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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军婚实行不分层次、无差别的特别保护,有悖于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价值,造成了婚姻内部权利义务关系的失衡。建议转变思路,改善军人分居现状,开展军人婚姻家庭援助,实现对军婚的务实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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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军观念模式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依法治军观念模式的分析是依法治军研究的重要路径。军事权利义务观念、军事权力观念及法律主治观念是依法治军观念模式的构成部分,在依法治军的观念模式中,宪法观念占据核心地位。依法治军的观念模式,在通过成熟的、健全的军人心态对军事法律制度、依法治军状态的制约实现的同时,还要求具有健康法治心态的政治家、军事家和军事官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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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理学的角度审视法律冲突在国际私法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可以看出,国际私法尽管是与法律冲突相伴而生,但它的任务却并不是要解决法律冲突,而且事实上也解决不了法律冲突。法律冲突的解决只能依赖于各国“应然法律”的趋同,而国际私法的任务则是通过确定涉外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去建立并维护一个合理的、正当的国际民商事交往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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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诉讼时效制度的意义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从而使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尽快确定化。若权利人能行使权利而长期不行使,使义务人的法律地位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将导致当事人间社会关系的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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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行政主体理论之比较分析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行政主体理论在行政法学中具有重要地位,发挥着基础性的整合功能。这一理论的研究广度和深度还影响到行政法学其它问题的研究。本文旨在通过中外行政主体理论之比较,寻找差异,从而阐明完善和改进我国行政主体理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一、国外行政主体理论之分析行政主体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其意义在于明确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权力的承担者。HarmutMaurer认为:“行政主体概念的关键在于权利能力(即法律能力)。要使行政接受法律的调整和约束,不仅需要为行政设定权利义务,而且需要进一步明确承担这些权利义务的主体,这一点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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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 《中国律师和法学家》2006,2(1):37-43
从历史和逻辑的角度审视法律冲突在国际私法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我们会看到,国际私法看管是与法律冲突相伴而生,但它的任务却并不是要解决法律冲突,而且事实上也解决不了。法律冲突的解决只能依赖于各国“应然法律”的趋同,而国际私法的任务则是通过确定涉外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去建立并维护一个合理的、正当的国际民商事交往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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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的法律地位是确定保荐人职责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对现行立法上保荐人权利义务以及与相关主体之间关系的分析,重新认识保荐人在证券发行上市中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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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信托财产法律性质的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托是基于信托财产而在当事人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正确理解信托财产的法律性质对正确认识信托这一全新的法律制度至关重要。而信托财产的本质问题就是信托关系人以信托财产为核心所形成的法律关系问题,包括信托财产的地位、受托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受益人受益权的性质等,其实质就是信托财产究竟是具有哪种权利的属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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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若干问题的再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不仅是指法院与一切诉讼参与人之间,而且也是当 事人彼此之间以及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诉讼权利义务关系;而区分诉讼 法律关系主体和诉讼主体概念的外延和界定其内涵,更易准确把握二者质的规定性、 把握其之于民事诉讼的不同意义。同时,树立法院与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 的地位平等的观念,并恰当理解和把握法院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的主导地位,将对 更为合理地配置诉讼主体及其彼此之间的诉讼权利义务和更为科学地设置诉讼结构 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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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学术界对于个人是否具有国际法主体地位问题众说纷纭."否定说"未能适当地界定国际法主体的构成要件,忽略了造法主体与权利义务主体之间的区别、权利义务的来源与权利义务状态之间的区别,也忽略了权利的存在、权利的实现与权利救济之间的区别,并且未能适当地解释义务的存在与追究法律责任的程序之间的关系,等等.国际法没有明确规定个人的国际法律人格,但个人在特定范围内具有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可反证个人在此范围内的国际人格.国内有学者担心承认个人的国际法主体地位会削弱国家主权,这种顾虑没有充分的理论和实践基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法日益关注个人,涉及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和对个人国际罪行的惩治两个方面,个人必将在更大范围内成为国际法的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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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本位说再评议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权利本位说的复兴促进了法学的革新和进步 ,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有助于克服在我国长期存在的某些权力本位主义的极端倾向。尽管权利本位说在“矫枉必须过正”的意义上有其多方面的价值 ,但它却不是一种科学合理的理论。权利本位说内容方面的缺陷主要是 :基本上停留在一个法学口号的水平上 ,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很难把握它 ,它也不大可能对法的制定和实施产生多少实际影响 ;因忽视权力而误解权力 ,进而在理论上错误地处置权力 ;从其所隐含的社会内容看 ,它走到了与权力本位相对立的另一个极端 ;脱离法律生活实际 ,违背建立正常法律秩序的要求。在权利本位论者设定的权利义务分析的大框架内 ,权利本位说中的“本位”在逻辑上不可能是一国法律体系的本位 ,在该框架内权利本位说几乎没有什么真实的意义 ,甚至它以义务本位作为其对立面 ,也是错误确定目标的结果。社会主义法到底应以什么为本位 (中心、重心等 )的问题 ,仍有继续探讨的必要 ,其关键是找到一种有助于实现权利 -权力平衡的一般理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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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本位论初探——行政法理论基础试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是既统一又并非平列的关系 ,控制和消弥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不对等 ,公民权利本位在行政权行使者身上应倒置于职责 (义务 )本位 ,依法行政是行政职责的核心 ,更能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并便于将竞争激励机制引入行政管理以实现权、责、利的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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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和解制度是执行程序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产生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当事人协商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将对执行程序产生重大影响。我国的法律未能明确执行和解协议所应当具有的法律地位与效力,且在制度上欠缺救济手段,在事实上否认了和解协议的民事协议地位。本文认为须从理论上纠正理论偏差和立法失当,由检察机关居中协调执行和解双方争议不失为一项选择。 相似文献