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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查处挪用公款案中,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因全国人大常委会《补充规定》有明确规定,处理较易;而对于挪用公款归其他单位使用的,由于对《补充规定》理解不一,处理中有分歧。本刊本期发表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厅杨矿生和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李华如撰写的两篇文章,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
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后,“两高”又于1989年颁发《关于执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解答》二、(一)中指出;“挪用公款后,为私利以个人名义将挪用的公款给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使用的,应视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言外之意,如果不是“为私利”,就不应视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而归个人使用是挪用公款罪的必备要件。因此,即使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只要在  相似文献   

3.
洪流 《法学》1993,(12)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酌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挪用公款共同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之间或者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犯罪行为。由于立法和司法解释对挪用公款共犯的刑事责任缺少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关于挪用公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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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挪用公款罪,本罪在客观方面的重要特征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一九八九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曾规定:“挪用公款后,为私利以个人名义将挪用的公款给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使用的,应视为挪用公款给个人使用。”对“挪用公款归个人  相似文献   

5.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第三条明确指出:“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近几年来。挪用公款的情况比较严重,挪用数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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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中指出:“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性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经过近二年的司法实践,两高又于1989年11月6日下发了《关于执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新解答〉)。《补充规定》以立法的形式将以贪污论处的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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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是对我国刑法和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中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修改补充,并规定了新的罪名,即挪用公款罪.在此之前,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85年7月18《关于当前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和1987年3月14日《关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以贪污论处的问题的修改补充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两次通过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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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公布之前,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和《“关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以贪污论处的问题”的修改补充意见》规定,贪污犯罪主体、挪用公款犯罪主体除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以外,还有“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而《补充规定》取消“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而代之以“其他经手、管理公  相似文献   

9.
挪用公款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中新增设的罪名,是指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行为。挪用公款罪的具体表现形式有三种:一是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二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三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挪用公款罪的上述三种表现形式,在司法实践中并不难认定。但是并不意味着挪用公款罪的认定不易发生错误。因为,构成挪用公款罪还有几个基本的前提条件,即挪用公款必须是归个人使用;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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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第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条第二款又规定:“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物归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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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执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中规定:“挪用公物归个人使用,一般应由主管部门按政纪处理,情节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折价按挪用公款罪处罚。”这一规定为处罚挪用公物的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由于该司法解释对挪用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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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挪用公款犯罪中的问题浅议刘兵挪用公款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1988年颁布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中规定的一个新罪名。在这个《补充规定》颁布后,各级检察机关运用这一法律武器,对挪用公款这种近一个时期以来日趋猖极的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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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1979年刑法中无此罪,他源于全国人大常委会1988年1月21日通过的《关于惩冶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1997年刑法将其吸纳并修改后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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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挪用公款罪是198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上简称《补充规定》)中新增设的一个罪名,它在打击日益严重的挪用公款犯罪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年的司法实践证明,《补充规定》中对挪用公款罪的规定是基本合理的,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从理论上和立法上加以完善,本文仅就此提出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 挪用公款后的具体用途应否作为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补充规定》中规定了挪用公款后的三种具体用途,并将其作为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用途不同,构成犯罪的条件也不相同。这几种用途包括: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挪用公款数额较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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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挪用公款罪的若干思考侯国云,单民挪用公款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8年通过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中新增设的一个罪名。实践证明,增设这一罪名是完全必要的。但是,经过几年来的司法实践也发现,《补充规定》对挪用公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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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中的挪用公款罪的基本形式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对此曾有多种司法解释。2002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通过的《关于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中进一步明确了“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三种情况。除了对作为使用人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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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于1988年1月21日通过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下称《补充规定》)正式增设了挪用公款罪;从而终结了以往挪用公款行为以贪污论处的处罚方式。然而,《补充规定》在单列挪用公款罪及法定刑的同时,又专门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不退还的以贪污论处”。对这类案件定什么罪?适用什么量刑标准?其“论处”的立法本意是什么?《补充规定》没有统一规定和明确说明。有的同志认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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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一、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中“个人”的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挪用公款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 1条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解释为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 ,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笔者认为 ,将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视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理论上、实践中会带来以下不利影响 :第一 ,对私有公司、私有企业的刑法定位与刑法中关于单位犯罪主体的规定不一致。首先 ,根据刑法第 3 0条的规定 ,能够成为单位犯罪主体的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其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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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8年1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增设挪用公款罪后,理论和实际部门的同志对挪用公款罪的认定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特别是两高1989年11月6曰颁布《关于执行(关于惩治贪污罪的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两高《解答》)之后,许多问题达成了共识。但是,在司法实务中仍然有一些问题存在较大分歧,从而直接影响挪用公款案件的查处。本文试就当前争议较大的几个问题再作进一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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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挪用公款案件中使用人不退还的法津责任孙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8年1月21日通过了《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规定了挪用公款罪、1989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补充规定》若干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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