权的判断为中央统一开展司法改革提供了理论前提,但是这种判断却将司法权的法理内涵和本质规律与政法语境下的政治要求混同起来,从而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司法地方化和司法行政化的难题。司法改革必须首先回到司法本质属性上来,遵循司法权的内在运行规律,才能在救济权利、定分止争和制约公权的基础上,更好发挥其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功能。  相似文献   

15.
构建和谐社会要改革我们现在司法体制中长期存在的一些弊端,这些弊端主要表现在司法权的行政化、地方化和利益化几个方面,建立司法一元体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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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铁路法院体制改革建议作为改革试点,铁路法院体制改革应在解决法院"司法权力地方化"、"审判活动行政化"等问题上下功夫。解决"司法权力地方化"问题,主要是利用铁路法院跨区域的特点,将铁路法院的财政权归中央,人事权直接归各省,不受市、县的  相似文献   

17.
本文通过对司法权力地方化的表现、弊端和成因的分析性阐述,让学生掌握司法权力地方化专题的基本内核,在此基础上,探讨消除司法权力地方化的基本对策。  相似文献   

18.
论司法权泛化与司法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迟日大 《行政与法》2003,(12):51-52
司法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权的统一性是国家主权的重要标志。目前,我国司法权在运行中出现地方化、行政化和功利化倾向,这种“三化”现象是对司法否定性评价的根源,它的产生有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解决的对策:围绕司法权独立行使为核心理念改革现行的司法财政、人事制度,创设以法官独立为中心的现代法官制度。  相似文献   

19.
法院管理体制改革是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核心所在。我国法院现行管理体制完全地方化和行政化,这是司法地方化和行政化的根源。构建新的法院管理模式,必须符合改革价值定位、符合中国特殊的司法国情、遵循法院管理的一般规律等标准。依据此标准,文章提出:借鉴司法委员会管理模式的外部资源获取方式,成立相对独立的司法委员会负责人财物等管理决策;借鉴司法自治型管理模式,实行法院内审判业务和行政管理事务相分离;以此两点为基础提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司法委员会型管理模式并对司法委员会人员构成、运作方式、法官选任、司法预算等具体制度进行设计。法院管理模式的改革,需要修改法律扫除改革法律障碍、调整司法管辖区、理顺与地方党委管理、调整地方人大监督法院方式、改革上下级法院关系、成立专业化的司法行政管理机构、改革法院系统党组织、改造审判业务庭为单纯专业化审判组织等项改革措施进行配套。  相似文献   

20.
佥察一体化制度设计中的两个难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文兴 《中国司法》2008,(11):99-101
检察一体化是司法改革中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建立和完善检察一体化机制,有利于排除地方权力对检察工作的干预,克服检察地方化;有利于解决当前检察工作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克服一些机制性障碍;有利于强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领导,有效配置资源,加强工作协作,提高检察效率,防止检察权滥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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