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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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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制定我国《动物福利法》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杨兴  李凤 《时代法学》2008,6(5):19-26
在倡导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当今社会,许多国家颁布了动物福利法。西方发达国家关于动物福利法的理论和实践已经日趋成熟。目前我国动物福利状况不容乐观,国民的动物保护意识比较淡薄,虐待动物的事件时有发生。而且我国动物保护法体系存在不少缺陷,动物福利立法仍处于空白状态。中国成为WTO成员国后,动物福利问题很可能成为新的贸易壁垒。因此我们应当在充分考虑本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大胆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适时制定一部富有时代特色和民族精神的《动物福利法》。这样不但能提高国民保护环境和爱护动物的意识,而且能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以适应全球环境保护发展趋势的要求。  相似文献   

2.
近来频繁出现的残酷虐待动物的非道德行为,引起了人们的震惊和不安,也唤醒了人们对动物福利立法的广泛关注,本文在介绍动物福利内涵的基础上,从协调人与动物的关系、培养下一代爱心、避免动物福利贸易壁垒及保护人类自身食品安全的角度分析并提出我国必须尽快为动物福利立法。  相似文献   

3.
动物福利概念基于不同的理论立场而具有不同的内涵.在动物客体论的语境下,界定动物福利概念的内涵时,应该采纳“人道立场的动物福利”的观点.据此,动物福利概念的含义可以表述为:基于人道关怀,(主要是被人类利用)的动物可以满足基本需要的康乐状态.动物权利论者和动物解放论者阐释的动物福利概念既存在理论上的根本缺陷,也不能合理解释现实状况,故不足取.  相似文献   

4.
动物福利概念基于不同的理论立场而具有不同的内涵。在动物客体论的语境下,界定动物福利概念的内涵时,应该采纳“人道立场的动物福利”的观点。据此,动物福利概念的含义可以表述为:基于人道关怀,(主要是被人类利用)的动物可以满足基本需要的康乐状态。动物权利论者和动物解放论者阐释的动物福利概念既存在理论上的根本缺陷,也不能合理解释现实状况,故不足取。  相似文献   

5.
随着环境伦理学的发展,愈来愈多的学者主张动物具有权利主体地位,更有学者提出赋予动物在法律层面上的相关权利。然而,在传统民法上,动物一直是以法律关系客体的身份出现的。主张动物具有法律主体地位不仅具有逻辑推理上的缺陷更是对"主、客二分法"这一法律结构和由此结构所维护的法律秩序的极大冲击。因此,本文力图否定动物的法律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6.
动物权利论由于其理论基础中有诸多同传统法理相悖的困境,故遭到很多学者的反对。动物福利是现行学界普遍接受的理论,实际上是动物权利论在人类现阶段历史条件下的合理选择。对我国现阶段来说,将动物福利相关规定引入是必要的,而动物保护立法的第一步就是出台反虐待动物法。  相似文献   

7.
当代动物保护模式探析——兼论动物福利的现实可行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代动物保护运动思潮可以分为动物权力论和动物福利论两派。动物权利论奉行激进的废除主义,要求人们改变现有的对动物的利用体制,将道德的关怀平等地施予动物;动物福利论则是温和的改良主义,同意给动物一定的权利,但这权利是部分的,是在不改变现有体制、生活方式的前提下,在保障并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大目标下,对动物的生存环境、运输条件、死亡程序进行优化,尽量使动物按其天性生活和减少痛苦。在此基础上探讨了两种理论模式的可行性,认为动物福利论更适合我国的国情。  相似文献   

8.
葛明 《法制与社会》2012,(35):295-296
人与动物和谐相处是现在各国普遍认同和关注的理念,西方国家关于动物福利法的理论和实践已日趋成熟,我国与之存在一定差距。随着宠物越来越多,宠物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问题。因此,对于宠物动物福利的研究显得愈发重要。本文从宠物动物的一般概述、我国在宠物动物福利立法方面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我国进行宠物动物福利立法的必要性等方面展开讨论。  相似文献   

9.
维护动物权益,和动物和谐相处,是世界目前的一大趋势,一些国家已经在保护动物的立法上做得很成熟,然而,我国对动物的福利立法,仍处在初级阶段,在很多方面需要向国外学习.本文对西方国家一些立法和司法实践上做了对比,对动物权益保护立法和我国国情相联系,做了一些简要的介绍,尽管我国目前动物权益保护的立法仍很不成熟,但是可以根据自己的国情,制定一些符合目前需要的动物权益保护法,综合地考虑中国的文化传统、经济发展的需求和改革需要,借鉴和吸收西方国家一些区域化甚至全球化的立法经验.  相似文献   

10.
张先力 《法制与社会》2013,(20):272-274
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世界上许多国家都纷纷建立了有关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而在中国,这方面的发展还很落后。但是,在我国,通过法律手段给予动物权益充分地保护是十分必要的,这是创建和谐社会、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与国际接轨、更好地发展我国对外贸易的需要,同时也是顺应海内外民意的需要。因此,我国应在物种平等的立法理念基础上,加强和完善有关动物保护方面的立法和制度体系,提高全民动物保护意识,以充分保护动物的权益,促进我国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11.
日前在全社会热议的"活熊取胆"事件引发人们对动物权益保护极其限度的思考,目前取缔"活熊取胆"面临影响我国传统产业发展、法律资源不足等多方面的阻力,但是这些阻力并非不可逾越,从长期来看取缔活熊取胆是应当并且可行的;西方思想史对动物权利多有论证,本文对以汤姆雷根为代表的动物权利论进行批判,而将动物福利作为动物保护与人类权益之间的平衡点,并对我国的动物福利立法建设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2.
《北方法学》2021,(4):42-53
原《侵权责任法》第78、80条以"动物危险性"为规制核心,但对此核心要件的论述却寥寥无几,导致以"高空坠狗案"为代表的特殊案件能否适用产生了较大的争议。《民法典》第1245、1247条相比原条文也未有任何改动。对立法时所参考的美国法上的动物致害责任规范予以剖析并比较,有助于我们取长补短。美国法通过"野生动物"和"家养动物"的分类,辅以"异常危险动物"条款,形成了实质上的"三阶层区分法",在"动物危险性是什么"和"动物危险性大小的判断"两个问题上给出了明确的答案。立法者刻意在我国《民法典》第1247条留下了解释空间以期个案衡平,故在个案中应当以修正的"动物意志支配说"作为判断"动物危险性"的核心标准(定性),并以该致害动物本身的特殊属性和侵权人的知情程度、被侵权人的行为等作为判断危险性大小的综合因素(定量),适当借鉴"异常危险动物"规则,对《民法典》第1245条与第1247条进行联动解释。  相似文献   

13.
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以及一些残害动物事件的发生,社会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度有所上升,学界对于动物是否拥有权利的探讨也一直在进行。在此背景下,动物福利的概念逐渐为公众所知晓。很多国家目前已建立了关于动物福利的法律制度,相对而言,我国在动物福利方面的立法还较为欠缺。本文通过对动物是否拥有权利,以及该权利是否属于法律权利进行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探究保护动物的模式,对中国的动物福利立法的宗旨、保护的对象等提出简单的看法。  相似文献   

14.
张曼倩 《法制与社会》2010,(28):284-285
《德国民法典》第90条a款规定:“动物不是物。”因此引发了关于动物是否已经上升到法律关系的主体地位的讨论。关于动物的法律地位现今有三种观点,完全主体、有限主体以及不同意赋予动物主体资格。本文赞同第三种观点。认为《德国民法典》第90条a款并无意赋予动物的主体资格。动物由于自身的特征限制,其不能成为人类道德关系的主体;而法律是人的法律,人类自身的利益是保护动物的前提。所以,保护动物不一定需要把动物上升为主体来保护,而应该通过规范人类的行为来进行。  相似文献   

15.
城市里的流浪猫狗的数量在增多.这类流浪伴侣动物的麇集对城市的卫生防疫.安全秩序工作造成了压力.而关爱动物的人士也愈来愈多,许多人自发照顾流浪伴侣动物.但“流浪伴侣动物”在概念定性上存在问题,相关制度亦未完善,因之照顾流浪伴侣动物的行为生发出一系列法律问题.本文对其进行讨论并得出权宜性对策.  相似文献   

16.
非人类的动物是否能够拥有法律权利、行使法律权利,是否能够作为第四类财产在动物保护法学研究领域是一个新兴的课题,越来越受到重视。一旦活的财产从其他类的财产中分离出来,那么一个新的法学领域将会产生,而在这个法学领域的演进中,至少某一些动物会获得法律上的权利,从而使动物受到更好的保护。  相似文献   

17.
黄芳 《法制与社会》2012,(10):297-298
随着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思想的兴起,人类开始摒弃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逐渐地将人类的道德义务范围扩展至整个自然界.当人类把道德关怀的视野扩展到人类之外的存在物时,动物则必然会成为被考虑的对象.随着的动物保护运动的开展,出现了动物权利主义和动物福利主义两大派别.两大派别在保护动物的理念和实践中存在着若干分歧.通过对两大派别理论思想的解析,有利于在实践中推动动物保护运动的发展.  相似文献   

18.
通过多当今热点问题的提出并对一系列西方历史上不同学者关于动物权利的著名理论进行概括分析。列举西方有关动物权利保护方面法律上的发展结合我国当前国内立法对动物权利保护的立法现状提出对动物权利保护的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19.
动物致害责任的核心构成要件是动物危险行为的实现,分为发挥机械作用的动物、看到动物而受到惊吓、在人驱使下的动物行为以及动物的自然行为四类情形。动物致害责任主体为动物饲养人和动物管理人,将动物饲养人和动物管理人置于动物保有人概念之下,其必须具备"为自己的利益而使用"和"对动物的支配力"这两个要素。动物饲养人为第一位的责任主体,其可以证明上述两种要素移转给动物管理人而免责。  相似文献   

20.
动物福利权立法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是,动物福利发展的重心不应仅是立法,也不应停留在法学和司法判决上,而应体现在在社会和市民观念本身。动物福利权立法应当注重自下而上的生态道德习惯之教化和自上而下强制法律的制约,二者相辅相成,自在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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