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农民工劳动权是直接关系农民工及其家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宪法权利,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其却遭到来自不同方面的侵害。从宪法权利层面来分析,一是农民工劳动权未得到平等保护,二是宪法基本权利体系不完善,缺乏迁徙自由、集体劳动权。因此,必须完善宪法基本权利体系,启动违宪审查制度,建立宪法诉讼制度,从根本上保护农民工的劳动权。  相似文献   

2.
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儿童是社会的未来,让每个儿童接受平等的义务教育是宪法赋予他们的权利。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工不断出现在社会的各个领域,成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生力军。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农民工子女在接受教育方面却成了一个不得不引起社会关注的社会化问题。本文从宪法角度来探索了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权的现状,分析了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困境与制约因素,并根据现状提出了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法律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3.
论农民宪法权利平等保护目标——实质平等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农民宪法权利平等保护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内在要求。农民宪法权利要受到与市民平等地对待和保护,这种平等应当不仅是形式上的而且是实质上的。农民宪法权利平等保护存在诸多的现实困境与认识误区,制约了农民宪法权利的真正实现。农民宪法权利平等保护目标应是建立在形式平等基础之上的实质平等。这一目标的提出具有正当性和现实性,也契合平等理论、人权理论及其普遍实践的趋势。农民宪法权利实质平等的保护目标及其路径选择是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三农问题的实现之道。  相似文献   

4.
农民工的权利保护有着极深、极强的理念。它以递进的方式依次体现在三个方面:农民工是社会主体、任何个体权利平等、农民工的权利理应受到平等的保护;农民工是弱势主体,还应受到法律的特别保障;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社会主义和谐理念指导之下农民工的权利更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5.
立法上保障农民工平等就业权是当务之急。一要除"恶法"——修改、废止现行过时的法律法规,立"良法"——赋予农民工与市民同等的法律地位,为农民工平等就业扫清障碍;二要建立农民工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三要完善违宪审查机制以保障有关于农民工的规范法律文件符合宪法精神。  相似文献   

6.
权利与义务之间的矛盾是社会阶级性在法律领域的独特表现。权利与义务的分裂决定了法的产生;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推动法的发展;权利与义务的合一决定了法的消亡。社会主义社会的权利与义务还不能做到完全的统一,还存在着部分对立,宪法中的平等原则不包含立法平等,只是指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  相似文献   

7.
出现于八十年代中期的农民进城务工的浪潮,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必然结果,也是我国从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迈进的必然产物,然而现今由于多方面原因,城市农民工整体处境堪优。从立法局面看,宪法确立的公民权利平等原则尚未通过身体制度而得到落实,从执法局面看,行政执法站软和司法救济不力也为其维权设置了障碍,因此要使农民工摆脱当下困境,需构建立体多层次的法律保护体系,并有针对性制定倾斜保护政策,加强农民工群体与政府部门的互动,建立沟通渠道,使他们的利益要求通过制度化的渠道来表达,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将其权利保障纳入法制化轨通,探求切实可行的保护途径与方法。  相似文献   

8.
劳动权保障与制度重构——以“农民工”为视角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李雄 《现代法学》2006,28(5):111-118
劳动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在改革和发展背景下,重新定位并依法确立“农民工”劳动权主体地位既是切实保障他们利益的前提条件,也是他们公平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依据。应当依法确立“农民工”平等的劳动者身份。劳动权的实现主要有赖于政府法治,具体路径选择应当是从立法、执法与司法层面重构劳动权保障法律制度,以规制“失范”的“农民工”劳动权保障制度,依法切实保障“农民工”各项劳动权利。  相似文献   

9.
张小宇  朱蕾 《法制与社会》2011,(15):184-185
"农民工"是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群体,农民工权利保障对于社会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具有不可低估的重大意义。各级政府的职责是运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行政权力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特别是农民的平等就业权、社会救济权、政治权利实现等方面需要政府采取有力措施给予保障,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10.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同时时民族平等、男女平等、选举和被选举的平等、受教育平等以及劳动就业平等进行了规定,从而构成了较完整的平等权规范体系.在该规范体系中,平等既是宪法的基本价值之一, 又是法律适用的原则, 同时还是一项具有具体内容的宪法权利.它强调平等不仅是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的统一,还是法律适用平等与立法平等的结合.  相似文献   

11.
财产权的宪法地位评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宪法对财产权的规定具有主体多元化、财产权对象明确、实现方式多样及救济手段概括等特征 ;同时还存在财产权主体地位不平等、对公民财产权宪法地位不明确、公民财产权保障不充分及公有财产权保障规定不全面等问题。在我国 ,全面评价财产权的宪法地位必须协调好公有财产权与私人财产权的关系 ,同时还需要健全、完善与国情相适宜的宪法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12.
现行宪法文本的缺失言说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中国宪法和宪政存在着悖离 ,其原因是宪法文本的缺失。现行宪法是不解决宪法问题的宪法 ;对国家机构只授权、不限权 ;公民权利没有充分保障。现行宪法应该以公民财产权和国家财政权之间的关系为基本架构  相似文献   

13.
论文化权利的宪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民的文化权利与公民所享有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一样,都是公民作为国家和社会主人翁所必须享有的法律利益。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保护公民权利是社会主义事业一贯的宗旨。从宪法角度来保障公民的文化权利,最主要的是应当加强相关的制度建设。应当在宪法文本中明确文化权利的基本权利宪法地位,明确国家和政府在保障文化权利方面应当承担的职责或义务,加强对文化权利的平等性的保护以及应当制定文化基本法律,来保障文化权利的实现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相似文献   

14.
"两个人权公约"与我国人权宪政体制的整合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加入"两个人权公约"使我国面临着人权宪政体制与"两个人权公约"的整合问题.在人权宪政理念上,需要对关于人权的传统主流观念重新审视;在人权宪政规范上,以加入"两个人权公约"为契机,修正我国宪法公民基本权利的某些条款,重构我国的人权宪政体制;在人权宪政的运作上,对两个人权公约采取保留、克减措施,发挥我国宪法解释机制的功能,同时,以宪法的司法化为前提,以"两个人权公约"作为我国司法审判的直接依据并建立宪法判例制度.可以预见,21世纪经济全球化趋势必将促进我国宪政人权制度国际化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15.
对宪法修正案的若干私法解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按照宪法作为最高效力的法规范 ,私法所规定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都要遵守宪法的内容 ,尤其是充分体现基于主体自由和主体平等的宪法原理。私法主体平等和给与平等主体的财产权以对等的尊重是私法对宪法提出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16.
宪法“私法”适用的法理分析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下载免费PDF全文
宪法权利原则上不能被当作“私法”适用,其原因是:避免不同性质的宪法权利在被“私”用时产生冲突;宪法权利的公法性质和“领域界定”功能决定了它不适合于私法适用。但是,社会的发展为宪法的“私法”适用提出了内在的要求,主要因素包括:国家职能的结构性转移和承担公共职能的私人团体的出现使私人团体有可能侵犯到公民的宪法权利;立法不作为导致了宪法权利的虚置。在宪法权利的传统定位和现实社会的内在需求冲击下,各国相继出现了宪法“私法”适用的理论及辅助性机制,比较典型的是德国宪法的“第三者效力”理论和美国司法审查中的“国家行为理论”。中国应建构自己的宪法“私法”适用理论及运作机制。  相似文献   

17.
宪法程序的类型以及功能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由于我国现行宪法对宪法程序的作用关注不够 ,导致了许多实体的宪法制度无法有效地建立 ,宪法关系不能有效地发生。应当从保证宪法规范的确定性出发来完善我国的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程序 ,对我国宪法所确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应当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国家权力运作程序 ,与此同时 ,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宪法权利 ,应当在宪法修改的过程中将一般性的宪法权利保护程序写进宪法。此外 ,还应当建立宪法救济程序 ,以保证我国现行宪法所规定的各项实体宪法制度能够有效地发挥自身的制度功能。  相似文献   

18.
汪栋  董和平 《河北法学》2004,22(12):15-19
作为美国联邦宪法重要组成部分的《权利法案》规定了完备的程序制度,为规范权力、保障人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程序性的制度设置为公民权利是否列入宪法,如何列入宪法提供了技术支持,澄清了人们对公民实体权利宪法规定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问题上的疑虑。  相似文献   

19.
宪法权利与民事权利关系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曹治国 《河北法学》2008,26(5):79-82
宪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的根本法,民法是对宪法在民事领域的具体化;但宪法又是公法,与作为私法的民法有本质上的区别。与此相对应,宪法权利与民事权利在性质、内容和行使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别,但宪法权利功能的变迁又使其有影响民事权利发展的可能性。人权是整体法律体系的价值基础,人权入宪为宪法权利通过其体现的人权价值影响民事权利提供了法律基础,尽管如此,两者仍是不同性质的权利,宪法权利规范不能直接用于调整私人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