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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编辑同志:被宣告缓刑罪犯在缓刑期限内是否享有政治权利?在刑法中没有明显的条文规定,我们有不同意见。一种意见是: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不享有政治权利。理由是:犯罪者负有刑事责任,被判了刑,刑法第三章第七节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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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法检字第0950802464号发文日期:“民国”95年6月9日座谈机关: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资料来源:法务部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法第74、95条案由:外国人犯罪经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未宣告缓刑期内付保护管束)、驱逐出境。则于缓刑期间或当缓刑期满,缓刑之宣告未经撤销者,驱逐出境之保安处分如何执行?说明:依法务部95年4月10日法检字第0950801322号函办理(附件一)。(一)甲说:驱逐出境之保安处分无从执行。理由:刑法第95条规定,外国人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得于刑之执行完毕或赦免后,驱逐出境。是驱逐出境须于刑之执行完毕或赦免后…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法》规定:“在战时,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这就是我国的战时缓刑制度。战时缓刑制度作为一种特殊的刑罚裁量制度,一直受到我国刑法学界和军事法学界的关注。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11条第2款规定:“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相似文献   

5.
《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从这两部基本法律的规定来看,本身存在着不一致,即刑法规定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刑事诉讼法规定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相似文献   

6.
判决书应明释适用缓刑的理由冯景合,胡彦昌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由于适用缓刑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审判人员“认为不致再危害社会”....  相似文献   

7.
如何对外来未成年犯罪人适用缓刑□钱正宝所谓缓刑,就是对一定刑期以下剥夺自由的刑罚有条件地不予执行的一种制度。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缓刑制...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下称《刑法修正案(八)》)新增了有关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其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的规定。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第72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对于被判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从立法本意可以看出,缓刑是对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改表现的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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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小玉 《中国司法》2022,(12):84-89
<正>一、问题的提出目前,我国《社区矫正法》覆盖的对象由《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两部上位法所确定。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相似文献   

11.
虽然大陆现行刑法与台湾现行刑法阶级性不同,服务对象迥异,两者有本质上的差别,但是,作为具有共同法律文化渊源的成文法律,仍存有共同之处。本文仅就大陆的一般缓刑制度与台湾的缓刑制度(无特殊缓刑制度的规定)予以比较研究。一、缓刑制度的形式 (一)附条件的特赦制。此制是指罪犯如在缓刑期内无发生撤销缓刑的特殊事由,仅免除刑的执行,而有罪之宣告则依然有效。大陆现行刑法的缓刑制度就属此类。其内容是: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依据他的犯罪情节和悔罪  相似文献   

12.
缓刑是对于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内,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和第六十九条对缓刑的适用条件作了具体规定。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于反革命犯和累犯,不适用缓刑。同时,刑法第七十条又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再犯新罪撤销缓刑,把前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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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缓刑的撤销条件张振高,张林堂,张淮宁我国刑法第70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如果没有再犯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再犯新罪,撤销缓刑,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  相似文献   

14.
韩惠祥 《天津检察》2008,(1):57-57,67
根据修订后的《刑法》第77条第2款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有违法行为,在不够刑事处罚时,如何正确依法处理,存在两种不同的认识。一种意见认为,构成轻微违法的,可给予行政处罚,如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另一种意见认为,对宣告缓刑罪犯又给予行政处罚,不符合我国《刑法》第77条第2款规定之精神,应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笔者倾向于后一种观点,现将理由简述如下:  相似文献   

15.
《北方法学》2018,(1):93-109
《刑法修正案(九)》第37条之一增设的3款规定属于从业禁止刑法规定。从业禁止刑法规定具有针对性、附属性、酌定性、补充性、过渡性等特征。利用职业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利用职务便利,"职业"之理解必须结合前置法规范进行判断,且必须是合法有效的职业。确立行为人所应履行的"特定义务"的法律根据必须是施行于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委规章,对于地方区域性的义务设定和行业性的自律义务设定应当从严认定和把握。该规定中的"刑罚"不包括免予刑事处罚、非刑罚处罚措施、附加刑、宣告缓刑等情形,而应是指死刑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管制、拘役,但具体宣告时间需要区别对待。其适用对象必须是自然人,不包括单位。无论独立适用主刑或者主刑与附加刑并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应当仅指主刑执行完毕之日。从业禁止规定的效力应当适用于刑罚实际上就是主刑执行期间。对本条第3款的理解应当是行政法等前置法规定优先于刑法规定适用。从业禁止刑法规定的引入,凸显现代刑法对"(行为)人"要素、处遇个别化的关注和重视,应当通过建立和完善针对特定人群的社会调查制度和从业禁业规定适用必要性审查机制等实体、程序方面的举措,保障从业禁止刑法规定的准确理解和妥当适用。  相似文献   

16.
司法信箱     
审判新罪的法院能否撤销异地法院作出的原宣告缓刑的判决、裁定?编辑同志:本院在审理被告人谢某盗窃一案中查明,被告人谢某曾因抢劫被四川省某法院判处缓刑。缓刑考验期限内,又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谢某犯盗窃罪。依据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应当撤销缓刑,对新发现的罪作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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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时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本文以三个实践中的案例适用缓刑为例,简要分析了缓刑的适用以及条件,是以案说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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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缓刑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 现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新刑法第72条中删去了“认为”二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这个“认为”,在适用  相似文献   

20.
试析撤销缓刑条件的立法完善潘家永我国刑法第70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如果没有再犯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再犯新罪,撤销缓刑,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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