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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浅析对商品生产者的反向假冒与法律适用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问题的提出 某市A、B两企业生产同一种商品,A企业生产该商品的时间早于B企业,生产的规模也大于B企业。B企业将A企业商品的照片用于其企业及商品介绍的印刷品广告之中,并向用户推介。为此,A企业向法院起诉B企业不正当竞争、侵犯A企业的法人名称权。 将他人的商品冒充为自己的商品在广告中向用户推介,除了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外,是否还构成侵犯他人名称权行为?应当如何适用法律? 二、对商品生产者的反向假冒与不正当竞争 “假冒”通常也称作“冒充”、“混充”。所谓假冒是指欺骗性地模仿他人的商标、商号、形象及服务或商品的类似显著性特征。 假冒他人商品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在自己的商品上冒用他人的名称,这是正向假冒,在实践中较为常见;二是在他人的商品上使用自己的名称,即所谓的反向假冒。本文所涉及的对商品生产者的反向假冒是将他人生产的商品  相似文献   

2.
反向假冒商标行为是指在他人生产的商品上擅自使用自己商标的行为。即未经他人许可 ,在自己所有的他人生产的商品上使用自己商标的行为。反向假冒商标行为与假冒商标行为 ,在行为主体、行为人主观态度、行为对象、行为内容、行为后果诸方面都有所不同。反向假冒商标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 ,属商标滥用和欺诈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对这一行为的法律调整尚缺乏力度 ,应在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时予以明确规定。本文试对反向假冒商标行为的概念、特征、性质及法律对策作些初步分析 ,以期对我国立法完善尽微薄之力。  相似文献   

3.
“证明商标”是证明商品的产地、原料、功能、质量、纯度等特征的标志或标记。如商品的产地标记、质量保险标记、质量认证标记、获奖标记、定点生产标记、质量等级标记等。近年来我国假冒、伪劣商品层出不穷,成为污染经济环境的一种“公害”。假冒行为的核心与焦点是名优商品,将伪劣商品假冒成名优商品,除了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外,最主要的手法是,还要冒用他人产地标记、质量标记、获奖标记、质量认证标记、定点生产标记、质量等级标记,贴上他人证明商标的金字招牌。利用证明商标对商品具有“保真”、“保质”和“信用”功能,从  相似文献   

4.
商标反向假冒是指未经他人许可,将他人合法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去除后更换上其他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比如,1994年,新加坡鳄鱼公司的经销商购买北京服装一厂生产的“枫叶”牌西裤,随后将西裤上的“枫叶”牌商标去除,换上“卡帝乐”商标,并以高价出售,这就构成了商标反向假冒。商标反向假冒是相对于商标正向假冒而言的。商标正向假冒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假冒,他是指在商品上冒用他人的商标,混淆商品来源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假冒者在自己的商品上非法使用他人的商标,把自己的商品假冒成他人的商品。  相似文献   

5.
反向假冒的经济分析及立法建议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一、“反向假冒”的行为表现 商标假冒,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而使用他人商标来标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是一种形式简单的商标侵权行为。而反过来,未经许可而撤换他人注册商标,以使消费者对产品服务来源,对生产者、提供者产生误认,这种行为就是“反向假冒”行为。相对于商标假冒行为,反向假冒更为隐蔽,造成的危害也更大。以下通过国内有关商标反向假冒侵权的案例“枫叶”诉“鳄鱼”案和“灯塔”案来说明反向假冒行为的表现形式。  相似文献   

6.
反向假冒(Reversepassingoff)是相对于正向假冒(passingoff)而言的。正向假冒是在自己的商品上冒用他人的商标,反向假冒则恰恰相反,是用自己的商标而冒用他人的商品。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对“反向假冒”行为进行规制,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尽管理论界对将“反向假冒”的法律性质定性为“商标侵权”是否合适尚存争议,但是这一立法修正至少弥补了我国法律此前在规制“反向假冒”行为方面的空白,避免…  相似文献   

7.
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及其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在我国一经出现即引起经济学界及法学界的广泛关注,并引发了关于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的激烈讨论。本文着重分析并评价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的各项基础性问题,并试图提出自己的见解。一、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的表现形式、危害及规制之必要性商标反向假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权利人的许可,将其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去除后换上自己的商标,将他人的商品冒充自己的商品出售或拟出售,以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根据对商品变更程度的不同,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的表现形式呈现以下两种:整体反向假冒,即保持所涉及商品的原样,对其本身不做任何变更,而只是…  相似文献   

8.
假冒他人署名的性质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假冒他人署名指的是作品的作者或出版发行者为达到使其创作的作品易于发表或使其出版发行的作品、复制品增加发行量等目的,未经他人许可故意在其作品或作品复制品上署上他人之名,即盗用他人名义发表作品。被假冒的他人往往为名人或权威。假冒他人署名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对此人们有不同的看法。笔者认为,这种行为的性质不能一概而论,具体行为的表现方式不同,其性质亦不同。  相似文献   

9.
刘燕  蔡敏 《中外法学》1992,(6):45-48
<正> 一竞争,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十七世纪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其巨著《国富论》一书中对自由竞争制度的意义给予高度评价。与资本主义早期自由竞争的状况相适应,法律对竞争过程基本上持"自由放任"态度,满足于确认竞争的特权地位,而不太考虑竞争的手段和后果是否具有消极意义。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法律不干预任何竞争活动。事实上,商品流通和服务领域中的"假冒"(palm off)似乎一直是法律关注的对象。现代不正当竞争法正是从侵权法、特别是关于"假冒"的侵权法部分发展起来。 "假冒"一词的本意是以欺骗性的手段将自己的产品冒充他人的产品出售。英国16世纪的"制衣匠案"可能是最早的假冒案。当时某个制衣匠衣服做工粗糙,但是他把另一个信誉良好的制衣匠的衣服标志缝在自己所做的衣服上。购买者发觉上当后,以"欺骗"为由诉诸法庭。结果,从侵权法"欺骗"行为中独立出一类新的行为:假冒,即商人以自己的低质或者劣质商品冒充他人的优质商品出售。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假冒的方式并不局限于他人商品的标识。仿造他人商品外形,以他人商品充作自己的商品,出售时的虚假说明,等等,只  相似文献   

10.
焦淑敏 《经济与法》2003,(12):90-91
商标反向假冒,是相对于一般商标假冒之特殊的侵权形式。一般商标假冒侵权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将他人的注册商标冠于自己的产品之上进行销售的行为。商标反向假冒是指不经商标权人许可,将他人产品上的商标标识隐去或除去,冠以自己的商标,或者不冠任何商标而将商品在市场上出售的侵权行为。一般商标假冒侵权是假他人商标之名、行销售自己产品之实,商标反向假冒则是假他人产品良好质量之名、行扬自己声望之实,二者表现形式不同,实质都是商标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11.
假冒专利罪中“假冒他人专利”的认定应结合专利法规进行认定。假冒他人专利不应包括非法实施他人专利的情形,其与冒充专利有本质上的差异。假冒他人专利实质就是将一项本不享有专利权的产品或方法假冒成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其具体表现形式又具有多样性。我国假冒专利罪规定的行为方式仍过于狭窄,今后刑法修改应将冒充专利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  相似文献   

12.
假冒商标的形式多种多样,对假冒商标的认定也有不同意见。笔者认为,凡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仿冒、仿造、影射、盗用和剽窃等手段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并足以使人们产生误认的,即为假冒商标。假冒商标还应当包括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和故意为直接假冒商标人提供各种“方便”条件的行为。假冒商标的主观要件必须是行为人出于故意。下面分析十种行为,谈谈假冒商标的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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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行为人从商标注册人的用户手中购进旧胶印机,擅自除去商标,经修理、重新喷漆后,以自己的名义无标识再次销售的行为;从注册商标与其所核准使用的商品之间的关系出发,依据商标的功能和商标权人的权利,借鉴国外及我国香港地区立法例,阐明了“商标权利国内用尽”原则的应有之义,明确指出行为人不能援引该原则来对抗注册商标权人的权利主张。论述了隐性反向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的构成要件,明确指出行为人的行为属于隐性反向假冒类型的商标侵权,其将购进的旧胶印机在除去商标后再次出售之前所作的修理,仅仅是将他人的商品假冒为自己的商品所做的“包装”,不能成为其商标侵权行为的遁词。  相似文献   

14.
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简介(二)杨明仑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概念上有广、狭之分。狭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指其行为是竞争行为,但不正当,如假冒他人商品特有的商标、名称、包装等使人误认的行为,侵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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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诉讼类别 [商标] 英国成文法中规定,商标假冒与侵权之诉彼此是不排他的。从历史上看,在英国禁止被告在相同于原告的产品上假冒商标的诉讼,通常就是禁止商标侵权的诉讼。但当商标注册制度在本世纪开始出现后,这两种形式就产生了一些差异。 (1)假冒之诉。假冒之诉属普通法的一种救济形式。假冒系属错误地获取他人商号或名誉的好处。任何人都无权在相同于他人的商品上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在商业中因错误的陈述而使他人受到伤害的行为可能就是假冒案件中  相似文献   

16.
反向假冒商标行为法律研究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反向假冒商标行为是指在他人的商品上擅自使用自己商标的行为。即未经他人许可,在自己所有的他人生产的商品上使用自己商标的行为。反向假冒商标行为与假冒商标行为,在行为主体、行为人主观、行为对象、行为内容、行为后果诸方面都有所不同。反向假冒商标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属商标滥用和欺诈消费者行为。对这一行为的法律调整尚缺乏力度,应在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时予以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7.
反向假冒商标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消除他人的商标而将自己的商标用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上进行销售的行为。本文通过对反向假冒行为侵权性、商标权的分析及权利用尽原则的思考,论述了反向假冒行为属于侵害商标权的行为,同时应该完善我国反向假冒商标方面的立法。  相似文献   

18.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一切侵犯和损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我国商标法第38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41条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了界定。根据法律规定,商标侵权行为可分为以下四类:一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二是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三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这种商标标识;四是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具体表现为:(1)经销明知或应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2)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  相似文献   

19.
周详  曹刚 《电子知识产权》2006,(3):22-25,30
引言我国专利法对专利侵权行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冒充专利行为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法律责任作了严格区分。不过,在司法实践中,个别司法机关曾将依法只承担民事责任的专利侵权行为“解释”为“实质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从而以假冒专利罪“顺理成章”地将专利侵权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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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假冒专利罪中"假冒他人专利"的界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准确界定是正确适用《刑法》第 2 16条假冒专利罪的关键。界定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应符合其构成要件 ,并认清其与专利侵权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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