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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作为当今信息社会最重要的资源之一,个人信息对于经济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具有不可小觑的价值。随着科技的进步,互联网技术飞速提升,致使个人信息的可获取性也在逐渐提高,对其的非法收集也在所难免,因此招致了很多侵权行为发生,威胁着人们的财产、人身安全,个人信息安全问题逐渐成为热议的话题。2017年公布的《民法总则》明确提出了公民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本文是在民法典编纂的大环境下,通过对于相关法律内容的列举分析,界定个人信息的含义,进一步阐述其特点,总结了我国目前对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缺失,并提出了有关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2.
社会信用体系的运转以国家对个人信息的利用为前提.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个人信息利用呈现出可能减损个人权益的"最大化"特点,这与其背后的国家治理逻辑密切相关,即基于国家认证和规制监管的需要,国家治理吁求"最大化"地把握个人信息,技术治理则强化了国家能力而使此种需求得以满足.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的背景下,信息利用需遵循个人保护逻辑,通过法治形塑国家治理,促进国家治理能力输出的规范化.为此,应加强对技术治理的法治约束,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伦理性,建立个人信用信息保护激励机制,从而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个人信息处理的"最小化".  相似文献   

3.
《刑法修正案(七)》第七条新增设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两罪的犯罪对象应适当扩展到所有值得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益应由个人隐私权扩展到个人信息控制权,并包含个人信息财产权、个人信用权等;罪状设定也须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4.
信息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在给人类带来生活方式、交往方式巨大变化与便利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隐私信息被窃取及滥用等各种信息伦理问题.我国现行立法的缺失无法很好的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我国应秉持科学的立法理念,对个人信息进行立法保护、构建信息伦理规范体系,将其确定为一项具体人格权加以保护,把保护个人信息上升到宪法的原则性高度,尽快建立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相似文献   

5.
陈飞 《团结》2006,(5):39-41
目前我国对消费者的保护是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与《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标准化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商标法》、《电信条例》以及《刑法》等各部门法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的。这些法律法规以《消法》为基本法,形成了一个初步的法律制度体系,共同保护市场中的消费者。根据对消费者保护方式的不同,可以将这些法律法规大致区分为:消费者保护基本法、公平交易方面的法律、消费品安全和卫生方面的法律、商品质量方面的法律、商品标示宣传方面的法律、物价和市场管理方面的法…  相似文献   

6.
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各种侵犯个人信息权利的案例时有发生。网络个人信息的保护迫在眉睫,加之我国立法方面的缺失,使个人信息侵权保护变得更加艰难。因此,在侵权法保护方面,完善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内容和方式,为网络个人信息侵权提供司法救济。以期更好地保护个人信息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贾旭风 《各界》2007,(4):83-84
20世纪有很多伟大的发明改变了人们原有的生活方式,在实物运输领域,飞机创立了空中运输方式,速度和广度是原有方式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在信息领域,这一数字就更加惊人,互联网下信息传递的速度和广度是互联网产生之前人们无法想象的。互联网的确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的便利显而易见,但是在欢迎与掌声的背后,互联网也带来有别于原有信息传输方式的各种挑战。该文所讨论的互联网世界的个人信息被滥用就是其中之一。该文旨在通过讨论网络中个人信息受到了哪些威胁,应该如何保护等问题,以分析我国当今互联网保护的现状优势和劣势,以期正在筹备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能够相应的重视网络中个人信息保护这一课题。  相似文献   

8.
大数据时代信息主体需要对其个人信息更强有力的法律保护,与此同时,信息业者呼唤对合理收集、处理信息的法律认可,信息主体和信息业者都对法律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基于对人格利益和信息自由的利益平衡以及对信息人格属性和财产属性的利益归属,应以利益平衡思想指导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对信息主体和信息业者的不同利益诉求进行不同保护,并对个人信息不同权利主体的权利内容进行科学界定。  相似文献   

9.
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问题,当代世界大致可分为两种模式: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行业自律与单行立法相结合模式,二是以欧洲为代表的立法综合规制模式。这两种模式的差别导致的结果是,国家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侧重点具有很大不同。这种差异的原因追根溯源在于,美国与欧洲的历史文化与政治哲学传统不同。我国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不应当采用单一模式,而应实行立法规制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综合模式。  相似文献   

10.
数字经济时代,"严于控制,疏于利用"的个人信息私法保护理论无法充分适应开放共享的数字市场环境,并有可能加剧个人信息控制与使用的矛盾。数据共享话语下,个人信息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个人信息保护同样关涉公益保障和公权控制问题,这在一定意义上奠定了个人信息公法保护的合理性。公法保护视野之下,个人信息保护遵循利益平衡理念和谦抑控制的实践方向,有效地回应了个人信息在共享背景下的保护问题。但证成公法保护不代表放弃私法保护,多数个人信息保护实践需要公私法并行发挥保障合力,故应通过构建分层式权义规则、复合型责任体系、多元化监管模式以及综合性保障方法构筑个人信息保护的公私法耦合之路。  相似文献   

11.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使得企业、团体、个人都可能获取他人信息,而当代互联网的特性——海量的数据信息、快捷的计算速度以及巨大的储存空间使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尤为重要。国内外关于删除权的相关法律文本和司法实践已经有较多讨论展开,而从大国博弈、消费者选择和厂商行为三个视角对2019年电子商务法中有关删除权的合理性和前沿性做进一步探讨后,可开启另一认知路径。以法经济学理论和经济学原理进行论证分析后发现,我国需要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以确立删除权,而鉴于立法成本和紧迫性,可暂通过完善司法的方式,实现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目的。  相似文献   

12.
由于人口的迅速增加,经济活动的不断深入,再加上扎龙保护区湿地保护的法律意识不强,执法不力,保护滞后等原因,使目前该地区湿地资源破坏比较严重,生物类型、数量急剧减少,水体污染,过度盲目开发等等问题十分严峻。立足于该地区湿地的实际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充分借鉴其他相关区域的经验和模式,打破传统的仅靠立法就能解决湿地问题的观点,科学分析,通过立法、执法、司法相互结合,构造起一个相对科学、系统的湿地保护法治体系,从而能真正地应用到实践中去解决问题,服务地方经济;同时,通过对扎龙地区湿地保护法律问题研究,能够为湿地保护的全国立法提供了良好的经验,推进我国湿地保护的法治进程。  相似文献   

13.
Is China’s “socialist rule by law” (社会主义法制) qualified to be called “rule of law” (法治) or a “thin rule of law” proposed by Randall Peeremboon, without abolishing the political supremacy of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an independent judiciary? Since the mid-1990s, the Chinese legal system and its judiciary have gone through reforms and on the whole modernized. However, the Chinese judiciary still faces many problems, and among them the lack of professional jurists, corruption and local protectionism appear as crucial ones. The current political and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s and lack of freedom of the press and freedom of association clearly intensify these problems. “Rule of law” (法治) or “rule by law” (法制) in China is still more often interpreted in the light of the respective political, bureaucratic and economic powers of the parties involved than according to principles of law or equity. The modernization of the legal system will continue, but the political translation of the legal demands of society and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will take time to materialize. In the meantime, risks, setbacks and difficulties will continue to prevent China from establishing a truly independent judiciary and what is universally called a rule of law.  相似文献   

14.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权在我国民法典中的确立及其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个人信息权的权利基础为人格权。个人信息具有独立的属性和价值,不能为其他具体人格权客体所概括,与一般人格利益相比具有特殊性并已经形成一个独特的类别。个人信息权是一项崭新的具体人格权,是信息时代民法人文关怀的重要体现。个人信息保护应当在民法典人格权法编的一般规定中加以明确,个人信息权应当在人格权法编中独立成章。  相似文献   

15.
早期罗马法上的居住权制度已被后世两大法系演进为现代收益性居住权,集合物权、人权、民生权等多项权利基因,且在当下通过诉诸法院而表达出来,经由法院裁判生成一种新型权利。鉴于其权利结构具有融合性,能够有效融入我国《物权法》体系,故当以私法意义上的用益物权属性为权利基础,形成以《物权法》为核心的权利架构,明确居住权的主体与客体、权利与义务、变动与终止,以保障其权利的可诉性与规范的可操作性,拓宽居住权保护的救济路径,以实现居住权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16.
司法鉴定人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鉴定人在英美法系国家作为当事人的“专家证人”与证人共存于证人规则框架之下,在大陆法 系国家作为法官的“科学辅助人”被纳入准司法官员的范畴内,两大法系形成了各有利弊的鉴定人制度。我 国的鉴定人制度虽与它们不同,但在基本精神、法律性质等方面仍有相似之处,应在对两大法系鉴定人制度 和我国现行的鉴定人制度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人大常委会《决定》确立的思路,建构科学、合理、有效的 鉴定人制度。  相似文献   

17.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国经济矛盾演变的必要阶段.作为经济体制,它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具体化,因此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原则,其核心就是民主.民主原则的制度化,形成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克服旧的统制经济体制缺陷的历史性变革,其关键就在于以民主法制规范经济生活的各个层面和环节,并以执法、立法机构予以保证,由此促进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18.
社会管理创新的发展方向是法治化,网络反腐是社会管理发展的产物,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中运行。因此,网络反腐法治化也是社会管理法治化的题中之义。网络反腐离不开法治,网络反腐本身也蕴含着深刻的法治理念。构建网络反腐法治化体系,必须厘清当前网络反腐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完善我国网络侵权法律制度,增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力度,逐步建立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使我国网络反腐在法治的轨道中不断发展完善。  相似文献   

19.
This study evaluates the competing influences of motivated reasoning and personal experience on policy preferences toward the Affordable Care Act. Using cross-sectional and panel survey data, the findings reveal that healthcare attitudes are responsive to information that individuals receive through personal experience. Individuals who experienced a positive change in their insurance situation are found to express more positive views toward the health reform law, while individuals who lost their insurance or experienced an otherwise negative personal impact on their insurance situations express more negative views. The results point to personal experience as a source of information that can influence individuals’ preferences. However, although attitudes are responsive to the quality of one’s personal interactions with the healthcare system, the results also suggest that partisan bias is still at work. Republicans are more likely to blame the health reform law for negative changes in their health insurance situations, while Democrats are more likely to credit the law for positive changes in their situations. These motivated attributions for their personal situations temper how responsive partisans’ attitudes are to information acquired through personal experience.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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