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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具有特殊的身心发展状态,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必须探索与之相适应的矫正项目。心理服务具有专业科学性、对象针对性及特殊的"中介作用"等独特专业优势,可以有效提升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效果,促进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和个别化建设。  相似文献   

2.
长期以来,我国社区矫正工作"重监督管理、轻教育矫正"的思想观念根深蒂固,造成刑罚执行与损害修复二元割裂,社区矫正实施效果不理想。整合恢复性司法、被害人保护、教育矫治、双面预防等前沿学说形成的社区矫正损害修复理论,将损害修复理念引入社区矫正教育矫治领域,融入对犯罪人人格的矫正修复、被害人(社区)权益的补偿修复、社会规范的效力修复,以及社会关系和秩序的整体修复之中,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的损害修复体系。在此基础上,创建损害修复型教育矫治模式,丰富教育矫治的内容、拓展教育矫治的方法、提升教育矫治的质量,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有效融入、顺利复归社会,恢复和谐的社会关系与安全的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3.
部分社区矫正工作者和许多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过程中都存在认知偏差,使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产生各种不良的情绪和行为问题,影响其顺利回归社会,不能够按期解矫。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服刑人员的认知偏差进行调整,是一种简单、直观、操作性强的社区矫正教育矫正方法,是当前最具有应用前景的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干预的手段之一。  相似文献   

4.
当前在创新社会管理的进程中,社区司法矫治成为其中一个重要的部份,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社区服刑人员作为在社区服刑的特殊人群,必须要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有效的教育矫正方法,才能最终被管得住并矫正好。而在社区矫正中应用心理学服务辅助社区矫正工作,已经成为一种必要的手段,本文从心理学服务的意义及心理学服务程序及技能方面,对社区矫治当中的心理学服务部份从理论到实际操作做了较为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5.
随着毒品犯罪的猖獗以及吸毒人数的增加,涉毒社区服刑人员不断攀升。涉毒服刑人员中吸毒成瘾者由于长期吸食毒品,呈现出疾病缠身、毒瘾难戒等生理和心理特征。涉毒社区服刑人员兼具罪犯和病人双重身份,面临再犯风险高、收监执行难、不被社会接纳等难题,传统矫正方法已无法有效应对,需要检视传统矫正模式,探查困境和原因,引入循证矫正的理念和方法。对涉毒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应立足于社会支持系统,基于犯因和病情,寻找各类矫正证据,科学地矫正和戒治,使其回归社会,从而实现社会防卫和社会治理的双重目标。  相似文献   

6.
推动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创新是当前社会治安必须关注的重要环节。社区矫正作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的一种重要方法,在新形势新情况下,更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针对目前女性社区服刑人员的特点和当前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女性社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需要尽快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队伍,完善社区矫正项目,创新社区矫正方法,提高社区矫正的社会化水平,加强社区矫正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区矫正的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7.
社区矫正制度与人身危险性理论息息相关,人身危险性意蕴下的"再犯可能性"直接关涉到社区矫正的实践运转与目标实现。在社区矫正中关注矫正对象的人身危险性,既是确立社区矫正界限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行刑个别化原则和恢复性司法理念的要求。国内外把人身危险性理论局限于对服刑人员的危险性评估及行刑中的分类管理,这一静态化、单向化的适用具有诸多弊端。基于人身危险性理论研究的现实价值与薄弱现状,应当从社区矫正前整体评估、矫正中分类管理、矫正后行为反馈三方面来践行人身危险性理论的运用前景。  相似文献   

8.
循证矫正即遵循证据的矫正,是“Evidence—based corrections”(“以证据为本的矫正”)融入了中国文化元素后的意译词。其源于20世纪70年代西方的循证医学(Evidence—based medicine,EBM),20世纪末该理念进入矫正领域并在美、加等国得到广泛研究与应用。2012年9月,我国司法界正式引入这一理念。在依法治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我国的社区矫正起步晚且存在着社区矫正管理的粗放性、矫治方法的主观化、矫正工作者的本位化、监狱与社区的错位性等诸多不足。借鉴西方的循证矫正理论,对于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循证矫正的理论依据、基本原则、实践模式,完善社区循证矫正这一新的司法改革模式,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9.
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是社区矫正适用对象的特殊类型,与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相比,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在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方面存在显著差异。矫正工作者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施主题不同的思想、法制、道德和文化教育,并根据其心理状况,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以有利于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身心发展,并达到预期的刑罚目的和矫正效果。  相似文献   

10.
当前,在各地开展的社区矫正工作中,涉及风险评估的相关制度正在建立。基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状况和开展风险评估工作的迫切需要,可以先行设计出一套《社区服刑人员风险评估测评量表(试行)》。通过该套量表的测评,大致可以确定出每个服刑人员的危险程度并进而确定对其进行工作的重点,从而有效地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相似文献   

11.
在社区矫正力量有限、增长速度缓慢,社区矫正规模不断扩大的现实背景下,准确鉴别出再犯风险高的罪犯加以重点控制,并根据高致罪因素进行个别化矫正是目前唯一可行、科学的策略。因此,制定科学有效的社区矫正人员再犯风险评估工具,将其应用于审前社会调查和罪犯监管矫正是一种当然选择。基于同期群比较研究研发的CIRAI系统经过实践部门两年实际应用,多次修订完成了社区服刑人员再犯风险评估评估表修订版(CIRAI-R),并取得了明显的实践效果。  相似文献   

12.
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效果评估是检验社区服刑人员矫正质量和社区矫正工作效果的重要手段,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关键环节和基础工作。以社区服刑人员再社会化为中心,遵循罪犯矫正的本质与规律,构建科学、实效的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效果评估体系,是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水平,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现实需要和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3.
社区矫正试点以来,上海坚持重在体现人性化管理、人文关怀的工作理念,2011年以来,上海各个区县更进一步积极创新实践“个别化矫正”方案.以上海市F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理论和实践考察,支持社区矫正实施的社会土壤、专业人才介入和干预、执法权和机构的规范性、严肃性有待改善.  相似文献   

14.
社区矫正制度作为非监禁性的刑事执行方式本身就具有理念人文性,将制度的理念人文性具化为现实人文性则需要在社区矫正实践中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当前社区矫正实践人文缺失体现在管理的不统一性和机械性。社区矫正实践的人文追求在于将人文主义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逻辑起点,遵循保障社区矫正对象人权的原则,对社区矫正对象施以人文性矫治。通过完善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保障社区矫正对象人权的实践价值导向、确保矫正执行的宽严有度、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执行监督机制等措施,以深化社区矫正的人文向度。  相似文献   

15.
以引入社会调查制度为视角,结合当前在北京未成年犯管教所运用社会调查制度推进循证矫正的实践探索,从理论和实践层面论证在未成年犯矫治中引入社会调查制度和循证矫正方法的必要性,推动循证矫正理论的应用。  相似文献   

16.
《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和价值取向,要求社区矫正工作由传统的以监管惩罚为中心转变为以矫正教育和社会帮扶为核心。这是社区矫正工作的转型和升级。因此,在新的社会背景下,社区矫正工作在发展路径的选择上,要以智慧化、智能化的监督管理模式为保障,树立现代化的矫正教育理念,充分挖掘和培育多元化的社会力量,从多维角度,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个性化需求,制定个别化的矫正方案和矫正项目,运用各具特色的矫正教育方法,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全方位的矫正教育,实现社区矫正对象成为守法公民并顺利融入社会的目的。  相似文献   

17.
外出经商务工是社区服刑人员的重要谋生途径,立法上应予以肯定并严格规范,我国多省市县对此进行了大量立法探索。《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13条的新规定实际上否认了该现象的可能性,不利于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故必须予以修正。未来《社区矫正法》应肯定社区服刑人员的外出经商务工权,并制定分类管理、严格申请审批程序、委托监管、异地管理等规范细则以解决"脱管"问题。  相似文献   

18.
外出经商务工是社区服刑人员的重要谋生途径,立法上应予以肯定并严格规范,我国多省市县对此进行了大量立法探索。《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13条的新规定实际上否认了该现象的可能性,不利于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故必须予以修正。未来《社区矫正法》应肯定社区服刑人员的外出经商务工权,并制定分类管理、严格申请审批程序、委托监管、异地管理等规范细则以解决"脱管"问题。  相似文献   

19.
社区服刑人员"异地管理"是我国社区矫正制度面临的甚为棘手的问题。尽管我国出现社区服刑人员"异地管理"现象具有客观必然性,但其易造成衔接工作不到位、执行监管不得力、矫正效果不理想等问题。因此,建议设置县级统一的社区矫正执行机构,建立全国统一的社区矫正心思系统,补足完善社区矫正制度的相关内容,以尽力化解"异地管理"之难。  相似文献   

20.
由于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特殊性以及与相关刑事司法制度衔接的要求,很有必要保护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信息。但是,在目前的社区矫正实践中,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信息保护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与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分开矫正存在困难,社区服务面临标签化风险,社会参与中的身份信息保护措施缺位。为了恰当解决上述问题,应当建立切合实际的专人负责模式,健全社区服务中的保护机制,完善社会参与中的保密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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