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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轰轰烈烈的反腐行动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果,“老虎”、“苍蝇”一起打赢得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但与此同时,一些与反腐败相关的奇谈怪论也随风而起,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反腐影响经济发展”。持这种论调的人认为当前的反腐“搞过了头”,影响经济发展、阻碍深化改革,而适度的腐败是发展经济的润滑剂。这种错误论调,是变相地否定反腐倡廉的价值,值得警惕和正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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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今年,中央组织部制定了抽查核实办法,重点推动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对领导干部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无疑为发挥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在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中的作用注入了一支"强心剂"。领导干部的作风是一个社会风气的坐标,诚信是为官从政的基本要求,不仅直接关乎党风政风,还关系社风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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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海同志的《人大代表辞职怎能强制》(以下简称《强制》)提出“临湘市推出的‘先辞代表职务,再开行政调令’的措施,实质上是强迫代表辞职,是不妥的”。《强制》一文就临湘市的做法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强迫代表辞职,“首先,它侵害了党员代表的合法权益。”“其次,它侵害了选民的合法权益。”“最后,这种做法有人大工作行政化之嫌。”笔者认为,《强制》一文提出的观点也不准确。依据当前代表工作的现状和代表工作的体制,为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代表辞职需要一定的“强制”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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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位人大代表、4位副区长、11位局长、5个热点问题,这是7月17日南岸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约见活动中的几个关键数字。
如此大规模的开展代表约见活动,不仅在南岸区人大历史上,就是在重庆市各区县人大中都是第一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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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细读各地关于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不难发现一个鲜明的对比:在每年年初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虽然只有短短几天时间,却能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成百上千件;而在长达三百余天的闭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却寥寥无几,大多不上两位数,有的甚至为零。笔者认为,进入新时代,代表要交好闭会期间的履职答卷,首要任务是在闭会期间多走访调研、多提意见建议。代表提出意见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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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在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政党提名的代表候选人而当选的,群众大多称其为"官员代表"。这些"官员代表"是本地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法检两院、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有的还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各代表团的负责人,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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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是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在届中辞去人大代表职务是一件严肃而慎重的事项。这里面涉及对选民的选举结果、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和宪法赋予人大代表权利的尊重,涉及人大代表本人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态度以及其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等诸多方面的内容。笔者以为,建议代表辞职制度不宜提倡。一、法律依据不足。依据代表法、选举法有关规定,人大代表由选民或选举单位选举产生,对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负责;人大代表是人大这一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发挥着代言人民、监督“一府两院”的重要角色。代表是否辞职应由选民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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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建议、意见,是人大代表履行职务、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方式,代表法规定代表有权在人代会期间提建议,也有权在闭会期间提建议。可现实中,代表们提建议往往都集中在人代会上,在闭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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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旅游业受到了直接冲击,预约旅游、智慧旅游等新业态的出现,呈现出低密度与高质量发展的新常态。高质低密新常态将促进我国旅游企业加强自身内功修炼,倒逼企业进行精细化管理,从而促进我国旅游业实现转型升级。为此,需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注重提升内涵、立足社会资源导入,真正构建旅游业高质低密新常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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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兴起的代表辞职制度,通常分为“主动请辞”和“建议辞职”两种.后者虽然推行甚广,但由于触及现行法律的“红线”,引发了诸多争议.杜方文的这篇文章,以浙江省宁波市为分析样本,对“建议代表辞职”制度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与后面乐仁的《关于建立人大代表辞职制度的几点思考》一文,在立足点上显然不同.本刊同时刊出,无意引导争鸣,只是希望有关方面在今后的制度建设设计方面,能够考虑得更全面、更长远、更科学一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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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将“辞职”纳入“承诺”,并非承诺必须辞职,而是在有必要辞职之时,自觉、主动地提出书面辞职请求,以保障人大代表退出机制的顺畅实施.
代表任职前做出有必要辞职时主动辞职的承诺,是对依法加强人大代表队伍建设的应有姿态.长期以来,许多代表一旦当选,干好干差都要熬到底,将法律关于代表辞职的规定置于脑后,影响了代表队伍整体功能的提高和发挥.将“当辞就辞”纳入“承诺”,既有言在先又言而有信,定会有效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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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某企业法人张某是某区一名区人大代表,因涉嫌行贿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该区人大常委会即要求张某自行辞去人大代表职务,并予以通过。后张某被法院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笔者认为,要求张某辞去代表职务的做法不合法,应在实践中予以纠正。我国《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