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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2 毫秒
1.
驰名商标的国际保护及我国的构想桂万先驰名商标(welknowntrademark),日本学者称之为“周知商标”,我国台湾地区称“世所共知商标”,我国消费者俗称“名牌”,是指在消费者心目中享有崇高的信誉、知名度高的商标。驰名商标之称首创于1883年《...  相似文献   

2.
商标只是一种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功能的识别性标记。通过企业对商标(trademark)的实际使用,企业可以在特定商标与商品或服务之间建立一种联系,使商标具有超出标记本身的商誉(Goodwillofatradeorbusiness)。透过“王老吉”和“加多宝”商标系列案,我们可以看出商标与商誉不仅可以分离存,甚至可以同时分属于不同的权利人。因此,不同于通过商标注册途径来保护商誉的研究,对商誉的后商标管理与保护也非常具有研究价值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3.
“陆虎”案的源头要追溯到2001年3月,当时吉利集团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的“陆虎”商标成功获批,成为该商标在国内的合法权利人,适用范围包括摩托车、汽车陆地车辆等。英国路华公司认为吉利集团恶意抢注了“陆虎”商标,于2004年4月16日,向商评委提出撤销吉利集团“陆虎”商标的申请,商评委裁定驳回了路华公司的申请,故英国路华公司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已经出来,笔者仔细阅读了案件背景资料、一审庭审实录、判决书等案件事实材料,并查阅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4.
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商标的使用开始跨地域范围、跨商品类别。相同或近似商标在商品类别上出现重叠,在地域范围上出现重合。一味固守传统的“注册绝对主义”和“近似即侵权”理念并不完全公平,适时适当地突破注册商标绝对权和排他性已为国外立法所践行。国内,在立法层面尚无依据的情况下,法院已经基于公平原则通过判决和司法解释在司法层面上接受了商标共存理念。商标共存制度的确立有其法理依据,也是调整社会关系的现实需求,更是对我国商标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5.
<正> 在当前经济体制改革中,随着市场的放开,企业自主权的扩大,商标越来越为企业所重视。但是,亦有一部分企业因缺乏商标法规知识、忽视商标的作用而导致自己所使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而被告侵权。1986年2月,福建省连城县印刷厂发现市场上销路很好的陆丰县红光纸类制品厂(下称“红光厂”)生产的米烟纸的“跃进牌”商标尚未办理注册手续,于是便按其“跃进牌”商标图案仿制了“飞跃牌”商标,并抢先在同类商品上以“飞跃牌”商标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同年8月份,连城县印刷厂在领到商标注册证后,便会同连城县工商局前往陆丰县工商局投诉,要求依法保护其已注册的“飞跃牌”米烟纸商标的专用权。后经陆丰县工商局派人到红光厂检查,发  相似文献   

6.
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未对商标“平行进口”作出明确规定。依“权利穷竭理论”和“地域性理论”,对商标“平行进口”问题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国在立法时对商标“平行进口”是禁止还是允许,一定要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和国际公约、条约的有关规定。商标领域的“平行进口”、专利产品的“平行进口”、版权领域的“平行进口”的立法倾向应有所不同,对商标“平行进口”应允许并加以规制。  相似文献   

7.
吉利集团有限公司与路华公司(英国)“陆虎”商标争议案焦点是对《商标法》第31条如何理解适用的问题,因此,如何正确理解适用该条规定非常重要。《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该条与本案密切联系的关键词有:“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相似文献   

8.
一、被假冒商标的知名度是否应纳入考量 案例一:甲未经注册商标权人许可,擅自制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A”的商品,经营数额为50000元,其中“A”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相似文献   

9.
一.基本案情 2010年3月28日,原告上海田子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子坊公司)取得在第32类奶茶(非奶为主)等商品上的“田子坊”文字商标(以下称为涉案商标)。2012年6月28日,被告上海泛亚生物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亚集团公司)受让取得第43类流动饮食供应等服务上的的“田子坊及FARMER GARDEN”中英文组合商标(中英文上下排列、以下称为田子坊服务商标)。  相似文献   

10.
作为通过使用而获得显著性的“第二含义”商标,无论是在我国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还是在世界各国立法中均已存在,我国亦有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但我国学者对于“第二含义”商标的保护意义没有过多的论述,更有部分学者对我国是否应对“第二含义”商标予以保护持有异议。应从商标保护的由来、商标法的立法目的、消费者的保护及公平原则方面来看待“第二含义”商标的保护价值。  相似文献   

11.
“陆虎”商标行政确权案的热点问题之一是如何理解《商标法》第31条规定,即:“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中“使用”一词的内涵。  相似文献   

12.
商标注册原则,一般是指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纵观世界各国有关确定商标专用权的规定,不外以下几种:一是“使用在先”原则,即商标的最先使用人有权取得商标专用权,最先使用人与商标注册人就商标专用权发生冲突的,享有优先权(极少数国家采用)。二是。“注册在先”原则,即商标最先注册人优先商标最先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日本、德国、法国、意大利、韩国等国家采用)。三是“限制性注册在先”原则,即原则上将商标专用权授予最先申请注册人,但最先使用人有权在法定期限内以最先使用之事实为由提出异议请求予以撤销,若无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时,该商标注册人才最终取得确定的商标专用权(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西班牙、新西兰、印度等国家采用)。四是“注册和使用并存”原则,即在确认商标最先注册人取得商标权的同时,也允许最先使用该商标而未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冰岛、斯里兰卡、沙特阿拉伯等国家采用)。  相似文献   

13.
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商标的价值是可以通过评估来衡量的。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商标权以及商标权背后的合法权益,是摆在企业家们面前的新问题,也是企业不得不面对的严峻形势。“中国第一品牌王老吉”商标争夺战,或许会给企业家们带来一些启示。  相似文献   

14.
自2012年12月以来,腾讯的“微信”商标遭抢注的消息便不绝于耳.因微信受众众多,腾讯微信品牌影响较大,其所谓的“商标抢注案”牵动了IT行业、法学界甚至是社会公众的神经.从具体法律规范的角度出发,可知“微信”商标确实遭遇恶意抢注之情况,而在此情况下如何规制商标抢注行为以及国内企业如何完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尤其是商标战略,值得我们深思.  相似文献   

15.
试论商标的"反向假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1年12月1日实行的《商标法》将商标的“反向假冒”行为规定为商标侵权行为。国外的法律规定中或将之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或视为商标侵权行为。本文通过对一起案例的分析,在探讨商标“反向假冒”构成要件的基础上,认为将此类行为规定为侵权行为,在立法选择和法律政策上是完全可行的。从不同的角度,通过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认定并禁止商标的“反向假冒”,在理论和实践中也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16.
“同一种商品”是指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的商品。相同的商标包括完全相同的商标与基本相同的商标。对“使用”应作广义理解,对行为认定“情节严重”时应注意本罪的定罪起点。  相似文献   

17.
纸质媒介为主导的传统视觉生活是以静态的传统商标为主,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以及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非传统的动态商标逐渐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动态商标是以数字媒介为载体和动感设计为特征,是属于广义上的可视性商标。是符合绝大多数国家商标法对商标的规定。动态商标从本质上讲属于心理的认知,是消费者对商标所代表的有关商品或服务信息的评价。强大的视觉冲击效果和周而复始的广告宣传,使得动态商标在消费者的“认知网络”的信息组块中形成结点,从而使动态商标获得显著性。  相似文献   

18.
权利用尽原则、地域性原则与商标平行进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商标平行进口问题是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相结合的产物,其相关的理论主要是商标权人的“权利用尽”原则和商标权的“地域性”原则。“权利用尽”原则往往是对商标平行进口持肯定态度者的理论依据,而“地域性”原则是对商标平行进口持否定态度者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9.
理解是否“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不应拘泥于是否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而应该关注使用人是否获得了商标注册人的许可。认定“同一种商品”,应该是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一般认识。不论是完全相同的商标还是基本相同的商标,只要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就可以认定是“相同的商标”。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的“违法所得”可理解为从违法行为中获利的数额。对于“全方位”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应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但对于其中有消费者“知假买假”情形的,应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20.
网络竞价排名是伴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在电子商务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商家购买他人商标作为关键词,属商标的使用,如果导致相关公众的间接混淆,则构成商标侵权。即使商标侵权难以认定时,反不正当竞争法也可以起到有效的兜底作用。允许商家购买他人商标作为关键词的搜索引擎服务商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从属性,只有在其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为商家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的时候,才需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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