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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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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彭海青 《法学杂志》2018,(12):76-86
证据合法性证明规范的确立在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司法实践表明检察机关却因此陷入了证据合法性证明的困境。在局部完善难以奏效的情况下,我国应彻底革新证据合法性证明制度。首先,在证明责任方面,确立由检察机关的主要证明责任、公安机关的连带证明责任与有关知情人员的协助证明责任等构成的共同责任模式;其次,在证明方式方面,分别确立记录类证据与当庭说明类证据的证明规则;最后,在证明标准方面,确立"程序规范标准"作为证据合法性的证明标准。我们应以证据合法性证明制度的革新为契机,在已有程序性裁判的证据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程序性证据法理论的创设。  相似文献   

2.
行政诉讼的特点是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复审 ,被告必须依法定程序规则提供证据。《行政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确立了被告在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制度和程序规则 ,已经建立起符合行政诉讼证据特点的被告举证程序规范体系。然而 ,由于缺乏进一步的规则保证被告举证规则的实施 ,以致有些程序规则在实践中产生问题。因此 ,应当建立被告提供全部证据的认定规则、法定期限内举证的证明规则、延期举证的正当事由判断规则、管辖权异议后的举证期限规则 ,以保障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功能的发挥。  相似文献   

3.
纵博 《法学》2018,(2):119-127
在监察体制改革中,证据制度是监察制度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重要环节。对于监察委员会的调查取证程序,《监察法》应当在取证的合法性、保障证据可靠性两个方面作出更详细的规范。监察委员会在调查中获取的所有类型的证据只要符合刑事证据能力要件,都可以直接在诉讼中使用,而无需再构建内部的转换机制。《监察法》对调查措施所进行的规范与《刑事诉讼法》对侦查措施所进行的规范并不完全一致,但对于调查所取得的证据都应适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监察委员会收集的证据同样也应适用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可靠证据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4.
刑事证据收集规则是规范侦查中刑事证据收集活动的准则。其功能在于规范和约束侦查活动,使证据的收集合法化,保证收集到的证据的合法性,避免侵犯人权。然而目前我国的刑事证据收集规则很不完善。本文将对该问题给予关注,对我国的刑事证据收集规则进行反思。  相似文献   

5.
试论行政程序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行政合法性原则、证据合法性要求和人权保障、程序正义要求 ,行政程序中应当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我国现实情况决定了行政程序采纳这一规则不能过于严酷。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和行政规章所确立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内容实有检讨、重构的必要  相似文献   

6.
论鉴定结论的证据能力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鉴定证据规则在本质上是一套规范鉴定结论证据能力的规则,为此,我们需要构建完善的证据能力规则和排除规则来规范鉴定人出庭问题,辩护方鉴定结论的使用问题。并要完善相关的其它制度。  相似文献   

7.
认证是确定证据材料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诉讼活动。认证规则是规范法官认证行为的规则总称 ,一般由认证程序规则、证据能力认证规则、证据证明力认证规则组成。我国应借鉴英美法系认证规则的合理因素 ,在证据能力方面建立合法性规则、真实性规则、相关性规则。证据证明力认证规则也是认证应当遵守的实体性规则 ,主要是指法律关于证据证明力大小与强弱的规定。  相似文献   

8.
民事诉讼非法证据的排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李浩 《法学研究》2006,(3):39-52
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适用中有三个程序问题需要解决——依当事人申请排除还是由法官依职权排除,合法性发生争议时证明责任由哪一方当事人负担,法院在诉讼中的哪个阶段做出排除与否的决定。民事诉讼的根本目的是在发现真实的基础上适用实体法规则解决纠纷,为实现此根本目的,同时也为了与诉讼效率、程序安定的目标相协调,宜设置当事人对合法性提出质疑后法院再来审查证据是否合法取得,合法性发生争议时由异议者对收集证据的非法性负证明责任,排除非法证据的决定在对各种相关权益和因素进行权衡后的判决阶段做出的程序规则。应当采用利益衡量的方法决定是否排除非法证据,并据此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9.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刑事诉讼中重要的证据规则之一。它不仅关系侦查机关取证行为的合法性与司法公正,更关系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我国2012年的刑事诉讼法新刑诉法正式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该规则存在明显的操作性不强的缺陷。遏制"冷暴力"讯问方式、完善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和录音录像制度、建立律师在场权制度对于提高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可操作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仅规制当事人在案件事实形成之后独立实施的违法取证行为。与权益损害型非法证据的排除理论研究与制度构建在我国已基本达成共识不同,违反管理性禁止性规范的秩序破坏型非法证据的适格性问题仍有待深入研究。国家已经充分保障当事人可以通过不违反管理性禁止性规范的方法收集相关证据的,对秩序破坏型非法证据应当采取绝对排除立法模式。国家无法或者尚未充分保障当事人可以通过不违反管理性禁止性规范的方法收集相关证据的,对秩序破坏型非法证据应当采取相对排除规则,即在“潜在证明利益”与“遏制利益”衡量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排除相关证据。  相似文献   

11.
正从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半年多的情况来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运行有成功之处,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通过对西部某省法院系统五个中级人民法院及其辖区基层法院2013年1至8月份的非法证据排除情况进行的实证调研,还发现了两大深层次问题。调研法院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运用方面有一些成功经验,主要包括:第一,将证据合法性争议解决在庭前;第二,通过做被告人工作的方式解决了部分证据合法性争议;第三,通过灵活运用相关法律规定排除部分非法证据。但是,在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时还存在很多不足:第一,部  相似文献   

12.
证据合法性的证明问题包括证据合法性证明程序的启动、审理以及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等问题。当事人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清晰明确、符合逻辑的相关线索与材料,使人对证据合法性产生疑问的,法官即应当作出启动证据合法性审理程序的决定。控辩双方以依次轮换举证的方式实现对证据合法性的证明,但控方的举证要达到"确信"的程度,辩方的举证只要达到"合理"的程度。控方对非法言词证据的证明应当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对非法实物证据只需达到"优势证据"的标准。证据合法性证明的审理程序在庭审中进行,但应遵循一定的庭审规则,以最大程度减少因其与事实审理程序混同而产生的程序混乱。  相似文献   

13.
最高法院通过司法解释确立了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然而,该规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并不令人满意。究其原因,是缺乏排除非法证据的实施性规则所致,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并未设置专门的程序来规范对非法证据的审查和裁决。而实施性规则最核心的问题——证明责任的分配更不明确。本文以刑事诉讼的证明责任分配为起点,论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对侦查、检察人员在审判前取得的被告人供述(以下称口供)合法性的证明,应当由控诉方承担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4.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检察机关的非法证据排除义务,并对检察环节开展证据合法性审查的具体程序和相应职责予以了明确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侦查活动的密闭性、审查模式的单一性、立法的不完善以及在审查过程中自由裁量缺乏必要的规制等问题制约了证据合法性审查的实效。为此,有必要从审查程序、配套制度以及认证规则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5.
郝国宏  武彪 《政府法制》2013,(22):52-52
新刑事诉讼法着重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对非法言词证据和非法实物证据的认定标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及取证合法性的证明责任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在职务犯罪侦查阶段要做到非法证据排除,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做起: 第一,明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概念.非法证据主要包括非法言词证据和非法实物证据两大类.  相似文献   

16.
郑飞 《中国法学》2024,(1):105-123
证据种类法定主义是大陆法系法定证据制度的逻辑起点。但由于历史与政治逻辑的时代变迁、程序运行环境的结构性变化和证据法基本原理的深化发展,证据种类法定主义在大陆法系被抛弃,逐渐从法定证据种类限制演变为取证合法性限制。中国的证据种类法定主义的立法表达是一种封闭性的法定证据种类制度,其制度动因在于便利与规范证据的分类审查判断。实践中,我国证据种类法定主义表现为将“取证合法性限制”和“真实可靠性限制”当成了“法定证据种类限制”,存在不能涵盖全部证据形式、不符合现代证据法基本原理、阻碍了法庭认识论功能的实现等问题。未来应在否定证据种类法定主义的基础上,强化法定证据种类规范功能的转向,保持证据分类审查判断的制度优势,从而重构一种半开放式列举的证据实质审查制度,以符合证据法的基本原理和事实认定的基本规律。  相似文献   

17.
《政法学刊》2015,(6):75-83
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是审查判断证据能力的三个基本点,由于网络证据是在网络条件下存在的证据,对于网络证据关联性的审查判断标准,应当通过证据法学理论的形式存在和发展;网络证据真实性的审查判断应遵循拟制真实性规则、推定真实性规则、鉴定真实性规则;网络证据合法性的审查判断则应主要关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黄明耀 《现代法学》2002,24(3):78-83
证据的合法性问题 ,无论在诉讼法理论或者在司法实务中都是极具争议的话题。最高法院曾经批复私自录音形成的证据材料不具有合法性、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新近颁布的《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此又语焉不详 ,在理论和实践中引起诸多歧见。为此 ,笔者从最高法院关于私自录音的司法解释入手 ,借鉴民事实体法研究的一些理论和方法 ,深入分析了诉讼理论与司法实务中与证据合法性相关的几个问题 ,并就如何构建我国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提出了初步设想  相似文献   

19.
本文探讨了诱惑侦查之证据在取证、举证、质证、认证四个司法证明环节的合法性要求,认为诱惑侦查人员取证应遵守行为适度性原则,对于侦查陷阱的抗辩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建立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20.
证据转化为定案根据的条件,是证据法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与英美法中的“可采性”和”相关性”相比,大陆法的“证明力”和”证据能力”与中国证据制度具有更大的兼容性,并在近期的证据立法中得到确立.证明力是一个证据所具有的证明案件事实的能力,包括真实性和相关性两个基本侧面;证据能力是一个证据转化为定案根据的法律资格,包含取证主体、取证手段、表现形式和经受当庭质证的合法性内容.对证据能力的限制,固然是证据法所要规范的主要对象,但证据法在必要时也要对证明力做出一定的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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