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012年1月13日凌晨.以帮人中标为幌子诈骗40万元的马某被天长市公安局民警押回天长。  相似文献   

2.
姜岚 《法治纵横》2014,(1):16-20
核心提示:第一天被骗43余万元,第二天被骗80余万元,第三天被骗62余万元……最后连骗子都编造不出骗人的理由“词穷”了。这样的骗局发生在一个人身上,这可不是电视剧里的剧情,而是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例。  相似文献   

3.
“您好,这里是供电局,您家电费行欠款,如果不及时缴费将会掐电,按0号键交费。”1月9日8时50分许,市民冯先生在沈阳市皇姑区某写宁楼突然接到了一个打到办公室座机上的电话。冯先生说,听刘讲音提示的时候他也半信,  相似文献   

4.
一伙胆大妄为的骗子,一桩巧设机关、手段奇特的新型罕见诈骗火案——利欲熏心的骗子包车流窜全国各地,通过掉包将装有伪造刮奖常的口香精混进商场.从而设下连环圈套诈骗“喜中大奖”的消费者。不到20天,他们的“罪恶之旅”遍及大陆除西藏,新疆外各省区。他们在全国撒下的刮奖卡被4000多名消费者购买口香糖后拆出…… 一片口香糖暗含连环骗局,全国骗钱23万元——  相似文献   

5.
仁民 《政府法制》2009,(1):48-49
关于“天价短信”的报道无不引起众多读者的共鸣,他们在讲述不堪各种诈骗短信侵扰的痛苦之余提出一连串问题:既然这些诈骗短信无论经何人之手以何种方式发送,最终都需通过电信运营商,那么,诈骗短信是否真的难以治理?广大手机用户在遭受损失后,如何才能将骗子绳之以法?笔者为您讲述“天价短信”背后的秘密。  相似文献   

6.
时下,在与邻居及亲朋好友的交谈中,经常听到的一件事就是某某人又被街头骗子骗了一回,被骗去钱财多少等等。大干世界里,总有少数人扮演骗子角色,去骗取他人钱财.也总有那么一部分人轻牢上当.这故事从古演绎到今.绵绵不绝。  相似文献   

7.
何荣功 《华中电力》2023,(1):114-128
刑事诈骗是民事欺诈中的严重部分,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刑事诈骗的行为类型多样,具体构造也存在一定差异,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应结合诈骗行为的具体构造展开。交易型诈骗中,作为交易对价的基础事实是否存在对于非法占有目的认定具有决定意义。使用型诈骗的场合,应重视对行为人取得财物后的用途和资金走向的考察,以确定非法占有目的是否成立。财物用途和资金走向无法查清的案件,不能简单地认为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资格型诈骗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应同时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特定资格以及财物的具体用途。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区分还要注意欺诈事实是否属于核心或者主要事实以及欺诈程度等。  相似文献   

8.
阿碧 《检察风云》2010,(11):30-32
最近,江西省宜丰县公安局抓获了一伙利用世博会在网络上行骗的骗子。这些骗子创建了假冒的世博会网站,网站首页页面与“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官方网站”基本一致,栏目设置也相同,只是比官方网站多设置了“幸运用户”领奖区。骗子也是能与时俱进的,他们往往也能采用一些新技术来进行诈骗。早先骗子利用报刊、电话和手机进行诈骗。  相似文献   

9.
网络诈骗犯罪就是一种以计算机网络为工具的新型的犯罪形式。对网络诈骗犯罪的研究有利于推动网络法制建设,提高公民对网络诈骗犯罪的辨识能力和防范意识。本文通过对网络诈骗犯罪的概念的界定,探究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同时通过对国内外立法情况的阐述,剖析理论上须解决的问题以及实践中面临的问题,希望有助于对网络诈骗犯罪进行法律规制,推进网络环境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0.
以假乱真“公安”来电查诈骗虽然平日里经常听到有人上当受骗,但家住深圳的某媒体编辑张女士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她自己也会中招遭遇电话诈骗.害怕卷进犯罪案件,最后却落入了骗子的圈套.  相似文献   

11.
张玉 《法制与社会》2021,(2):152-153
网络诈骗风险蔓延至高校,对高校学生的法律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通过对高校网络诈骗案例的分析可以发现,高校学生的法律素养呈现出三个薄弱环节:对网络诈骗形式认知不足、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欠缺、运用法律武器防范化解网络诈骗风险能力不足.鉴于此,结合高校这一特殊时空场域,应当从提高高校在网络诈骗风险防控方面的站位、强化引路人队伍...  相似文献   

12.
年近六旬的他一面以“线人”身份向公安汇报,一面以假局长身份大肆诈骗, 请看奇案——在一伙骗子利用一项纸上的工程,实施诈骗的时候,身为公安“线人”的他,意外地被邀进入这一诈骗团伙。由于他反馈回了一些有价值的信息, 公安机关还批准他作为特勤人员继续卧底,并为其确定了“068”的代号。  相似文献   

13.
陈少青 《法学评论》2023,(4):186-196
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界分主要存在两种路径:其一,以非法占有目的为核心,实质限定诈骗罪的成立范围;其二,以民事救济可能性为标准,确定民事调整的有效范围。两种路径之间具有共通性,现有规定列举的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均指向被害人因受骗而失去民事救济可能性,民事救济可能性是串联与非法占有目的相关的各项要素的逻辑主线。对于非法占有目的应采取“阶层式”判断:首先,当行为人欠缺履行能力时,直接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构成刑事诈骗;其次,当行为人具有履行能力时,需要进一步判断履行意愿,若欠缺履行意愿,则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构成刑事诈骗,若具有履行意愿,即便因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财产损失,也仅构成民事欺诈。  相似文献   

14.
15.
16.
正一、基本案情2012年11月至12月间,广西桂林市某农产品开发公司法人代表李某见该公司因资不抵债,财产被法院查封并进入拍卖程序后,为套取资金,虚构拖欠员工工资的事实,指使公司法律顾问张某借用社会人员的身份证件,伪造了劳动合同及拖欠员工工资表,草拟了民事诉状,并指使社会人员以公司员工代表的身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讨要拖欠工资,李某作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诉。法院在李某等人伪造的证据蒙骗下,做出了由该公司支付拖欠工资80余万元的民事调解决定。事后,李某将其中70余万元据为己有,分给张某10万元,两名犯罪嫌疑人现已归案。  相似文献   

17.
南京李某“冒用他人名义”购买飞机延误险案的争论本质,是诈骗犯罪中“虚构事实”客观构成要件的“冒用他人名义”行为的界定问题。根据民法规则,“冒用他人名义”所表现的名义主体与实际行为主体的形式不符,并非当然地具有民事违法性,其民事法律效力应根据实质的二阶层路径进行评价。基于统一法秩序要求,刑法中的“冒用他人名义”认定应在民法二阶层评价基础上展开。具体而言,在主体资格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冒用他人名义”行为在具有民事违法性的基础上可能构成诈骗犯罪中的“虚构事实”;在主体资格开放性的法律关系中,单纯的“冒用他人名义”行为因不属于民事欺诈,而不能被认定为诈骗犯罪中的“虚构事实”。  相似文献   

18.
欺骗他人提供真实产权证明担保贷款诈骗的案件中,行为人使用欺骗手段骗取他人提供抵押担保,与使用伪造、变造的产权证明担保实施贷款诈骗一样,都妨碍了金融机构的贷款安全,属于贷款诈骗罪中的"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情形.贷款诈骗罪以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行为人取得贷款为犯罪成立且既遂的标志,因此该罪不以金融机构贷款的实际损失为构...  相似文献   

19.
20.
鉴于2000年判决的牟其中信用证诈骗案件在企业界、金融和法学界引起了较大的争议,而2002年的莫京等被控信用证诈骗宣告无罪案与牟其中信用证诈骗案件有着相似的机理,却有完全不同的结果。本案的推理和判决,区分了远期信用证的融资纠纷和诈骗犯罪,使得有关对信用证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的认定回归到通说的立场,也较好地说明了有关金融诈骗罪构成要件的理解和适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