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1 毫秒
1.
论错案追究制中错案标准的界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错案标准之界定 什么是“错案”?这是实施错案追究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但由于“错案”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至今尚无科学定义,①所以在理论和实践中人们对其赋予了各种不同的内涵和外延。例如,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把它界定为:“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违反实体法或程序法,致使案件出现明显错误或造成不良影响.应由审判人员承担责任的案件。”②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其制定的经济庭审判方式改革实施意见中采用列举法,将认定的基本事实错误。是非责任颠倒.造成裁判严重不公.适用法律明显错误、导致错误裁判,严…  相似文献   

2.
刑事再审程序之改革与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的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并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一种诉讼程序。再审程序在纠正错案、维护司法公正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再审程序实施效果未尽人意。主要表现在:1.申诉难和申诉乱的状况依然十分突出,不少明显存在错误的裁判无法通过再审程序得到纠正;2.一些案件多次再审,裁判的稳定性和权威性遭到破坏,而且耗费了当事人和国家的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导致司法成本大幅上升。…  相似文献   

3.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的基础,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或者有证据证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违反调解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的内容违法。纠正原审错误是再审的基本功能。因此,再审应当依据原审的审理范围进行,而不能超出原审范围进行裁判。  相似文献   

4.
包健男 《法制与社会》2010,(28):155-155
错案是指检察人员在办理案件中由于故意或过失,致使认定案件的基本事实不清,定性不准,适用法律明显错误,或违反程序法造成严重后果,必须依法纠正的案件。本文就错案发生的原因展开了简要的论述。  相似文献   

5.
检察监督在民事诉讼中的监督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引言民事诉讼法第185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1.原判决和裁定认定的事实的重要证据不足的;2.原判决和裁定适用法律错误的;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和裁定的;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  相似文献   

6.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的基础,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或者有证据证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违反调解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的内容违法。纠正原审错误是再审的基本功能。因此,再审应当依据原审的审理范围进行,而不能超出原审范围进行裁判。  相似文献   

7.
一、错案的认定问题错案的正确认定是有效实施该制度的首要条件,是追究错案责任问题的前提.错案究竟如何认定,需要明确下述三方面的内容:1.错案的定义.所谓错案,简单地说即错误的裁判.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做出,违反实体法和程序法有关规定的,损害当事人(被告人)实体权益或诉讼权益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据此,错案的定义构成可归纳为:①审判机关作出的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②违反了程序法和实体法的有关规定;③损害了当事人(被告人)的实体权益或诉讼权益.依案件性质不同分为民事错案、经济错案、刑事错案和行政错案四类.这里要强调的是,错案的裁判必须是已经生效,具有执行效力,或正在执行过程中,或已经执行完毕的裁判,有的观点认  相似文献   

8.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三)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相似文献   

9.
对民事抗诉范围及再审级别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抗诉再审是指检察院对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及其他结案方式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同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活动。它是由来自法院系统外的同级检察院提起的审判监督程序。由于民诉法对这一程序规定得过于原则,司法实践中对有些问题争议较大,从而影响了民事抗诉再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影响了民事抗诉再审案件的质量。本文试对民事抗诉的范围和再审组别谈些粗浅认识,以求教于大家。民事抗诉的范围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的抗诉范围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对于以调解方式结案的错案,…  相似文献   

10.
再审刑事裁判文书包括:按一审程序再审改判刑事判决书、按二审程序再审改判刑事判决书和再审后的上诉、抗诉案件二审改判刑事判决书,以及按一审程序再审维持原判刑事裁定书、按二审程序再审维持原判刑事裁定书和再审后的上诉、抗诉案件二审维持原判刑事裁定书6种样式。按一审程序再审改判刑事判决书按一审程序再审改判刑事判决书,是各级人民法院对于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判决,经提起再审程序后,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进行审理,根据再审查明的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确认原判在认定事…  相似文献   

11.
法院裁判案件所依据的事实,是法律事实并非客观真实。法律事实的认定,只要程序合法,适用举证责任正确,即使与客观真实不一致甚至完全相背,法官也不承担错案责任,否则就应受到追究制裁。然而,举证责任制度由于学术理论研究脱离审判实践,有的淡化或误导了审判实力中举证责任的适用。可以说,法院裁判认定事实的错误,都是由于法官不能正确适用举证责任造成的。笔者认为,注意区别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承担的举证责任与法官裁判案件所适用的举证责任的不同性质,正确运用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严格掌握举证责任转换的条件,科学理解举证责任的倒置,是法官正确认定法律事实和公正裁判的四个关键环节。  相似文献   

12.
民事再审程序中"新证据"规定的不足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姜龙  马忠瑜 《山东审判》2006,22(3):73-75
所谓民事再审程序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裁判中的错误而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应尽量维持其稳定性,这是诉讼制度的本质所要求的。由于民事再审程序直接对确定判决的权威性与稳定性提出挑战,所以各国在启动再审程序时都采取了慎重态度,严格限定再审程序的启动事由,而我国立法则采取了比较宽松的诉讼政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启动再审程序的事由大致有七种情形:(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  相似文献   

13.
孙丽娟 《中国律师》2009,(12):76-77
虚假陈述诉讼前置程序.是指我国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侵权案件的受理,必须是讼争事实经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或经刑事裁判认定构成虚假陈述后,投资人才可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在2002年初发布的《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其虚假陈述行为.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调查并作出生效处罚决定。当事人依据查处结果作为提起民事诉讼事实依据的,人民法院方予受理。”2003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责任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6条将投资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依据扩展为“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刑事裁判文书”。  相似文献   

14.
检察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偶尔也会造成错案。就算我们保证了99%的准确率,但从绝对数量来看,全国检察机关每一万宗案件就有一百件是错案,这一数字还是让人触目惊心。客观上看,每一宗错案都会使检察机关的形象造成损害,都有损于我们开展创建“五好两满意”活动的目的,因此,如何避免或尽可能减少错案的产生,这一问题急待我们去研究解决。一、错案及其表现何谓错案?这是一个需要重新认识的问题。《人民检察院错案责任追究条例(试行)》认为错案是指检察官在行使职权、办理案件中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案件,…  相似文献   

15.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五)项规定:“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上述条款通常被视为对一事不再理的法律原则性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审判人员不能准确理解和适用该条款,导致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错误裁判,影响了案件审判质量的提升。  相似文献   

16.
刑事错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导致没有犯罪或者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人被刑事拘留、逮捕、起诉、定罪和执行刑罚的案件。本文拟就此概念与责任追究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17.
错误的刑事羁押与国家的赔偿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建明 《现代法学》2004,26(6):37-42
刑事诉讼中的错误羁押与刑事错案常常相伴而生,但二者并非同一概念。错误羁押以刑事程序法为认定依据,即使没有错案发生,羁押行为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亦照样构成错误羁押。与错案相联系的错误羁押或合法羁押都应当导致刑事司法机关的国家赔偿责任,而未构成错案但构成错误羁押并因此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损害的,国家也应当有条件地承担赔偿责任。国家对无错案条件下错误羁押承担赔偿责任,有利于增强刑事司法机关的程序公正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防止和减少羁押的滥用。  相似文献   

18.
王晋  刘志远 《法学杂志》2007,28(6):76-78
刑事错案是指处理决定与案件事实或法律规定不符的刑事案件,它具有结果性、诉讼阶段性和相对性等特点.刑事错案的判定应当依据相应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实际上是一种刑事司法行为,应当由司法机关行使.检察环节刑事错案的判定主体主要是检察机关自身,判定的标志主要是各类撤销决定.法院的无罪判决是检察机关错误起诉的判定标志,但不能成为检察机关错误逮捕的判定标志.  相似文献   

19.
论人民法院开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美于“错案”的含义目前.对“错案”这一概念的含义各地表述不尽相同,但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观点认为,“错案”是指法院裁判出现实体错误或被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才称之为需追究责任的错案.另一种观点认为,所谓“错案”,是指凡在诉讼过程中发生的错误,即立案、审理、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错误,无论是实体方面还是程序方面,无论是否改判或发回重审.均属应追究责任的错案.本文认为,上述两种观点均有其合理之处,但前者外延较窄,后果也未揭示出“错案”的正确含义.故为使错案责任追究工作系统化、规范化,首先应对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逻辑起点——“错案”作出科学准确的界定,明确其内涵外延.依此思路,笔者拟从以下三个原则出发来界定“错案”.  相似文献   

20.
所谓刑事错案是指公检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案件的基本事实或者基本证据认定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进而导致刑事追诉或者定罪量刑出现错误的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发生的错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基本事实失实1.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假的。如杨某强奸案,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郭某多次通奸,杨答应给郭一台收录机,事后没有兑现,郭便捏造了被杨强奸的事实。2.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如并共决水案,认定并在某县排南村堤坝处决水,但何时决水,使用什么工具决水等不清楚。3.认定的事实虽然存在,但张冠李戴广…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