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4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阚秀玲 《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2,(4)
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是实现“二次创业,富民强省”的牵动力量。我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势头较好,但也存在企业融资困难、三乱现象普遍存在、参与国企产权改革阻力较大以及管理体制不顺,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我们应抓住有利时机,采取有力措施,大力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3.
4.
2006年10月7日至17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省地震局联合组成防震减灾立法学习考察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醒民带队,赴山西、河北、天津学习考察防震减灾立法情况。学习考察组与三省市的同志进行座谈,听取防震减灾立法情况介绍,并在河北唐山市参观了唐山大地震展览馆和大地震纪念遗迹,三省市防震减灾立法的经验值得我省学习与借鉴。本刊摘要刊登考察组的考察报告,敬请关注。 相似文献
5.
6.
《海南人大》2010,(6):6-9,41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的通知要求,今年3月中旬至4月初,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以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吴昌元为组长,常委会副主任符兴为副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对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重点检查2005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以来,我省妇女政治权益、劳动权益以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保障情况。3月26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汇报,省妇联、省妇儿工委、省高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农业厅、省总工会也作了有关情况汇报。3月底至4月初,执法检查组深入海口、三亚、东方、屯昌四个市县进行检查,听取了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汇报,召开了妇女干部、女职工代表、农村妇女代表和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到一些企业和城乡基层社区进行了实地考察。同时,省人大常委会还委托其他14个市县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了执法检查。本刊摘要刊登执法检查报告,敬请关注。 相似文献
7.
8.
2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常委会法工委关于《青海省人大常委会2003—2007年立法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同意法工委提出的做好今后立法规划工作的两点建议,并要求结合本机关、本地区工作实际,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做好立法规划今后的执行工作。 相似文献
9.
10.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民族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委托部份省、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的通知》精神和《海南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执法检查计划》安排,8月7日至18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一法一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相似文献
11.
《海南人大》2009,(8):17-19
7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符兴同志主持召开了财经委员会2009年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听取省发改厅、省统计局、商务厅、财政厅、建设厅、农业厅、地税局、工信厅、旅游委、省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关于今年1-6月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产业发展情况的汇报,了解中央和省委扩大内需、振兴产业、加大公共投资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部分省人大财经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海口、三亚、琼海等市人大常委会及财经工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与会同志对我省上半年经济运行进行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对下半年我省经济运行态势进行了预测。本刊择要刊发会议情况的报告,敬请关注。 相似文献
12.
13.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今年5月中下旬,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由常委会副主任张德春任组长,副主任秦醒民、王琼瑛、陈孙文任副组长,成员由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我省各级政府近三年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听取了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条例》的情况汇报,分三个小组赴海口、三亚、儋州、万宁、东方、定安、屯昌、临高、乐东九市县进行检查,同时委托文昌、琼海、五指山、澄迈、昌江、陵水、白沙、保亭、琼中九市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本刊就检查情况择要刊登如下,敬请关注。 相似文献
14.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下简称《矿产资源法》)和《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暨2008年海南环保世纪行活动,成立了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昌元为组长,王法仁、康耀红副主任、秘书长陈国舜为副组长,部分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和部分省四届人大代表参加的执法检查组,在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前期执法调研和各市县自查的基础上,于今年7月14日至18日,分两个小组重点对海口、三亚、文昌、儋州、万宁、东方、定安、昌江、乐东等9个市县执行《矿产资源法》和《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的重点是: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情况;矿产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开发秩序情况;矿场资源开发的环境保护情况。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询问、查阅有关材料等方式,深入到20多个矿山企业,40多个采探矿点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宣传科学发展观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总结工作成效,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达到了预期目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